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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山那湾水 发表于 2016-10-14 08:10 哦,记得原来蓬安渔政回复说,渔政经费有限,人手不够等等客观原因。 在此承诺:政府没有经费,没有人手 ...
今天才知道 发表于 2016-10-14 09:51 从来不崇拜明星,四平大哥,你要是能跟死报道这些电鱼的,大哥您就是我心中的明星!!!
那一山那湾水 发表于 2016-10-19 10:57 电鱼0.65斤 营山法盲农民站上被告席http://www.mala.cn/thread-13741944-1-1.html
上个月15号,一条鱼船正在东津大桥附近江面,采用电打鱼方式捕鱼。接到报警后,鱼梁洲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的民警立即赶到现场。 http://image100.360doc.com/DownloadImg/2016/09/2417/80749115_3 警方调查发现,驾船捕鱼的两名刘姓男子,都是东津镇上洲村人,他俩并不是持有捕捞证的渔民。当天之所以跑到汉江中电打鱼,他们辩称,完全是临时起意。 http://image100.360doc.com/DownloadImg/2016/09/2417/80749115_4 按照规定,从3月1号到6月30号是禁渔期,在此期间捕捞,本来就是违法行为。而刘某又采用电打鱼这种非法的捕捞方式,自然是罪加一等,警方当即将其刑事拘留。6月8号,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刘某二人批准逮捕,这也是我市首例对“电打鱼”人员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http://image100.360doc.com/DownloadImg/2016/09/2417/80749115_5 警方介绍说,其实早在2008年,电打鱼等违法捕捞方式,已经入刑,只是相关部门并没有严格进行追究。这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刘某他们因电打鱼,最高将面临三年的牢狱之灾,这样的结果,让他们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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