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 劝导应先行
城管执法 勿一味处罚
滥权城管 又有谁监管?
——当事人陈述广安市城管执法局万盛大队强硬执法的事实
俗话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2012年8月26日这天我可是霉透了!八旬老岳父重度脑梗塞住院,车也接着被广安市城管局万盛大队执法人员强行锁了庚即并拖了去。
眼看着自己的家乡愈来愈好,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国家级旅游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等极大营造广安优美环境的荣誉接踵而至,我为自己是广安人而自豪。广安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我一直也在努力让自己和家庭更文明。行车12年,我牢记“求人不如求已”而遵纪守法,但今天我还是被城管锁车、拖车,也经历了“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这场面,回想今天自己亲身经历的锁车拖车事件让我揪心,也更让我困惑,我真的想说:“我发自肺腑地想做一个文明人,为何不能给我一次机会让我“痛改前非”,是不是所有的车辆“乱停乱放”当着当事人的面也必须要被锁车还要不做任何告知地被拖车,不处罚就不能体现文明?!”
如果我把车子被锁被拖的经过实事求是地公布于众,万盛大队城管作为政府委派的执法人员,他们在我(驾驶员)已经认识到错误能不锁车的情况下还是当着我的面锁了车,也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将车拖走!我只能理解为这是个别城管人员的个人行为。创建文明,除了必要的强制手段外,劝导也是有益的,也是深入人心的。我想这不会违背广安市委、市政府“创文明“的实质和精髓吧!
事情的具体经过:
8月26日中午,大约12时40分,我驾驶小车(红色尼桑逍客)从市人民医院匆忙赶回卫校(岳父母家),准备从家里拎饭菜和一些必要的衣物送到医院(八旬岳父重度脑梗塞住院),正要开进卫校大门,刚好从里驶出两辆小车,我车暂时堵门外了,我因担心病人想赶时间,恰值当时太阳当顶,天气还有点热,铁大门外能遮荫,我就顺手将车停在了卫校大门口(距离公路至少7米开外),又心想是中午,至多十多分钟的时间我就下来了,而且以前短时间停过也从未出现任何问题。我爬上八楼的家(邻公路侧),准备把病人和护理人员的饭菜、衣物等送到医院,还没坐稳,就听见楼下有喇叭在叫“红色、尼桑车”,我马上联想到创建文明城市,探头一看是城管,我立即飞快地从八楼冲到车旁,最多也就六、七分钟时间,当时觉得还刚好。好几个执法人员在车旁,正要准备锁车,我赶忙说“车是我的,不好意思,我家里出了急事,我才停一会儿”,我就听见对方说“为什么不停到停车位、这里不准停车你不知道吗”之类的质询,我赶忙作了解释并承认自己错了,请求对方不要锁了,我也赶忙打开车门准备开车,但对方不同意,我没办法,还把“我岳父重病在医院,还等着我送饭送衣物”的托辞搬了出来,想得到对方的理解并原谅,但对方依然如故,还是当着我的面锁了车走了。我看看锁住的车,心想只有下午一上班就去城管局交罚款开锁,当务之急是马上把饭菜衣物送到病房里,那里还有八旬老岳父和护理亲人等着吃饭换衣。我只好又爬上八楼,心情已坏到极点,匆匆拎起要送的饭菜、衣物和岳母打的到医院了,送到后,我想有病人没车确实不方便,想早点取回车,我急忙又赶回卫校,这时是13时20分,车子已不见了,也没有处罚单或任何的告知,只见地上留下轮胎被硬拖的几道清晰痕迹,我估计车已经被拖走了。这时我还没有吃午饭!
下午,我拨打“12319”确认了我的车是被城管拖走了而不是丢了!同时,我将我经历的情况陈述了一遍,接线人员非常负责,很快将万盛大队反馈的情况告知我,主要内容大致如下:
1、执法人员用喇叭喊了有20分钟,我才下来;
2、我下来的时候车子已经被锁了;
3、车子无牌,所以没有告知。
我针对性地向该接线人员一一陈述:
1、我停好车上八楼,刚坐下便听见有喇叭喊,我急忙跑下去,最多也不过六、七分钟(大家稍微想一下:万盛大队回复用喇叭喊了有20分钟,20分钟的时间不算短,甭说拿着喇叭喊,就是站在那地拿着秒表也要数1200次,这样子城管的工作有法搞上去吗?这符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紧张忙碌工作的大背景吗?符合逻辑吗?想想,这么多执法人员会用20分钟的时间等驾驶员出来?而且20分钟的时间还未锁车?即使我信,广安市民多数也不会信);
2、我下来的时候,很多执法人员在车旁,一个执法人员蹲在左前轮旁,正要锁车,我急忙表明身份并打开车门,正要锁车的执法人员没有得到不锁车的指示,锁了车。当时,进行这次锁车的执法人员都在现场;
3、这个我也不能理解。车子没有上牌,是因为车牌未领到,但还是可以告知的,卫校有门卫,另外在停车前也有块招生牌,人性化地告知是可以做到的,至少不会让当事人误认为车被偷了!
作为政府委托的执法主体,万盛大队竟然用掩盖事实、不负责任的谎言来诬陷我,这就是某些执法人员的素质,何谈文明?我气愤震惊之极,于是我在电话里给接线人员强调:“如果我说假话,我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下岗人员,一直信奉着“求人不如求已”的做人做事原则,所以不想找麻烦,更不想也不敢与政府委托的执法机关有纠结,但想着想着心就特累,就想写出来,舒缓一下内心的积郁。我也知道,城管的工作不好做也常被误解,但再想想如果没有城管,城市环境和面貌将如何,这样子就好理解了。就本人所经历的这次“锁车拖车“事情,我觉得城管执法人员完全可以“大事化小”,事实和理由有四:1、执法主体在实施锁车前,当事人我已是连跑带跳从八楼迅速赶到现场了,而且认识到乱停的错误,态度也端正,也表示愿意接受现场处罚;2、我确实不知道卫校铁大门前是不可以停车的!以前我也将车数次停在了这个位置(离公路有七米多)而未遭遇处罚,心里已习惯性地认定这里可以停车,绝对不是故意乱停乱放,更不是“顶风作案”或故意刁难;3、事发时正值中午12点至1点之间,我觉得这个时候是下班时间,而且我只是回家拿些饭菜和衣物,虽然我知道这段时间是特殊时期,心想也就耽搁一会儿;4、当时我并未想到会被不告知地拖车,我只是请求执法人员看在我八旬老岳父重病住院需要我送饭送衣物和照顾等放了我这一次。但最终我还是难逃现场执法人员“严格、文明、科学”的惩罚!事情很明白了,我不得不说:广安市城管执法局万盛大队某些执法人员难免有利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环境之名,不顾“劝导、处罚双管齐下”之文明执法精髓,有“一棒子置人于死地”之滥用权力、执法过度之嫌、以锁车、拖车为主要手段,以达到罚款之目的,有创收之嫌,虽是个人行为也难堵悠悠之口!
市民素质应该才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灵魂吧,我纳闷:难道广安市城管执法局万盛大队的某些执法人员只是执法人员,而不是广安市民吗?
当事人于2012年8月27日深夜未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