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在中桥卫校(自己家门口)已封闭的大门前,此地既非人行道,又非盲道,又未堵住消防道,更未影响行人车辆进出卫校.即使这样,在2012年8月26日酷暑的中午12点多,广安市万盛城管众多执法人员围着红车,对于当事人是临时停车去卫校自家取饭取衣给病重住院的八旬老岳父这一事实毫不留情,更不顾当事人在场公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3条之精神(当事人事后才知道),强行当着当事人的面锁了车并趁当事人给重病住院的老岳父送衣送饭之际将车飞速拖走了,一扣便是三天,还拿交通法56条扣帽子!!!!!三天后,当事人为了取车,也为了病重在院的老岳父,不得已"积极地"交了罚款、拖车费和停车费,车被拖车拖时有点小擦痕,当事人虽反映也是自找无趣,不了了之,还说是自己整的,这个可以查的。事后,万盛城管用掩盖事实的谎言全盘否定了我的陈述!之后,广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又如此答辩:“车堵在大门口,严重影响行人及车辆的进出通行。”当事人将当时的情景照片大致还原于此,请诸位仁者为当事人说说,当事人不为钱,只为理,自古“民告官”官司难赢,但当事人即使是下岗失业人员,输人也不能输志!天理何在?谁来管一管这些“无法无情无德”和失去监督的政府委托的城市执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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