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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admin

2011帖文处理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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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7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成都信达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2342&highlight=
申请原因:(证券行业禁止网络营销广告,本人自愿删除)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18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再见倾城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773076-1-1.html
申请原因:之前发帖匆忙,没有发表完整。现在已经重新发布了,麻烦帮我把这个删除一下。感谢版主把之前的帖子给予我推荐。希望能换下新的帖子连接,谢谢!新的帖子地址:http://www.mala.cn/thread-3805714-1-1.html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19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袁彪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817635-1-1.html
申请原因:造谣、诽谤、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19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袁彪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817635-1-1.html
申请原因:造谣、诽谤、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给当事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此进行立案侦办。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20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愤怒的小鸟8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3785250-1-1.html
http://www.mala.cn/thread-3785283-1-1.html
申请原因:双方已协商处理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2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我背你妹的时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826031-1-1.html
申请原因:该贴10楼照片属个人生活照,涉及个人隐私,请删除。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4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我背你妹的时
申请修改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826031-1-1.html
申请原因:该主题倒数第四排,“不知她通过什么关系疏通了法院”能否改成“不知什么原因”?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5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艳而不妖
申请修改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793853-1-1.html
申请原因:有涉及个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6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索罗2012
申请修改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828646-1-4.html
申请原因:有人对号入座,已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6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袁彪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773210-1-1.html
申请原因:造谣、诽谤、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给当事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此进行立案侦办。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26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南充市人民法院 南充市网管办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6orderby%3Ddateline
申请原因:捏造事实,造谣、诽谤、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给当事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捏造事实的发帖者进行依法处理。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26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袁彪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773210-1-1.html

  申请原因:造谣、诽谤、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给当事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此进行立案侦办。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6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袁彪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773210-1-1.html

  申请原因:造谣、诽谤、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给当事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此进行立案侦办。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6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指名道姓了,捏造事实,人家怎么去澄清回应

发表于 2012-1-26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你先看看帖文内容,如果是有人如此捏造事实中伤你或是你家人,并连带透露其隐私,你会怎么想?你又怎么去澄清回应?请你换位思考吧!
发表于 2012-1-27 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我背你妹的时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542045-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攻击,无中生有,发帖人自己都承认省人事厅给予了明确答复继续谣言中伤,无实际证据支持自己的言论,给本人及单位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2-1-27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我背你妹的时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826031-5-1.html
申请原因:该贴84、87楼指名道姓辱骂本人,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2-1-28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艳而不妖
申请修改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3793853-1-1.html
申请原因:有涉及个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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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你好
此贴经屏蔽处理后依然可见,请做删除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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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是为了敲击并拯救
删帖是因为释然而放手

主啊,饶恕他们吧!
发表于 2012-1-30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笨蛋、要緈福
申请删除帖子链接:求助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3847599&fromuid=1189370

申请原因:警方现已全力追查此案,固请贵站删除此贴。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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