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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市人社局违法违规选拔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被举报后举报人遭卡压打击报复竭尽喊冤[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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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3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市人社局违规违法选拔学术和技术
带头人结果无效应严查严惩追责
举报人获农业农村部服务之星称号
申报晋级遭卡压不认可竭尽喊冤
举报人:杨汝才,男,19672月出生,汉族,四川合江人,中共党员,农学大专,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合江县荔城专家服务团成员,历任望龙乡、油榨乡、甘雨镇农技站站长,援藏甘孜州乡城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助理,马村、兴隆村第一书记,兴隆村党支部书记、驻村农技员,现在合江县农业农村局甘雨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工作,四川省乡村振兴先进示范村一一甘雨镇瑞丰村驻村工作队、驻村农技员。
被举报人:邹家燕,女,汉族,中共党员,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办公室电活:08302590656   手机:18982405030
举报事项:被举报人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在第十一批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第三章选拔程序第十条(一)未进行信息发布;违反“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竞争择优”原则,选拔结果显失公平无效,应重新按程序开展选拔工作,并严查严惩追究被举报人的责任;在处理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中,被举报人官僚主义、教条主义严重,踢皮球,推诿扯皮,并用职称指标卡压单位和举报人,应严查追责。
求助事项:本着实事求是,对举报人的业绩贡献、学术成果、荣誉称号等综合评判,组织会商解决举报人的晋级问题。
事实理由:为了创造符合《泸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试行期20241212日已满)第七条规定的晋升三级条件:(四)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五)泸州市酒城英才(突出贡献奖)。举报人长期耐心等待官方和主流媒体发布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信息,每个月至少要在网上搜查34次,左等右等都没等来,等来的是第十一批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建议人选公示。
    2025416日,举报人准备了一个基层驻村农技员求助汇报材料(附业绩贡献、学术成果、荣誉称号等装订材料一本)亲自到市人社局找被举报人汇报,请求市人社局以举报人获农业农村部“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四川省最美农技员、甘孜州援藏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第一书记、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有发明专利三项、参与选育水稻玉米新品种8个获证书已累计推广500万亩以上,在《人民日报》等发表文章1000篇以上,获奖上百次,业绩贡献在《农民日报》、《四川电视台》等专题报道为由来解决举报人的晋级问题。
    418日,被举报人回复:已安排科室及农业局研究。后无果。515日,举报人又给被举报人发信息汇报,516日,被举报人回复:你的事情已安排合江县和农业农村局研究。之后,举报人联系了合江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他(她)们均表态不好解决,也无权解决。
   520日,举报人又给被举报人发信息,表明被举报人不应该回避问题,推诿扯皮,踢皮球,并建议市人社局组织会商解决,被举报人回信息:出差在外。
   520日上午9.06分,举报人给市人社局3107838电话咨询,第十一批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通知为什么没在官方网站和主流媒体进行信息发布,一女同志答复说的确没有走信息发布程序,通知是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发给区县的,区县发给各单位,但单位也没有公开,也没有通知专技人员,搞暗箱操作推荐。之后,反映人又给市人社局信访科(3127387)赵科长反映。
    520日下午15.57分,举报人分别给12345和市纪委12388举报市人社局违规违法选拔第十一批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问题。并把举报问题发给被举报人。521日上午8.50分,被举报人回复:我出差回来再研究,8.52分又回复:下周才回来。
    524日(星期六),被举报人通知合江人社局、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到市社局开会,还把单位领导理抹啦,会议内容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出发,而是用卡压单位职称指标来施压单位领导做举报人的工作(是因为举报人已给1234512388举报)。
   526日下午,单位分管领导找举报人谈话,之后,举报人又给被举报人发信息,要求被举报人明天在接访一次,被举报人回复:可以。
    527日上午,被举报人召集事管股、信访科等负责人在一楼信访室对举报人进行接访,对举报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根本不采纳,态度死板生硬,被举报人说:举报人没得文件上规定的条件,你在优秀,我们也不会因为你的事而专门会商解决,至于没有进行信息发布,是工作人员的事,我们处理人就是,不可能影响评选结果。被举报人在处理举报人申报晋级问题上官僚主义、教条主义严重,对举报人取得的业绩突出贡献、学术科研成果、荣誉称号等不认可,又不给举报人参加选拔推荐学术和带头人评选的机会,还不履行会商解决问题职责,踢皮球,推诿扯皮,滥用职权,用职称指标来卡压单位和举报人,举报人遭受委屈,忍受冤枉。
    527日中午,单位主要领导找举报人做工作,叫举报人为了单位职称指标问题,就不要在反映了,并叫举报人撤回举报材料,下午16.55分,单位工作员打电话给举报人,说领导叫我撤回反映举报材料,出于无奈,举报人分别打电话给1234512388撤回举报材料。
530日,举报人采取迂回处理问题的办法,又在市委书记市长信箱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发求助汇报材料(回避了并没有提及市人社局违规违法选拔学技带头人一事),同时,又分别用特快专递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寄送求助材料。并特别声明不能转给市人社局和合江县处理,遗憾的是举报人的材料还是被转到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处理答复。让举报人感觉这又是在踢皮球,这与《信访条例》规定是相违背的,合江县农业农村局的分管领导也明确答复无法解决举报人的诉求。
举报人已多次给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等通过邮箱和寄特快专递举报反映材料并到市上走访举报均无果,且相关部门还推诿扯皮、踢皮球、市信局雷副局长接访不作为、不敢亮身份,还违反信访条例,把本该市级部门研判处理的问题转给无法解决处问题的合江县农业农村局,为此,特向省委、省政府等相关部门举报反映,恳求上级领导责成督促泸州市尽快解决处理举报人举报反映的问题,以免久拖不决导致后期发生较大网络舆情,影响政府和人社部门公信力。
   
举报人保证举报内容真实,愿配合调查并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举报人:杨汝才(18982492456
邮箱:729705259@qq.com
地址:四川省合江县甘雨镇人民政府
202573
附:举报人突出业绩贡献材料
举报人从事农技推广39年来(其中2年援藏甘孜州),长期奋战在山区基层农技推广第一线,从事农技推广业绩和贡献曾在《农民日报》、《四川农村日报》、《四川经济日报》、《四川科技报》、《泸州日报》、《四川党的建设》、《基层农技推广》等报刊先后以热心农技推广的“杨科技”;“心系农技推广,奉献高原藏区”;“一个农技员的两个梦想”等为题宣传报道。  
2015年12月5日,举报人援藏工作业绩和贡献在四川电视台《田园四川》栏目以《雪山上的来客,走进援藏干部杨汝才》专题宣传报道,后被《泸州电视台》、《合江电视台》反复转播,社会反响非常好。
举报人还先后在《人民日报》、《农民日报》、《四川日报》等国家、省、市报刊上发表科普文章和论文1000多件,获奖上百次。
举报人1995年度、1998年度主持完成的“水稻旱育秧配套增产技术”,“旱地分带轮作多熟制高产技术”,“磁混肥在我县粮食作物上的应用”项目分别获泸州市农牧技术进步一等奖、三等奖。2018年至2021年参与选育玉米新品种康玉520、云海365、云海1150、内玉2900、邦玉666、云海568和水稻新品种野香优9号,野香优冰丝共八个品种已通过四川省审定合格,已在四川、重庆、贵州、湖南等省市大面积推广,推广面积达500万亩以上,增产增收效果突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创造发明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和二项实用新型专利。已被合江县汇丰粮食种植种植专业合作社作为国家扶贫产品、“四川扶贫”集体商标公益品牌符阳野香香米推广使用和专合社成员、种植大户广泛推广应用,并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举报人2015年12月被评为“四川省最美农技员”;2016年7月被中共甘孜州委、州政府授予甘孜州援藏工作先进个人;2021年12月被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等六部门授予“中国品质农业田间地头农技服务专家称号”;2022年1月当选为农业农村部第二届“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2022年5月荣获2021年度《农业科技网络书屋》“优秀专家”称号。
举报人曾在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和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分别交纳特殊党费1000元。举报人还受聘参加主编合江县少岷职业教育集团《农村实用技术讲义》一书等,举报人还入选《当代中国人才库》、《合江县古今人物选编》等书。
举报人在驻村帮扶工作中,对瑞丰村脱贫户179户520人,监测户19户56人,残疾人148人,低保户113户193人,特困户28户33人开展全覆盖走访和帮扶,并重点帮扶9户脱贫户和4户监测户。指导奔康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果树品种改良和指导中药材种植园种植技术以及水果玉米订单农业,仅水果玉米订单农业便实现销售收入近6万元,指导开发撂荒地,大豆套种、蔬菜种植近300亩,增加农户收入近10万元;指导帮助合江纵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展生猪,实现销售收入1600余万元。2021年,瑞丰村被四川省评为合江县唯一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2024年被合江县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和集体经济十强村。  
举报人在农技推广、援藏工作、脱贫攻坚、科技扶贫、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贡献突出,成效显著,并得到各级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好评和社会广泛认可。
综上所述:举报人一直执着扎根山区基层39年(其中20148月至2016年8月援藏甘孜州乡城县),在无重大项目参加实施,也无项目经费支持的情况下,靠自己脚踏实地、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在农技推广工作中做出了实实在在的业绩。业绩和贡献在电视上(四川电视台、泸州电视台、合江电视台)有图像专题宣传报道,报刊上(农民日报、基层农技推广、四川党的建设、四川农村日报、四川科技报、泸州日报等)有文字图片宣传报道;有官方农业农村部评选公布的“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四川三名、泸州唯一),四川最美农技员(全川17名、泸州唯一),甘孜州援藏工作先进个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优秀第一书记等等;有行业部门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等六部门授予“中国品质农业田间地头农技服务专家称号”(四川唯一);中国知网《农业科技网络书屋》“优秀专家”称号(四川唯一)等等。在泸州市乃至四川省农技人员队伍中应该是屈指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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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25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杨汝才同志:
您好!您反映“举报市人社局违法违规违反原则选学技带头人”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违规选拔的问题
经查,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第十一批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通过OA系统向各区县、市级各部门相关单位发布并逐级进行转发,未按照《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泸市人社发〔20243号)第十条规定在官方网站、主流媒体进行信息发布。杨汝才同志反映第十一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选未在官方网站、主流媒体进行信息发布的问题属实,我局诚恳接受批评,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根据《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泸市人社发〔20243号)第十条:“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由县(区)政府、市直属部门、中央省属在泸单位、市级学术、技术团体负责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文件精神,合江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通知后逐级推荐1名候选人并进行了公示,不存在举报人反映问题所述“搞暗箱操作内部推荐”的情况。由于本次推荐按规定不受理个人申请,因此未在官方网站、主流媒体进行信息发布不影响选拔结果。
二、关于被举报人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2025416日,邹家燕同志收到杨汝才同志反映晋升三级岗位有关问题后,多次安排市人社局相关科室会同有关部门会商解决。520日,杨汝才同志通过短信向邹家燕同志反映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违规选拔相关问题。524日,邹家燕同志召集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合江县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会商解决杨汝才反映问题,会商过程中与参会单位积极研究问题解决办法。527日上午,邹家燕同志召集市人社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在一楼信访室对杨汝才同志进行接访,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根据会商情况进行了详细回复。
三、后续处理情况
63日,经报市人社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对在第十一批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中发生工作疏漏的相关责任同志进行了严肃批评,并作书面记录。
欢迎您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830-2739973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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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11 2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7-11 22: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7-20 21: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7-25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作者:qQ670218@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6769938-1-1.html
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网络社区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拜读您局回复内容,存在避重就轻、回避推荐工作原则、轻描淡写的问题,现提出以下质疑:一、《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泸市人社发[2024]3号第一章总则第四条  选拔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凝心聚力;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发展;坚持高端引领,选育并重;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第三章 选拔程序  第十条(一)信息发布。(二)人选推荐。推荐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您局在回复中反复强调不受理个人申请,且还说明由于本次推荐按规定不受理个人申请,未在官方网站、主流媒体进行发布不影响选拔结果。请问是不是不接受个人申请,就可以不进行信息公开,就可以违反“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不按原则进行推荐,没有进行信息公开,就没有竞争,就没有公正、公平的说法,单位领导就会滥用职权、耍特权,搞暗箱操作,推荐业绩平庸人员来参加选拔,来当配角。在没有进行信息发布,且违反原则推荐的结果,是不是显失公平?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违规《泸州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违反推荐工作原则的选拔结果,您局敢说是正确的?岂能一句诚恳接受批评,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了事?二、举报人于2022年4月18日聘用到专技四级岗位,近三年来,举报人一直努力工作,积极创造符合晋升三级岗位的条件之一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并于2022年1月当选为农业农村部“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评选难度和级别远远超过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举报人以获农业农村部“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之星、四川省最美农技员、甘孜州援藏工作先进个人、优秀第一书记、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有发明专利三项、参与选育水稻玉米新品种8个获证书已累计推广500万亩以上,在《人民日报》等发表文章1000篇以上,获奖上百次,突出业绩贡献在《农民日报》、《四川电视台》等专题报道以及在农技推广、援藏工作、脱贫攻坚、科技扶贫、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中的突出业绩贡献为由来解决举报人的晋级问题。您局邹家燕同志官僚主义、教条主义严重,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不履行泸市人社发(2022)25号(试行已到期)文件规定会商解决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您局在回复中称邹家燕同志多次安排科室会商、召集市、县人社、农业部门负责同志会商以及对举报人进行接访等等。为什么举报人的合理诉求都没有得到解决?5月24日,邹家燕同志召集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合江县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会商,会议内容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出发,而是用卡压单位职称指标来施压单位领导做举报人的工作。5月27日上午,邹家燕同志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在一楼信访室对举报人进行接访,对举报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根本不采纳,态度死板生硬,邹家燕同志说:举报人没得文件上规定的条件,你在优秀,我们也不会因为你的事而专门会商解决,至于没有进行信息发布,是工作人员的事,我们处理人就是,不可能影响评选结果。邹家燕同志曾在信息上给举报人回复不符合文件规定就不能解决,举报人说不给机会咋过才能符合文件规定,本身文件制定条件就不切合实际,一边给举报人讲依法依规,一边又违法违规违反原则选拔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邹家燕同志对此未回复举报人。综上所述,您局在第十一批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过程中违法、违规、违反原则,剥夺了举报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损害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已给举报人造成严重后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五条规定: 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必须受到追究。第六条规定: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违反规定的应按第45条、46条、47条规定进行查处。回复人(举报人):杨汝才电话:189824*地址:合江县甘雨镇人民政府2025年7月25日

 楼主| 发表于 2025-7-29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举报人举报市人社局违法违规违反原则选拔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交给市人社局来回复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信访条例》第30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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