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们举报与进展基本情况
1、 我们于2018年7月下旬,查实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以下简称区规建局)无根无据(办证档案显示仅有一本加盖开发商公章的测绘报告复印件!)办理新港国际花园一期工程规划合格证,将架空层验收成了八套住宅产权的非法办证事实。
2、 我们于2018年8月23日向市长信箱发出了举报信,举报信标题为“举报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的违规违法行为”,受理流水号为218082300028,提取码为555695。该举报信被转给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局审计局(以下简称纪工委)承办。此举报信同步在四川省府主办的“麻辣社区”网站发表(链接
https://www.mala.cn/thread-15312174-1-1.html)。
除此封举报信外,我们在查实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非法办理验收合格证证据的2019年7月30日,现场向高新区纪工委手写了内容、要求基本一致的举报信。
在我们焦急等待半年多时间里,多次向区纪工委追问无结果的情况下,于2019年4月14日向市长信箱发出了第二封举报信,举报信标题为“为什么不归还小区架空层给我们全体小区业主”,受理流水号为219041400028,提取码为855025。此举报信同步在四川省府主办的“麻辣社区”网站发表(链接
https://www.mala.cn/thread-15312174-1-1.html)。
3、 在我们的连续追询下终于区纪工委在2019年4月15日将处理结果电话告诉了我们:查实为架空层,追究了区规建局一普通职员的责任——行政警告处分。但归还架空层给我们业主的诉求未得到任何的回应!
纪工委在长达半年多的调查除确认查实为架空层,仅警告处理一小职员、未解决归还架空层诉求的前提下,在2019年4月14日第二封举报信区规建局无理回复规建局办理规划合格证无任何问题的情况下,我们再次于2019年4月22日向市长信箱发出了第三封举报信,举报信标题为“请市长市政府督促高新区改革发展局撤销或更正一期工程规划合格证”,受理流水号为219042200018?,提取码为127827。此举报信同步在 “麻辣社区”网站发表(链接
https://www.mala.cn/thread-15574609-1-1.html)。
4、 我们于2019年4月22日所发第三封举报信得到了承办单位高新区规建局(即改革发展创新局)的处理回复情况:高新区(2019-05-13 14:04:18):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正在进一步积极调查相关情况,欢迎保持联系。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5月13日11:42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如有需要可电话咨询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电话:85172660。
二、 重申我们的诉求
我们的诉求,从一开始到现在,从未变过:1、举报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违法违规办理本小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要求查证违法违规办证事实,查实办证人员是否有违法办证取得好处的事实,查实是否有人存在犯罪事实,对违法违规人员给予严厉惩处!对开发商违法申请办证的行为给予惩处! 2、要求撤销或更改本小区一期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取消八套架空层住宅登记资格并取消已办架空层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将架空层切实归还给小区全体业主。
我们的第一点诉求,虽然我们认为一定是有人违法犯罪而应受惩处,但是否惩处对我们也无直接利益关系。所以,涉及到我们根本利益的是第二点诉求,即将架空层切实归还给小区全体业主。我们的诉求在与高新区规建局的沟通中,也是一再表达清楚了的。
三、 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拖而不办的表现
自2019年4月以来,高新区规建局成立了专门的处理我们所举报并诉求归还架空层事宜的小组,也与我们举报人保持了联系与沟通,基本情况如下。
1、 在5月即向我们明确:经调查落实,我们所举报的架空层属实,将架空层办为八套产权属于违规违法办理。需进一步落实撤销程序与方法。
2、 在6月26日左右,高新区规建局召集小区业主代表沟通架空层进展情况,沟通内容主要有:一是规建局查实,确定八套房为归属于所有业主的公共区域架空层,再次向我们确认。二是规建局拟办理撤销规划合格证、进而撤销八套产权证,此是后续需要办理的。三是建议业主就架空层被办产权证事,所受到的侵害起诉开发商;规建局可协助小区申请律师的法律援助;在起诉开发商过程中,需要规建局提供诉讼证据的,规建局将提供相关资料。四是在场规建局律师还建议采用开发商给全体业主一定补偿,而保持原状(即不撤销八套产权证)方案,业主当场拒绝了此提议与方案。
3、 6月26日沟通会后,小区业主代表经商议,向高新区规建局负责此事的人员明确回复,解决归还架空层的根本方法是规建局撤销或变更规划合格证进而撤销八套非法办理的产权证,要求规建局尽快纠正自已犯错而办的规划合格证,撤销八套产权。对于起诉开发商侵权损害建议,不合时宜。
高新区规建局回说,知悉我们的诉求,表示完成撤销八套产权证是非常复杂的,经请示其领导后说,立即启动向房管局沟通撤销产权证的流程,以利进一步办理撤销产权证。我们问这个过程需要多长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吧?未回复此问!
4、 在等待的一个月时间内,未得规建局的任何回复,只得在一个月后的8月7日电话向规建局经办此事的黄女士追问撤销架空层产权证的进展。其回复给我们的体会就一个字:拖!
回复说,已有进展,说有三户架空层业主已同意撤销产权证。我问哪三户,回说是户主为万泰投资有限公司的这三户。我说,这三户不就是开发商的吗?或者说是开发商未售出去的!对方未复。
我说,你们规建局除仅承认了八套产权属于架空层外,对于我们一贯的诉求撤销八套产权证归还架空层,你们虽在口头上说要办,但从我们举报到现在长达一年时间了基本无任何进展,意欲何为?难道还要拖十年、八年的吗?你们无根无据非法办理规划合格证的效率可能不超过三天吧?而纠正过来就哪么难吗?你们一定要维护你们的错误,侵害我们业主利益到永远?
我们一再询问撤销产权证的程序到底是什么,请予明确告诉,回说复杂得很,无可以具体告诉的程序与流程!
四、 我们的愤怒
1、 高新区规建局在无任何合法依据的情况下,估计以极快的速度就把规划合格证办理给了开发商!这是铁的事实!是我们查实的证据所证明的,也是经过高新区纪工委确认的!不论高新区规建局如何不情愿承认这样的事实,但在铁的实事面前,也不得不承认这一事实!高新区规建局犯下的错,又由自已承接举报,办理纠正这一错误。这不仅是市政府派给的任务,不论从什么角度,也应由自已来纠正错误,但现实情况是,纠正错误时间长达一年多了,为什么还纠正不过来?你们意欲何为?真是想把你们的错误坚持到底吗?在此情形下,还是要维护开发商的利益吗?你们的行为说得不好听点,就是暗偷!偷窃了我们1000多户业主价值1000余万元的财产!在明确是偷窃行为后,还想长期维持、维护偷窃成果?!我们是愤怒到极点!!
2、 因为你们的行为(被办八套产权证),不仅使架空层被侵占,更甚是持证人在架空层进行增加一层施工,反复在承重墙、柱上成片打密集深眼,严重缩短了32层楼的使用寿命,也让业主住在自已用毕生所挣的住房里胆顫心惊!架空层改为住宅行为,持证业主重新加墙隔间,有众多的功能设施被破坏,如地下室通风设施被破坏;消防通道被堵塞;雨水下水道被改进污水等等!你们的罪过,让我们承担这样的后果,难道我们不气愤吗?
3、 你们口口声声说撤销八套产权证是非常复杂的事,问及撤销的具体程序是什么?怎样过复杂法?你们未作任何的回复!这就不得不让我们想你们说的是真话或是假话?!让我们更加怀疑你们的目的:就是不想改正错误,就是为了拖,拖上十年、八年,此事就不了了之!试问你们偷窃我们架空层时怎么就哪么容易?哪么快呢?让我们全体业主想不通!不理解!万分气愤!
4、 我们也知,你们也一直在为解脱你们的责任而寻找线索与依据,比如是否是开发商欺骗行为,是否是成都市国伦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出据的测绘报告的误导等!请问你们找到解脱责任的依据了吗?
因为你们无任何合法依据而办规划合格证,这就注定了责任解脱不了!
但虽说你们手中的测绘报告复印件是办证无效依据,但作为一个违法犯罪线索到是完全可以的,可能的!我们在之前的举报信中也反复提示,开发商及测绘公司可能有犯罪行为,比如伪造公章、伪造竣工图纸、或伪造变更设计图纸等,请审查部门注意发现并提交公安机关侦察!不知你们是否有所发现?如果发现了,是否有移交公安机关线索予追究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是发现了而不举报、不移交公安机关,哪性质可就变了吧!哪可能就是你们为了保护犯罪人!甚或保护你们自已吧?!
我们也明确我们的愤怒:想推责任,推不了的!责任在你规建局!
五、 我们的举报
向市长举报高新区规建局,在明知非法办证的情况下,长期拖延撤销或变更工程规划合格证、撤销八套产权证的行为!请求市长、市政府为我们作主,尽快归还属于全体业主的架空层。
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维权路确走了一年半之久仍未有办理结果。我们民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被他人肆意践踏。到底是政府部门纵容包庇,还是有黑恶势力一手遮天。在长达一年半之久的维权路上,政府各级部门对处理我们的投诉存在严重的庸政懒政、不作为,回复问题以敷衍、推卸责任草率了事,体现出的是政府部门办事走过场、流于形式。
说多了都是泪,我们民众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我们花几代人筹钱买的房却被他人长期侵占,在当今社会民众生活得到改善,可是在成都这样一个国家级新区管辖范围内的还有这样荒唐的、严重违规违法的事发生。我们小区一千多户再次强烈恳请上级政府部门对此事严查,对整个事件过程有着违规违法行为的人予以严惩,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体现政府为民服务的初衷,我们全体民众表示最真挚的感谢!
新港国际花园业主(有289名业主署名,因涉个人隐私签字清单就不上传了)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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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2日发表了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