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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校] 求四川千万不要学什么“最严禁狗令”啊!尤其是不要限制遛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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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几天前,云南文山市发布“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说早上7:00至晚上22:00禁止溜犬,曾一度引发热议。今天听说杭州也有类似规定,把遛狗时间限定为晚7:00~早7:00并严格管理。

  云南文山还是个没听过的地方,杭州就是二线发达城市了,难道这代表一种风向吗?我看有些仇狗人士简直跟高潮一样,叫嚣起要全国推广......作为一只柯基主人我表示很担心,四川成都要是跟到学还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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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便分享我家狗的丑颜,请问各位仇狗人士,看到它这副怂样你真的会害怕吗?)

  如果是要用法律来提醒人给狗办证件、牵绳子、打疫苗,本人是赞成的,因为这些事文明的养狗人已经做到了,受影响是那些不文明的养狗人,这就属于合理的规定。但限制遛狗时间就无法理解,等于把部分人的错甩给所有养狗人担,这不是传说中的一刀切吗?
  求四川千万不要跟着学,理由如下:

  1 不严格执行没用,严格执行又浪费城管和警察的力量

  我跑去翻了一遍《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发现并没有对遛狗时间的规定。那么在上位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如何保证限制遛狗时间得以执行?如果不严格执行,等于形同虚设;如果让执法者严格执行,人家又要吐槽了,勒些警察不管犯罪跑去管遛狗是不是闲得没事干......

  2 引发人与人之间的仇视,甚至互相报复

  同样一条路,带着狗就不准走?把养狗人和不养狗人划为两个群体,让二者关系割裂、互相仇视,甚至引发报复怎么办?仇狗人士的报复手段是,买异烟肼下毒。而狗主人肯定也要怒怼,我办证、牵绳、打疫苗,还要忍受不公平待遇?那我就深更半夜让狗去随地大小便不清理,反正晚上没人会管;让狗在家里大声嚎叫,反正宠物白天不让出门。这是好现象不嘛

  3 这种规定 传出去很丢人

  从车辆限行到房子限购,这类“禁止”式政策总是容易误伤,所以一直很难受广泛认同。四川成都可是一个自诩为开放包容的地方,一旦传出去“限制遛狗时间”,会给人一种“因为管理无能,所以以禁代管”的印象,无法解决问题还很丢人。不信可以看看网友对云南文山禁狗令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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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四川如果要管理犬只问题,千万不要学什么“最严禁狗令”、限制遛狗时间。最好能够出台“随意遛狗区”这类真正能够缓解矛盾的规定,以彰显宽容而开放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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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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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8 18: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随意遛狗区”?  很新鲜的词汇,为了满足养狗爱好,用纳税人的钱去建所谓的“随意遛狗区”? 合适吗?纳税人们都同意吗?

    不可否认的是,现在各个小区狗满为患,已经到了严重影响居民获得感和安全感的程度,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困扰。1)、出门看到路面上的狗屎狗尿渍,有时不注意还会踩,影响了文明城市的公共环境和市容市貌;2)、小区草坪绿地和公园是市民放松心情、休闲散步的场所,可现在都是狗在那里畅欢,人们安全出行和活动空间受到了压缩;3)、还有那么多狗咬人伤人的事件发生,尤其是对老人和小孩的威胁更大。所以只要有正常人的思维,懂得人的尊严、生命权远永远高于狗之上,就会理解云南文山市政府作此规定,目的在于充分保护人的基本权利和人身健康安全,而非保护“狗权”,不能等到被狗咬了再出台政策,为时晚矣。

    当然,文山市政府考虑绝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和意见是基本出发点,从网上反馈的意见也可以充分看出绝大多数人都是非常支持这个规定的,叫好声一片,都在为此点赞,这也说明了这个规定是得大众民心、符大众民意的好规定。因此,大家赞成文山市“7到22点禁止遛狗”规定,希望通过重典治乱,达到去疴除弊之目的。同样,杭州市也出台了限时遛狗的规定,我们可以将其视为“紧急状态下”的短期之举,等养狗人都学会文明养狗,等养狗法律逐渐完善,类似欧美国家的《恶犬法案》和《三吠原则》规定“在社区中养犬,如果狗叫超过三声,狗主人就会受到制裁”,“狗主人制止小狗狂吠无效,邻居抱怨、投诉,罚金最高达5000英镑”时,等到养狗真的那时“7到22点禁止遛狗”规定肯定也会随之取消。

     至于有个别网友提到,规定“7到22点禁止遛狗”过于苛刻,这条规定直接导致遛狗人有空闲的时间无法遛狗,违反了狗的天性。 那么,要问这位网友,这个时间段饭后散步的那些群体比例更大的不养狗人们,如老人和下班的年轻人还有小孩子们,他(她)们的安全如何得到保障? 狗吓倒老人摔倒致残的事件已经发生过吧,谁来维护受伤住院的老人的合法权益?恶犬撕咬八岁上学女孩的事件也发生过吧,谁来保证一个女孩的合法权益和修补其受伤的幼小心灵?还有,城市小区的路面的卫生又如何得到保障?所以,规定“7到22点禁止遛狗”,至少夜间行人比较少,踩到狗屎的人也比较少,清早环卫工人可以将被“狗粉”们污染的路面扫干净,以保障行人不会因为踩到狗屎而恶心一整天。

发表于 2018-11-9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有些仇狗人士是不是被害妄想症?话说你家柯基乖惨了~~

发表于 2018-11-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万能的政府能够出台政策,限制老鼠苍蝇活动时间

发表于 2018-11-9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把流浪狗集体捕杀,一劳永逸。

2018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8-11-9 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得人比狗更可怕    只能这样说

发表于 2018-11-9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遛狗的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来养狗和遛狗,应该尊重他的爱好!但大多数养狗和遛狗的人,他尊重这种规定吗?他有这种素质吗?我觉得养狗的人,把这种精力和钱物花在自己父母和家人的身上,多好啊!!!毕竟人的生命是第一位!

发表于 2018-11-9 11: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样作为一位孩子的母亲,我自己见到大型犬非常害怕,也遇到过带着孩子在逛街被狗扑来的经历,小区还有老人被狗惊吓摔倒致残的。既然文明养狗很难实现,那只能用强制性地依法养狗来促成。上下班路上看到城市街道上很多狗屎狗尿,包括居民区的电梯里也有,公寓大厅供业主休息的沙发也被狗抓烂了。还有那么多狗咬伤行人、乱跑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这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所以,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和人身健康,坚决支持政府从严依法治理养狗乱象。

发表于 2018-11-9 12: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狗我不怕  但是有不少溜的是大型狗  没有栓绳的  有的还是两条大狗  晚一个大男人都心虚  不知道小盆友的心理阴影面积

发表于 2018-11-9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养狗是个人行为,不应强加于他人,更不能对他人心里伤害、人身威胁和身体伤害。在公共地方,不能以爱生物、宠物为名,招摇过市于公众场地!对于在公众场地带宠物者,应严令禁止,和对违者处罚!
发表于 2018-11-9 13: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养狗人士先缴纳一定数额保证金,以免发生咬人事件扯皮,还有外出遛狗不拴绳的一律罚款,一年内有3次这样的行为终身不得养狗




发表于 2018-11-9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狗狗是中型犬,30多斤,一直都是牵引绳出去溜,经常被泰迪欺负!!

发表于 2018-11-9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闲人养狗,狗养闲人

发表于 2018-11-9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遛狗本身没什么问题,我觉得主要就是路上到处是狗屎,有些还特别大堆,就像人屎一样,这一点特别不好。

发表于 2018-11-9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养狗人士都遵纪守法,不是只顾着爱犬乖巧而不顾公关安全、公共卫生,这些最严法规怎会提起?

发表于 2018-11-9 21: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文明养狗呼吁了很多年根本不可能实现,即使遛狗栓绳,狗就不到处拉屎污染公共环境了?狗就不叫惊扰吓倒市民了?就不扑咬老人小孩了?扪心自问,狗屎狗尿污染城市小区公共环境没有?养狗制定那么多法规,哪个切实加以执行了?只有城区禁止养狗才是硬道理,现在狗患成灾,时刻威胁公众生命健康安全。恶狗伤人甚至致人死亡事件屡禁不止,养狗早已不是文明不文明的问题了,已经涉嫌违法甚至犯罪了。

发表于 2018-11-9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禁狗令!

发表于 2018-11-9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有人把狗当成儿子养,呼狗为幺儿,以当狗的爸爸妈妈为荣,这无可厚非。狗死后还要买墓地安葬并立碑。每天还要在狗的遗像前默哀几分钟。
爱狗的人只讲狗道,不讲人道。
当你和你的亲人被狗咬过,或者得了狂犬病,你会讲狗道吗?

发表于 2018-11-27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禁狗令很愚蠢

发表于 2018-11-28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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