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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南充市委市人民政府:违反规划法改医院到底有没部门执法?[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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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8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半个月网上有网友发贴反映南充市嘉陵区工业园区燕京啤酒厂正对面建了一家综合医院,嘉陵区卫计局回复是它们审批同意的,网友们质疑工业用地开医院违反规划法,质疑南充市卫计委嘉陵区卫计局审批医院的合法性,南充市卫计委嘉陵区卫计局拒不回复。网友发贴请南充市规划国土局嘉陵区规划国土局依法执法,也是拒不回复。网友举报到南充市规划国土局局长信箱,办公室08172248177来电说此地块是物流用地,开医院是不合法,但不愿去执法,说没明文规定如何去执法,回复叫找城管局咨询。原先也找过南充市纪委反映南充市卫计委嘉陵区卫计局违规审批,违反规划法,纪委回复找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反映。在此请南充市委市人民政府明确一下这样的违法行为到底谁管?     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第四条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划分土地利用区,明确土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第五十四条 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131531isbjz6bzvoo5b9bz.png 120614n9ecj2jdeet22jcm.png 132624gtzqxcwioiac3tk3.png 相关帖子:南充市规划国土局嘉陵区规划国土局:请对嘉陵区广慈医院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https://www.mala.cn/thread-15317152-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嘉陵区卫计局对广慈医院的审批是公开违法乱纪
https://www.mala.cn/thread-15315155-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四川南充燕京啤酒厂正对面可以开医院?奇葩![已回复]
https://www.mala.cn/thread-15305523-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南充市卫计委,嘉陵区卫计局:请立即终止违法违纪行为,并向南充网民和纪检监察机....
https://www.mala.cn/thread-15317111-1-1.html
(出处: 麻辣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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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南充市规划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3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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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8月29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南充市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局。
发表于 2018-9-3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所反映的医院用房位于嘉陵区工业集中区燕京大道北侧恒生仓储物流公司用地内。目前,该公司项目已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你所反映的医院用房规划审批用途为工业项目配套的办公楼。
  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委发〔2017〕30号)文件,匡定市城管执法局职责之一为负责“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发〔2018〕15号)文件,也明确“将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区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划归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有关管理和执法权责划转市城管部门后,原主管部门不再行使”。若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用途,建议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由他们调查核实处理。同时,对于将该办公用房使用作医院的行为是否合法,建议您咨询卫生部门。
  感谢您对南充城市规划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南充市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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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嘉陵区卫计局对广慈医院的审批是公开违法乱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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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麻辣社区)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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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第三十六条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附图和附件,与上述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附图和附件由发证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十八条 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应当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和有关城市、镇的总体规划。
  各类开发区、城市新区、风景名胜区等,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统一实施规划管理。
第四十三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五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
    第六十四条 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第七十条 上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审批、实施、修改城乡规划的监督检查。
  镇、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镇、乡、村规划区和控制建设区域的监督检查。
  第七十一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向下一级人民政府派出城乡规划督察员,对派驻地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等进行监督检查。市(州)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督察员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应当及时向派驻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提出督察意见。派驻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和反馈。第七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核实。
  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行政执法监督部门举报或者控告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二)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三)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行为。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履行前款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第七十五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发现对建设工程不符合规划条件或者规划许可内容的违法行为,有关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建议有关人民政府责令其给予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违反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和国家、省有关标准强制性条文作出行政许可的,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撤销或者直接撤销行政许可。因撤销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七十六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开展城乡规划监督检查中,发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城乡规划法和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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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党中央提出依法治国,南充提出依法治市,建设法制南充,法制政府,难道说就是这样建设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对面办公楼变成精神病医院?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
http://news.dichan.sina.com.cn扬子晚报2012/4/21 8:04:40


  南京江宁大学城附近一个新建大型小区的业主最近向扬子晚报记者反映,他们小区对面不到100米的地方原本是一个办公楼,可最近却改成一个精神病医院。记者调查了解到,该地块土地性质属工业用地,不能从事经营性的医院诊疗行业。面对记者的采访,院方拿出了一份盖有江宁区卫生局公章的许可手续。而小区业主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盖有江宁区卫生局公章的文件,上面说的是根本没有批给医院任何手续。 扬子晚报记者 吴 钩 文/摄

  这个精神病医院有点怪

  它开在企业办公楼 未开业遭到小区居民各种抵制

  这家还没开业就遭到业主抵制的医院名叫南京神康脑科医院,位于江宁区科健路与兴苑路交叉路口,地处江宁大学城附近的繁华地段。记者日前在现场看见,医院大楼为五层建筑,面积超过千余平米。医院大门紧锁,门口也不见“南京神康脑科医院”的牌子。走进医院,记者观察发现,医院内部装修已基本结束,大楼上每个病房的窗户上已安装上铁制防护栅栏。

  在医院对面,是一个新建的大型小区,两者只隔了一条科健路,直线距离不足百米。融侨世家维权业主代表告诉记者,当初业主们买房时这里是一家企业的办公楼。医院大楼大约是在前年开始施工,去年建成的。大约是在今年2月有小区业主偶然在上网时发现了医院发布的大量招聘广告才知道“办公楼”已经变成了精神病医院的。

  “精神病院怎么能建在离居民小区这么近的地方呢?一旦出现问题,有精神病人跑到小区里伤人,谁负责?”业主们称,这两个月来,他们已通过各种途径来抵制医院开业,也和院方投资人进行过多次会谈。现在虽然医院本已挂出的多块标牌已被摘下,在网上发布广告也渐渐消失,但医院是走是留,尚无明确说法。

  它建在工业用地上 规划的工业用地不能作经营

  小区对面的办公楼为何会变成医院?记者从规划部门了解到,医院大楼所在地块的规划用途是“工业用地”。建设报批的主体也并不是院方,而是一家名叫南京麒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企业,批准的建设项目是“办公楼”,而并不是医院。院方是从麒瑞公司租下该“办公楼”装修改造经营医院的。

  据江宁区东山街道相关负责人介绍,医院所在的位置属东山工业园区,该工业园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末,麒瑞公司是工业园当初招商引资进驻的。不过园区引进麒瑞公司是让其发展工业,并没有允许该公司将建成的厂房转租给别的公司,更没有允许他们将厂房转作医院等其他非工业用途。

  国土部门表示,工业用地明显是不能搞医院的,如果医院开业经营就等于是变更了那块土地的性质,把工业用地变成了经营性用地。这肯定是违规的。但现在医院尚未开业产生实际经营行为,目前国土、城管等有关部门正在密切关注此事。

  它没有通过环评  投资人说暂时没办下环保手续

  记者采访环保部门得知,因为医院会产生医疗废物、废水等可能污染环境的东西,设立综合性医院也需要环保部门批准,首先要进行环评,然后按照环评要求才可以进行施工建设。这就是环保上“三同时”的基本制度: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而据小区业主们反映,该医院根本没有环评。对此,医院的投资人也承认,该院目前并没有取得环保部门的环评。对方称,之前他们一边在装修改造一边就在着手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可是正在此过程中小区业主对他们发起抵制活动。环保手续也就耽搁没有办了。

  医院审批的手续更是怪

  医院 我们和业主根本谈不来 但我们是有手续的!

  最近,本报96096热线又先后接到多位小区业主的来电,反映南京神康脑科医院至今仍未搬走还是打算要在这里开业,现在已经有院方的工作人员在医院里开始办公了。

  4月17日,记者来到医院进行采访。院方一位福建籍投资人向记者表示,他们是租用麒瑞公司的厂房,合作时对方并没有告诉他们该地址是工业用地不能经营医院,现在医院已经投资数千万下去,装修已经结束设备也快进场却遭到小区业主的抵制,让他们很头疼。院方称,他们医院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精神病医院,院内都是高级病房,实行全封闭管理,居民们其实不必担心。经过几次谈判和政府部门的协调,医院现在已经同意做出让步,取消全部精神科的诊疗内容,打算改成一个不包含精神病诊疗的综合性医院。不过小区业主仍然不能接受。“我们和他们(业主)根本谈不来。”

  记者询问,既然院方没有卫生、环保、规划、建设等任何相关手续,为何还打算开业经营综合性医院呢?院方投资人很神秘地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文件,说他们其实是有手续的,只是害怕给有关部门“添麻烦”,之前一直没有拿出来。

  记者看见,院方提供的这份所谓许可手续名叫“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批准机关是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落款时间是2010年7月23日。这份盖有江宁区卫生局公章的文件上写道,“经核准,同意按照下列事项设置医疗机构……”,记者注意到,文件中许可的床位是99张,文件有效期的截止时间是2012年7月22日。

  小区业主

  我们咨询过区卫生局和市卫生局 答复文件都说没批给医院手续

  院方拿出的这份“神秘文件”明显和记者之前在卫生局采访了解到的情况存在矛盾。对此,小区业主也感到不解。业主们向记者提供了2份也盖有公章的文件,说无论是江宁区卫生局还是南京市卫生局此前一直在答复他们说,卫生局并没有批给医院任何手续。

  记者在江宁区卫生局3月8日答复小区业主的书面文件上看见,其中第一条清楚写着“该医院投资方曾向我局作过咨询,但因本市医疗机构权限划分问题,我局告知应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办。”而其第三条中也写着“医院投资方应与周边业主充分沟通,待沟通充分后方可按照医疗机构许可程序依法申办(手续)”。

  在南京市卫生局3月7日答复小区业主的书面回复上,记者同样看到“该医院曾经来南京市卫生局咨询过关于开设医院的事项,因该公司有关事项未能解决,南京市卫生局并未受理该公司开设神康脑科医院的行政事项。关于你们反映该公司未经批准私自装修和医院的建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公司自负。”

  卫生局

  他们来人咨询过手续问题 但我们没有给医院办过手续

  记者曾在网上看见过南京神康脑科医院发布的大量招聘宣传广告。在一家专业招聘网站上,院方是这样宣传自己的:“南京神康脑科医院是一所大型二级专科医院,医院使用面积约15000多平方米,是省内第一所合资神经精神病专科医院。医院前期预设病房床位299张,预设神经内科、精神科、儿童精神科、老年精神科、医学心理科、医学康复科等10个临床科室和多个医技科室。”

  精神病医院能否设在小区附近呢?这家“万事俱备只欠开业”的医院又有没有取得卫生部门的行政批文呢?今年3月记者曾来到江宁区卫生局了解情况。

  该局医政科的李科长当时向记者明确表示,南京神康脑科医院没有取得任何卫生部门的批准手续。“他们只是来人咨询过手续的问题。”卫生局称,这家脑科医院的床位明显超出100张以上,审批权限应不在区县一级的卫生部门,而是在省、市一级的卫生部门。而省市卫生部门也没有批准该院的设立。

  江宁区卫生局表示,在设置批准书没有拿到之前,院方进行与诊疗相关的招聘、宣传活动都是违规的,将责令院方停止相关活动。至于医院的选址与居民小区的距离,目前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卫生部门对医院进行审批时会征求周围居民意见,进行综合考虑。

  为什么两份文件自相矛盾?

  江宁区卫生局:这个我们也搞不清楚

  通过这两份盖有公章的文件,大伙不难看出,无论是南京市卫生局还是江宁区卫生局都没有给该医院颁发过任何手续,医院只是分别到两局“咨询过”。那么院方向记者出示的那份江宁区卫生局颁发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又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是医院伪造的吗?记者再次来到江宁区卫生局进行核实调查。

  江宁区卫生局医政科的李科长并没有否认院方出具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真实性。李科长表示,之前他告诉记者说“没有手续”是因为他刚刚调来工作,没有弄清楚。至于医院和业主手中为何会出现两份自相矛盾的“阴阳文件”,李科长表示这个问题他也搞不清楚。记者希望向江宁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直接了解情况,也没有任何人出面解答。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 (记者 李如洁)前期本网以《西充:国有土地出让为厂房如今却变为驾校练车场》为题报道了,位于西充橡胶坝工业园区位的品正服饰有限公司所在地,在《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西充县品正服饰有限公司申请用地的批复》和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上均表明该土地的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厂房,而现在除了有一幢简易的大棚厂房外,其余却变成了西充实验驾校的练车场地及办公场地、宾馆、茶房。19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西充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荣辉及执法大队大队长李斌。
  资料显示:品正服饰所在地改变原有国土局出让土地性质
  按照品正服饰法人李永奎与国土局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规定品正服饰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厂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第四条明确规定:属于工业建设目的,受让人同意该受让宗地中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7%,即不超过0.7202公顷,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告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受让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和利用土地,需要改变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明确规定C21商业金融业用地包括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馆业和市场等用地,C25旅馆业用地包括旅馆、招待所、度假村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M1即一类工业用地包括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艺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国土资源局:品正服饰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责令限期恢复原有土地使用性质
  19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西充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荣辉及执法大队大队长李斌。据赵荣辉和李斌介绍,品正服饰土地产权并未转让、买让,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李永奎,而据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所了解的情况,品正服饰前期由于机器设备未到位,遂将部分土地使用权临时出租给实验驾校。李斌告诉记者,国土局是根据王锡连描述以及现场查看情况与王锡连所描述情况相符以此来认定此事件真实性,李永奎本人并未证实此事。赵荣辉和李斌均告诉记者,国土局当初出让给品正服饰的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厂房,而目前除了左侧一层厂房外,其余变为了实验驾校练车场及宾馆、茶房等,宾馆、茶房、练车场并不属于工业用地范围,品正服饰目前改变了土地使用性质及用途,国土局会严肃处理,责令李永奎限期恢复原有土地使用性质,如限期未恢复原有土地使用性质,国土局有权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并处以罚款。如李永奎与王锡连之间签订了临时出租协议,在国土局责令李永奎限期恢复原有土地使用性质后,该协议终止,李永奎需无条件服从,在限期内恢复原有土地使用性质。
  此事如何解决,李永奎能否在限期内恢复原有土地使用性质,本网将持续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南充市规划法国土局:08172248177说找城管局管,请问西充县国土局进行了执法是不是乱作为?你们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如何落实的?请问南充市规划法国土局设立起起什么作用?

发表于 2018-8-28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1227 发表于 2018-8-28 11:41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 (记者 李如洁)前期本网以《西充:国有土地出让为厂房如今却变为驾校练车场》为题报 ...

南充市规划国土局:快出来,南充市委宋书记,吴市长给你们发目标奖,绩效奖了。

发表于 2018-8-29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1227 发表于 2018-8-28 11:41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讯 (记者 李如洁)前期本网以《西充:国有土地出让为厂房如今却变为驾校练车场》为题报 ...

南充市规划国土局:去把西充县规划国土局的勾子㖭一下,别人为何敢作为,你们不去作为?这可是你们的法定职责,你们不严格执法,纳税人养起你们干啥的?难道要老百姓给你们交“办公经费”你们才得去管?
发表于 2018-8-29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官老爷、只能呵呵了
发表于 2018-8-30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看回复

发表于 2018-8-3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个

 楼主| 发表于 2018-9-3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

发表于 2018-9-3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声-大圣 发表于 2018-8-29 10:21
小编于8月29日上午已将此事转交南充市城乡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局。

没来气样?

 楼主| 发表于 2018-9-4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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