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件人杨红梅于2017年12月17通过国通快递将一份价值5000多元的化妆品寄往西藏拉萨,重量10,2公斤,快递费216元,收货方一直催货,货品迟迟未到。时隔15天的2017年12月2日寄件人向国通快递员询问,为何快件还没有到达西藏拉萨?快递员回答是货品寄丢了。直到50天后的2018年2月7日,国通快递员告知寄件人,公司愿意赔偿,快递费不退,货品只赔75元人民币。
试问,这是什么道理,5000多元的货品被寄丢,国通快递公司只陪75元,赔偿款还没有快递费多,国通快递公司是什么逻辑,这不是在拦路抢劫吗?强烈要求国通快递给说法,至少赔偿货品原价并公开道歉。
以下是快递信息:
国通快递单显示:快递单号2891895460,快件重量10.2公斤,收件时间2017年11月17日,寄件人杨红梅,寄件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石垭镇,收件人王丽,收件地址西藏拉萨柳梧新区响冲水区消冲超市,收件人签章是陈继伟(国通快递收件人员)。
系统显示丢失地是西安至拉萨环节:国通快递员的系统截图显示,快件于2017年11月17号12:53:28由广安岳池的石垭收件,扫描员是石垭。2017年11月21号凌晨4:00快件在西安分拨中心李喜安扫描发往拉萨。之后该快件没有任何物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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