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南充中医院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s://www.mala.cn/thread-15105522-1-1.html
申请原因:
恶意诬陷加人身攻击
郑麒,2010年8月1日应聘到我院工作,期间,因其业务素质低下,长期无法单独执业,所在科室多次要求医院将其调离现工作岗位,其工作期间,综合表现一贯较差,无视医院规章制度,屡次无故迟到、旷工,经医院多次教育引导、通报批评和待岗处理仍不悔不改,依然我行我素,尤其是在待岗期间因与女朋友分手一事酗酒寻衅滋事,在医院工作场所砸毁公物,出手伤人,并在医院微信群发布恶意中伤单位一位职工的不实信息,经医院领导的再次引导教育仍然无果。为此,2017年11月24日,经医院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医院《劳动合同》第七条等相关规定,终止其劳动关系。对此,郑麒心怀不满,在多家网站发帖,捏造事实,恶意中伤医院领导及同仁,诋毁医院形象。2018年2月4日,我院第一时间向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报案,并恳请公安机关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我院已向顺庆公安报案
特此申请删除此帖。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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