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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xx妇产医院医生无医德涉嫌欺诈,看病千万不要去这样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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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xx妇产医院医生无医德涉嫌欺诈,看病千万不要去这样的医院

没错,XX妇产科医院就是坑爹得很,我前几天身体不舒服去检查了一下,就遭了四百多,还喊我做这样,那样的,还给我说我这个有点严重,幸好我懂点医,不然就被她们坑了。有些地方你没喊检查她们就私自做主自己给你检查了。坑爹啊,再也不去了,还是去正规的医院吧!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3-5-2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翼红人 发表于 2013-5-2 01: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福建人私立医院
2012-03-21 21:14:49A-A+
  央视《经济半小时》曝光西安未央阳光医院和泉州博大肛肠医 ...

南充有没有福建人?

发表于 2013-5-2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猪,你去查查,国家要求必须检查梅毒和艾滋的,属于必查项目。不懂可以问,不问就在这里乱发言,污蔑,是何用心呢?

我看楼猪是别有目的吧,想敲诈,没有得逞,是不是呢?


那3000元是不会给你的。。。。


欢迎到卫生局投诉,也欢迎跟卫生局一起来核查。


楼猪说之前在医疗机构干过,估计也就是在那种歪医院干过,游击队一个而已。不要自己是乌鸦,就说天下的都是乌鸦。。。


贪官很多,但是不是所有的官都是贪官。你在歪医院上班,不一定所有的医院都是歪医院。

我们容许质疑,但是也更倡导对真相进行核查。


另外,你的所有某医院的妇科医生,是不是也是某歪医院的妇科医院呢?她是不是喜欢用歪方法坑蒙患者,所以你就认为别个也是那样。

自己做贼,不要认为所有的人都是贼。。





发表于 2013-5-2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保存证据、小心别人。。。。。。。。。。。
发表于 2013-5-2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个朋友也是输卵管不通,手术前也做很多检查大概花了3000多,不过最后终于怀孕生了个儿子。开始也是不理解为什么要做那么多检查,后来朋友聚会咨询了一个从事医生的朋友后才逐渐理解,楼主说的那个算不上什么大惊小怪的,我朋友看不孕都花了3万多,后来在公立医院生小孩都花了8000多,开始没床位塞给医生1000元红包才搞定。现在这个社会啥都贵,看个感冒都要两三张红票票,某高管都说水价都要涨成40元/吨,楼上是小巫见大巫了。

做手术都要查艾滋、梅毒?
2006年05月19日08:0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一位肩部骨折手术的病人,术后竟然发现医院为她查了梅毒等传染病。对于医院的做法,病人及家属很不能理解,认为医院乱检查,但医院却表示,为了避免手术医生被感染的风险,现在外科手术基本都要做这些检查。对此,患者家属质疑道:医院为了规避风险的费用就应该由病人来买单吗?

  日前,一位潘先生向晨报记者反映,他爱人3月30日因右肩骨折住进南京医科大学第
二附属医院。“住院后我们一再向医生表示,我们是自费的,能省尽量省一点。”潘先生说,然而,仅仅住了5天院,出院结账时潘先生发现,爱人住院期间的总费用将近1.2万。深感诧异的潘先生通过医院的查询系统打出了爱人的住院费用明细单,仔细研究了明细单上的各项费用后,潘先生觉得很不可思议,光涉及血液方面的检查就有三四十项,最让他弄不明白的是,其中竟然还包括梅毒、乙肝和丙肝等传染病的检查。“我们做的是骨折手术,为什么还要查梅毒呢?这实在太风马牛不相及了!”潘先生气愤地说。

  对于潘先生的反映,记者前往南医大第二附属医院进行了采访。该院院办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由于外科手术涉及到血液,如果病人有传染病,手术过程中医生很可能因此感染上,所以为了保证医生的安全,通常手术病人都要查

艾滋病、梅毒、乙肝等传染病,这些检查虽然没有规定硬性要做,但是现在在各家医院已经形成一种惯例,基本上都会做。该负责人补充道:“前不久我们骨科就查出了一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如果术前不做检查,谁能知道病人有艾滋病啊!”
  是否手术病人术前都要做梅毒等检查?记者就此向南京其他多家大医院进行了了解,大家一致表示,梅毒等确实已经成为医院手术病人的常规检查。一家省级大医院医务处的相关人士表示,该院确实对于手术病人也有硬性检查,主要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传染病,这是因为手术病人保不准术中需要输血,而且但凡手术都是创伤性的,如果术前不查清楚,术后病人如果查出有这些传染病,就会说是在医院手术引起的,这时医院有口难辩。该人士透露道,南京某三甲医院就曾因为输血前没有为病人做相关检查,有10位丙肝病人状告医院输血让他们染上丙肝。不过,对于医院的硬性检查,该人士承认:“这是医院为了规避风险作出的规定,对院方有利。”南京市一家三甲医院的负责人表示,现在医患之间关系那么紧张,医院不得不采取各项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

  既然是对院方有利的规定,为什么需要患者来买单呢?潘先生质疑道。而医院的解释是,只要是用于病人的检查,费用当然由病人来负担。对此,记者昨天采访了多位住院病人,大家对于医院的这一硬性规定很有意见。刚做过阑尾手术的张先生在记者的提醒下,才发现自己也做了这些检查,他同样表示很不能理解。为此,晨报今起将开通热线84701110,欢迎读者发表观点。

  作者:华琳月/来源:南京晨报

发表于 2013-5-2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3-5-2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查艾滋病查梅毒有“滥检查”之嫌
稿件来源:武汉晚报



中年妇女要取节育环

术前检查花了千把元

11月初,一名55岁的女性患者因高血压、心脏病住进汉口一家大医院。细心的医务人员在全身体检时,发现她还有节育环下移的问题。患者担心节育环长期滞留体内可能产生不适,提出在治疗心脏病高血压的同时,把节育环取出。

因其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基础病,所以术前检查除了规定的“术前四项”(艾滋病、梅毒、丙肝和乙肝),还做了心电图及心脏彩超等略微昂贵的检查,总检查费用约1000元。

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评估认为该患者不适合做取环手术。因为取环要用一种扩张子宫的药物,而这种药物可能加重心脑血管负担。

患者病愈出院后不久,又找到武汉市妇幼保健院,仍旧坚持要取环。妇产科医生宋晓婕评估了手术风险后,改用局部插管扩张子宫,把节育环取了出来,手术总费用40元。

祛除了心病,患者却高兴不起来:做个40元的小手术,为何要做上千元的术前检查。甚至还要检查艾滋病、梅毒,这不是变着法儿让患者多花钱吗?

宋晓婕对她作了沟通解释,“术前四项”是医疗机构必要的术前检查项目,千元检查费用中,相当部分是针对心脏病高血压的。


术前检查争议焦点

针对门诊小手术

武汉市五医院妇科主任黄玲表示,住院病人“术前四项”检查的接纳程度较高,很少扯皮,且“术前四项”确实发现和避免了一些问题。据她回忆,2005年以前,她几年才能碰上一例艾滋病毒感染者。近年来,她平均一年可以遇到七八例艾滋病毒感染者。

武汉市三医院的一名眼科医生介绍,在这里即使做儿童眼病手术,也要严格按卫生部要求,做“术前四项”检查。因交流充分,过度质疑者几乎没有。

黄玲说,焦点争议主要在上环、取环等门诊小手术上,这些手术费用不过一两百元,少的只要几十元,可“术前四项”就要花费两三百元。患者心里“不好想”,认为医生是在搞大检查、滥检查。

据了解,武汉市五医院是三级医院,乙肝(五个子项目)收费是150元,艾滋病梅毒丙肝是185元,“术前四项”总价值是335元。

黄玲强调,妇产科手术,不管大小,医务人员都可能面对或接触血液或阴道分泌物。这两者含病毒浓度高,“术前四项”对手术风险的防范,价值也更大。

医院避纠纷

力推术前检查

在案件审理中,通常遵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在医疗纠纷中,患者和家属因不熟悉医学知识而处于弱势,我国因此规定,在医疗纠纷案件中,作为主导和强势的一方,医院需举证倒置。以患者手术后感染艾滋病为例,假如医院不能拿出有力证据,证明患者入院手术前就已感染,案件的裁决就会对院方十分不利。

一名医生透露了自己接诊过的一个病例。该患者入院做子宫肌瘤手术,“术前四项”检查发现她患有丙肝。这位患者仔细回忆,想起20年前在一家医院做剖腹产时,曾接受输血治疗。她怀疑,丙肝就是输血时传染上的。为此,她决心找那家医院“讨说法”,并到法院起诉。这位医学专家说,人体感染丙肝病毒的途径很多,在举证倒置的背景下,不完善“术前四项”就贸然手术,万一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医务人员有口难辩。

湖北省律师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主任游友安律师,受理过许多医疗案件。他表示,“术前四项”是我国医疗界通行的一个规定,是“保护性检查”,而不应认定为“过度医疗”。他认为,举证倒置,是“术前四项”的一个重要推动力

“术前四项检查”

利己也利他人

两年前,汉口一家二级医院的年轻护士小徐,在抢救一名宫外孕艾滋病患者时,不慎被手术器械刺伤。小徐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挤出伤口血液、消毒、领取预防性的药物服用。一年后检查才最终证实没事,但在这漫长的一年里,小徐身心备受煎熬。

“术前四项可以保护这一个病人,也可以保护下一个病人,还能保护当事医务人员的权益。”武汉市五医院普外二科主任潘志坚,形象地阐明了“术前四项”的价值。

根据卫生部数据,我国还有数十万艾滋病感染者未被发现,而艾滋病的隐匿期又很长,因此,必要的检测可以及早发现疾病,及早给以治疗。

假如某一个病人的“术前四项”中有阳性,医院就会对接触他的手术器械打上特殊的标签,进行特殊规范的消毒。比如,乙肝病人做肠镜用过的器具,务必要消毒两个小时以上。

假设医护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一名艾滋病人完成手术,使用过的手术器械仅按常规流程消毒,那么下一位手术者可能成为无辜受害者的风险就变大了。此外,医护人员也可能成为感染性疾病的“牺牲品”。

桂希恩:消除艾滋歧视

患者才不会隐瞒病情

根据规定,感染性疾病患者有责任和义务,向管床医生主动说明自己的情况,实际上很少有人愿意透露自己的隐私。

著名艾滋病防治专家桂希恩指出,感染者之所以隐瞒病情,主要是因为部分医护人员存在歧视、拒诊感染者的现象。

他说,他知道更多跟天津肿瘤病人类似的故事,不少病人向他反映过这一情况。只有医务人员不歧视他们,让他们顺利就医,这样他们才会如实告知病情,让医护人员提前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接受记者采访的武汉医生们均表示,在自己眼中的对象只有病人,没有艾滋病患者,“即便艾滋病人需要手术,我们也不会把他们拒之门外。只要按规范操作,为艾滋病人做手术是安全的。”

据了解,在武汉市的医疗机构内,医院为杜绝医源性传播,每年都会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无论是急诊手术还是择期手术,医护人员依照标准预防原则进行防护,戴口罩、手套和防护眼罩。而病人的血液、体液和污染物,都按标准流程处理。

在急诊抢救时,因为艾滋病筛查加急,最快也要一两个小时才能出结果。医务人员在无法知情的情况下,冒险抢救生命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前不久,天津一名肿瘤病人隐瞒艾滋病感染情况后接受手术,引发广泛关注,也使曾经一度热议的“术前四项检查”再度成为大众关注的话题。

关于手术前是否要做艾滋病检测的疑问,充斥于网络和论坛。

据介绍,所谓“术前四项检查”,就是指手术前对患者进行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的相关病原学检查,目的是为了降低医源性感染,减少医疗纠纷,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护意识。

其中,对艾滋病、梅毒的两项检查引起的争议最为多见,患者和家属不满意的潜台词是:这两种病是“高危人群”才会得的,给普通人作这两种检查就有“滥检查”之嫌,有患者甚至认为“这是人格侮辱”。

连日来,记者带着问题采访了多家医院和律师,以及知名抗艾专家桂希恩教授。


发表于 2013-5-2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手术都要查艾滋、梅毒?

2006年05月19日08:0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一位肩部骨折手术的病人,术后竟然发现医院为她查了梅毒等传染病。对于医院的做法,病人及家属很不能理解,认为医院乱检查,但医院却表示,为了避免手术医生被感染的风险,现在外科手术基本都要做这些检查。对此,患者家属质疑道:医院为了规避风险的费用就应该由病人来买单吗?

  日前,一位潘先生向晨报记者反映,他爱人3月30日因右肩骨折住进南京医科大学第


   



二附属医院。“住院后我们一再向医生表示,我们是自费的,能省尽量省一点。”潘先生说,然而,仅仅住了5天院,出院结账时潘先生发现,爱人住院期间的总费用将近1.2万。深感诧异的潘先生通过医院的查询系统打出了爱人的住院费用明细单,仔细研究了明细单上的各项费用后,潘先生觉得很不可思议,光涉及血液方面的检查就有三四十项,最让他弄不明白的是,其中竟然还包括梅毒、乙肝和丙肝等传染病的检查。“我们做的是骨折手术,为什么还要查梅毒呢?这实在太风马牛不相及了!”潘先生气愤地说。

  对于潘先生的反映,记者前往南医大第二附属医院进行了采访。该院院办负责人向记者解释道,由于外科手术涉及到血液,如果病人有传染病,手术过程中医生很可能因此感染上,所以为了保证医生的安全,通常手术病人都要查艾滋病、梅毒、乙肝等传染病,这些检查虽然没有规定硬性要做,但是现在在各家医院已经形成一种惯例,基本上都会做。该负责人补充道:“前不久我们骨科就查出了一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如果术前不做检查,谁能知道病人有艾滋病啊!”

  是否手术病人术前都要做梅毒等检查?记者就此向南京其他多家大医院进行了了解,大家一致表示,梅毒等确实已经成为医院手术病人的常规检查。一家省级大医院医务处的相关人士表示,该院确实对于手术病人也有硬性检查,主要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传染病,这是因为手术病人保不准术中需要输血,而且但凡手术都是创伤性的,如果术前不查清楚,术后病人如果查出有这些传染病,就会说是在医院手术引起的,这时医院有口难辩。该人士透露道,南京某三甲医院就曾因为输血前没有为病人做相关检查,有10位丙肝病人状告医院输血让他们染上丙肝。不过,对于医院的硬性检查,该人士承认:“这是医院为了规避风险作出的规定,对院方有利。”南京市一家三甲医院的负责人表示,现在医患之间关系那么紧张,医院不得不采取各项措施维护自己的利益。

  既然是对院方有利的规定,为什么需要患者来买单呢?潘先生质疑道。而医院的解释是,只要是用于病人的检查,费用当然由病人来负担。对此,记者昨天采访了多位住院病人,大家对于医院的这一硬性规定很有意见。刚做过阑尾手术的张先生在记者的提醒下,才发现自己也做了这些检查,他同样表示很不能理解。为此,晨报今起将开通热线84701110,欢迎读者发表观点。


发表于 2013-5-2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该不该给病人进行强制性术前艾滋病、梅毒检查?
2012-09-01 22:49

近日媒体在疯传一个不那么“新”的新闻,就是连云港市民付先生的女儿婷婷碰破了头,送往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治疗,做了一个小小的缝针手术,媒体诧异医院竟然给小朋友测了梅毒、艾滋等。类似的新闻传过多起,包括茶水验尿,再次成为传媒揭露所谓医疗黑幕的炮弹。

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很多人会拿常识说话,可惜人们的常识不一定靠得住,常识往往和一个人的阅历、知识相关,很难想象一个不懂医的人,能靠常识就能驾驭自己根本不懂的医学知识。这则不是新闻的新闻,吸引人的噱头无非两点:1.小孩不该做艾滋病、梅毒检测;2.手术前检查艾滋病、梅毒,医院强制性执行,未征得家属同意。

1.小孩为什么能做艾滋病、梅毒检测?

里面潜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小孩为什么会得艾滋病、梅毒?艾滋病,又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造成的,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现以来,尽管国家领导人都握过艾滋病人的手,中国人始终还是谈“艾”色变,艾滋病以前有个名字叫“爱滋病”,望文生义,可以理解为“因爱而滋生的疾病”,不了解的人,就是为它跟梅毒一样,是性传播疾病。因而想当然地认为小孩没有性生活,因此不可能得艾滋病、梅毒。错了!艾滋病、梅毒可以母婴传播,即经过胎盘或者自然分娩中胎儿的挤压伤口接触母体血液而传播,简单地说,就是患艾滋病、梅毒的母亲会把病传给子女。那有人会说,可以先查症状啊,没症状有什么好查,那就又错了。艾滋病有无症状期,可长达20年,外表跟正常人无异,而母亲传给子女的梅毒,可分为早期先天性梅毒和晚期先天性梅毒,晚期先天性梅毒要到5—8岁才会发病,到13—14岁才相继出现症状,因此7、8岁大的感染HIV、梅毒的小孩很有可能没有症状,只能通过抽血化验才能知道。总之,给小孩查艾滋病、梅毒是可以的。

2.手术前检查艾滋病、梅毒,医院为什么要强制性执行?

这是一个争议性的话题,反方认为,病人的隐私权和知情权需要得到保护,正方则认为,得了病就该治疗,而且艾滋病和梅毒都是传染性疾病,需要早发现早治疗,此外外科手术医生的健康权和知情权也需要保护。因为患者健康而去查艾滋病、梅毒,这点可以理解,但什么是外科医生的知情权呢?

外科医生在手术过程中会反复使用各种各样的针器、锐物,在手术过程中很有可能被扎伤,而让受感染的血液和医生机体接触,美国一项研究显示1307例患者,有84例(6.4%)曾发生手术中医生机体接触患者血液。被HIV接触过的空心针筒扎伤或划伤,感染HIV的几率是0.3%。虽然感染率很低,但是考虑到艾滋病给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0.3%也是不可接受的。如果针筒上可以看到患者的血液,感染几率会提高5倍;如果针筒扎入深部软组织,感染几率会提高16倍。

如果能事先知道手术患者是否患有HIV,医生可以做一些特殊的防护工作,而这些防护工作在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的,比如带多几层手套、用专门的消毒器具装载尖锐物、缝合的时候尽量用缝合器和皮钉,可以有效地避免血液接触,但是会增加手术复杂度,所以对于未感染血源性传染病的病人,这些措施是不必要的。

总之,越来越多的人支持强制性术前HIV、梅毒检查,理由有三点:1.艾滋病、梅毒患者需要及时在专门的医疗中心得到医治;2.医生有拒绝患者的权力,只要他能及时地把患者推荐给其他更合适的医疗机构;3.外科医生需要知情权,他们也有保护自己和自己家庭的权力。

无论是公众,还是媒体,在涉及医疗卫生领域专业知识的报道,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常识,而是多参考专家的意见,常识有时真的靠不住。


发表于 2013-5-2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私立医院要自重,目前在大家还不太相信你们的情况下,要树立你们的口碑;不要为了钱而不择手段。要明白:你今天坑了一个,明天至少有10个人不会来了,这样就是自毁前程、提早关门。我就不明白:其它国家和地区,私立医院都较正规,信誉度也高,为啥国内如此现象,说明在管理上的严重缺失!

发表于 2013-5-2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P    就是有人因为这个帖子在麻辣诽谤南充吃喝玩乐网   F院长自重!

发表于 2013-5-3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姓毛的,经营要走正道。。。。敲诈之类的不管用。
不要以为有个所谓的私人小网站就了不起。。。。

另外,昨天四川新闻网来医院进行了解了相关情况,也知道了你们喜欢的伎俩。


如果医院像你所污蔑的那样,早就垮了。如果你们走正道,也许早就做起来了。。。


姓毛的,走正道好不好???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3-5-3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中国人 发表于 2013-5-3 0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姓毛的,经营要走正道。。。。敲诈之类的不管用。
不要以为有个所谓的私人小网站就了不起。。。。

   另有隐情:L

2015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3-5-3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中国人 发表于 2013-5-2 16: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猪,你去查查,国家要求必须检查梅毒和艾滋的,属于必查项目。不懂可以问,不问就在这里乱发言,污蔑,是 ...

  :L:L

发表于 2013-5-3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loveliness:

发表于 2013-5-4 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私立医院真是要钱又要命。

发表于 2013-5-4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听说了!!!这是一家私立医院
xky

发表于 2013-5-4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是哦
现在的医院医生道德底线在那里?

发表于 2013-5-4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私立医院不一定就不好,就像私立学校一样,为什么那么多家长挤着让自己的小孩进私立学校呢。还不是因为医资力量较强,学校环镜较好,对孩子帮助大。私立医院也是一样的,它的生存首先就是它的医疗技术及医疗设备还有医疗环镜。话说回来你既然懂干吗还要去医院呢。再说了有的人还不是也说公立医院不好嘛,所以说,说什么话的人都有。只是每个人站的角度不同,想的也就不同了。为此,不要轻易去说他人的不好。如果是家公立医院你又会怎么想呢?

发表于 2013-5-5 00: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一个网站是不是该弄清楚情况?无论是商业私人网站,还是公立网站,都应该秉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态度,弄清楚事实真相,而不是任由污蔑横行,放纵攻击横流;
第二,你们网站来过医院了解事实真相,我们表示了欢迎和敬意,并且出具了相关证据,证人,还为你们提供了解事实真相的证人和机构,如出警派出所和卫生局;
第三,你们过来我们为你们提供一切你们所需要了解的情况和证据,没有为你们发烟或者包红包,是因为我们起初觉得你们很负责任,而且我们也希望还事实一个真相,如果用物资来招待,有些事情就更说不清楚了;
第四,曾经有人打过几次电话,想要我投广告,是一个自称姓吕的,电话号码是15583028302,我一直没有同意,之后不久,就出现了第二个帖子,而根据我们跟病人联系确认,她并没有发帖,而且她本人对医院非常满意,整个情况四川新闻网的记者(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办法记者资格证的正规记者)现场见证了,并非事实真相,关于检查艾滋梅毒,该记者也现场查阅了国家的规定,医院并未违规,而且不检查才属违规,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起诉或者投诉卫生部
第五,该帖子发出来之后,出现在南充吃喝玩乐网的首页重点位置,期间,有多次电话以南充吃喝玩乐网名义要求医院出3000元删除负面帖子,因为我们并没有做违规的事情,所以,我们多次言辞拒绝,然后,该帖子最先出现在今年的2月1日,4月17日打医院咨询电话索要3000元被拒绝后,帖子被更大大面积的发布在各大论坛,进行报复,不知道此事是否有密切联系,但是,我们会坚持自己的原则,如果有错,我们愿意接受监督,并接受法律的严惩,而不是接受网络暴力的威胁,然后屈服,更不能让非法手段和目的得以达成;
第六,我们愿意接受各负面的监督,也不断在改进工作,医院满意度在不断提高,在最近4年里,现代妇产医院满意度怎么样,我相信患者自有评价,而且医院口碑的明显提升,也说明我们全院员工都在努力,而且我们医院有一个原则和底线:只要跟病人吵架或者严重违背医疗,当天就会被辞退,我们相信,这绝对是在这个方面要求最严格的医院;
第七;昨天,我在外地出差,得知南充吃喝玩乐网毛站长讽刺挖苦、甚至侮辱我人格的公开信之后,立即在该网站上找到其手机号码,并拨通了电话,也约其第二天回南充面谈,但是由于火车延误,下面的面谈逼迫耽误,回家后,好几个朋友在网络上告知我,并为我感到气愤,我却很平静,我不希望被利用,也不希望以怨报怨,因为我相信白的黑不了,黑的白不了。
第八,关于我院不孕治愈率的问题,如果哪位网友有怀疑的,可以来找我确认。
以上是我陈述的所有事实。另外,关于第一个帖子,尸检报告早就出来了,复印件在我的手里,我欢迎网友或者媒体朋友前来确认。以上如果有假,我愿意承担所有结果。南充现代妇产医院虽然是私立医院,但是可以肯定的说,我们的管理要求越来越严格,工作也在不断细化,当然,我们还有很多不足,也有很多值得改善的地方,但是,我们希望大家能够帮助我们,我们愿意做得更好更完善。

另外,关于医生医德的问题,我们医院可以说是绝对不收患者红包的医院,上半年多次给患者退红包。另外,我们医院引进的专家有中心医院王清莲教授,儿科邓久辉副主人医师,原妇孺医院副主任医师徐建清,黑龙江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主任吴晓涛教授等,马上即将病理科副主任医师、麻醉科副主任医师(5月份从外地到位)……民营医院到今天也不容易,从无到有,经历了很多的坎坷和挫折,委屈和误会,压力与挑战。。。。为什么去年关于“一个患者胎死腹中4家公立医院拒绝收治”的新闻引起关注,就是因为医患矛盾的尖锐,导致医院不敢随便收病人?为什么?怕背黑锅,怕背误解后产生对立和冲突。。。试想一下,如果不实事求是,而且偏听偏信造谣生事,那么,以后医院和医生都不敢接受重症患者,那么这对所有人是不是一个巨大的伤害?
       我有幸结识川北医学院妇产科的李佳平博士,他曾经感叹:每一次都他手上的病人,都是非常棘手的病人,而病人家属总是把专家当做神仙,好像无所不能,其实,专家也是寻常人,专家也不是万能的。但是,外界能否理解他们呢?而且,我周围多位专家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子女学医,因为责任太大,压力太大,风险太大!
        对于不平事,有仗义执言的勇气是一件好事,但是不分青红皂白则会导致更多的悲剧和伤害。追求真理正义不是敢于发言,而是还原真相,让激浊扬清,不夸大,不冤枉,不为了蝇头小利而掩埋或者放弃真相。
       每一个人都有追求真相的权力,每一个人都有不被冤枉和误会的权力!我愿意接受水落石出后的任何批评和建议,只是无法接受带有功利性的无视原则和真相的阴谋。关于删帖的问题,我们并没有通过不正规手段要求删帖,更没有希望来通过删帖来达到隐瞒真相的目的,一切都是因为网站在有商业利益需求的同时,并未来医院了解核实情况。在这一点上,麻辣社区非常有责任感和媒体的担当,主动派记者来医院采访,同样没有抽我们的烟,也没有喝我们的水,一样的是网站,但是不一样的是对真相进行追求的态度和精神。

      最后感谢大家的批评和建议,也欢迎大家继续监督南充现代妇产医院。我们相信,只有批评才能让我们进步更大,也更对得起大家的关注。
      
       对某一件小事的过度关注和炒作,而且会涉及商业利益,总是会让人产生必要的直接联想的。需要说明的是,我的身体很好,没有病,我当兵时参加过98年湖北监利抗洪,全连立了集体一等功;我参加过2001-2002年深圳海关稽私,得到武警总部和深圳海关嘉奖;我没有生病,为了检验护理团队的穿刺水平,我自己当病人,所以,那不是病,而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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