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597|评论: 19

校长放任不作为 来仪小学发命案 校长严重不作为,软刀子杀人,该当何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9-11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陈思含,女,生于1990年11月1日(农历1990年9月初10日),四川蓬安人,2012年6月大学毕业,2012年7月考聘为四川省仪陇县来仪小学教师,2012年8月29日从蓬安老家来到仪陇县来仪小学报到,学校安排其担任初中二年级两个班的语文教学工作。
2012年12月,同校男教师李园开始追求陈思含,希望与之谈恋爱,始终没有得到陈思含的同意。
2013年4月3日放清明假,陈思含回家,李园尾随其后跟踪到蓬安。下车后,陈思含不敢单独回家,躲到原高中同学梁琴家里,直到深夜12:00才打摩的回家。
2013年4月8日,陈思含由奶奶陪同返回仪陇县来仪小学。奶奶来校后,向学校王校长、刘校长、郑主任反映陈思含受到骚扰威胁的情况,请求学校出面干预,防止事态扩大。奶奶在校陪同陈思含住了一个星期。
2013年4月18日晚9:00左右,陈思含大妈与学校王校长通电话(当时学校领导多人在王校长办公室),请求学校采取有力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并特别提到蓬安中学处理类似事件的有效办法值得借鉴。王校长说:没有特别表现不必惊动公安派出所。
2013年4月19日上午,陈思含父母来到来仪小学,请求学校教育李园不要骚扰威胁陈思含,让陈思含能够静心工作。中午有王校长、刘校长、郑主任在场,三位领导都表示,学校已经向教育局报告有关情况,考虑让陈思含和李园两人中调离一人,分开距离,避免骚扰。
2013年4月19日陈思含父母到校请托学校后,到2013年上期结束,陈思含每个周末星期五下午都回到蓬安家中,星期日下午返回学校,以躲避李园的骚扰威胁。
2013年6月22日,陈思含申请调动,带上已经准备好的相关手续,请求王校长签字。王校长说:陈思含调走后,学校初三语文没有人上。于是没有同意陈思含的申请。王校长保证说:一定保证陈思含在校人身安全。
2013年8月30日,陈思含到学校参加开学会。8月31日,陈思含哭着给父母打电话说:受到李园骚扰威胁。
2013年9月2日晚,陈思含找到王校长说,因为受到李园骚扰威胁,再次提出调离申请。王校长承诺:陈思含和李园可以任意调离一个。9月3日王校长却反悔,对陈思含说:要调离,你自己出钱,学校请教师上课。
2013年9月3日晚10:00左右,陈思含最后一次与母亲通电话,向母亲讲了她当时的情况,母亲再次提醒她要注意安全。
2013年9月4日中午,陈思含正在自己寝室备课,准备第二天公开课教案。13:40左右,李园突然闯入陈思含寝室,陈思含无力防卫,被李园异常残忍地用菜刀向脖子连砍七刀,左手拇指砍断,颈骨砍断,颈动脉砍断,当场殒命,年仅22岁。被害现场惨不忍睹,见者无不动容垂泪,扼腕叹息。
校长严重不作为,软刀子杀人,该当何罪?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3-9-11 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校长严重不作为,软刀子杀人,该当何罪?

发表于 2013-9-11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胡乱说。具体的杀人经过,华西都市报等多家媒体都报道了。两人是男女朋友,早就住在一起了,谈什么骚扰?
另外,发帖人缺乏起码的政策水平,特岗教师服务期没有满三年,处于编制外,是不能调动工作的。

发表于 2013-9-11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发帖人注意,不要沦为“秦火火”。
发表于 2013-9-1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说明真相。

发表于 2013-9-11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请按事实说话!

发表于 2013-9-11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别有用心呢

发表于 2013-9-12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法院诉讼
发表于 2013-9-12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的人乱发帖会被追究责任的哦

发表于 2013-9-12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NC6999 发表于 2013-9-11 07: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校长严重不作为,软刀子杀人,该当何罪?

校长放任不作为 来仪小学发命案 校长严重不作为,软刀子杀人,该当何罪?

发表于 2013-9-12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平处理一个双方满意,另外通过司法追究刑事杀人方的责任

发表于 2013-9-12 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呢 悲剧 啊

发表于 2013-9-16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他妈就不怕抓抓,死了人还不准别人说话,这是哪个国家的道理?好象只有希特列、斯大林才有的规矩吧!

发表于 2013-9-17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撇开刑事案件本身不说,从事情经过看,相关领导其实当初已明确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才有“报教育局考虑调离其中一人”及“校长承诺任意调离一个”,如当初能果断采取措施(分开距离,避免骚扰),惨案发生完全可以避免;“家丑不外扬”,这是很多领导处理本单位事情的常用方式,对上对外报喜不报忧,生怕影响仕途,疏不知这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惯用手法和侥幸心理是在害人害已。
  陈思含的奶奶不顾年迈从蓬安去仪陇陪护孙女,她的大妈通过电话联系领导要求采取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她的父母也来校请示学校领导教育李园(凶手)不要再骚扰威胁陈思含。作为被害者亲人,只为陈思含有个正常的工作环境,为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做到这个份上,学校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可能不知道事态之严重,按正常思路,学校第一反应是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但,很可惜,学校没有,凶手李园上班好几年,他的性格、脾气,相信作为一线领导应该不会不了解,所以,作为领导,是时候改变工作方法了,无论于公、于已、于当事人。
  陈思含本人也多次请求调离,甚至调离的相关手续都已备好只等校长签字,只因初三语文没人上,结果领导反悔了,决定的事再反悔,让人难以理解,即使是普通人,在事关人身安全的特殊状况下,工作需要理应让位。
  作为学校领导,真难想象,他能保证一个教师的人身安全?装备专业、训练有素的人民警察,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试问,为什么还需要检察院和法院?!
  有网友提到:“特岗教师服务期没有满三年,处于编制外,是不能调动工作的”,照这样说,领导“考虑”和“承诺”调离一人的决定违反了相关规定,但从共建和谐社会、人性化管理的大局看,我更赞同领导当初的“考虑”和“承诺”,只是非常遗憾......
  “具体的杀人经过,华西都市报等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媒体也是记者或网友报料后播报某些事件,媒体也不可能掌握事件的完整信息,即使警察也不例外,否则天下就没有破不了的案,更不会有冤案;君不知某些媒体的名称已成从名词演变成形容词?建议看事物一定要客观、理智!
  愿逝者安息,愿生者坚强!
  以上只是个人看法,如有偏颇,愿与众网友交流,只为共建和谐友善的社会出一把力;更希望大小官员们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对此类事情的敏感性,让令人痛心的悲剧不再重演!

发表于 2013-9-17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俺就想知道有没有特警抓人这事?如果有,想知道具体经过。

发表于 2013-9-17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特警抓的吧?貌似日星派出所去的人!哎~男老师太冲动了。。。。

发表于 2013-9-17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的蓬安女孩.可恨的刹人犯,可耻冷血官员........

发表于 2013-9-17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混蛋校长!

发表于 2013-9-20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仪陇县来仪小学.你们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你们学校的保卫措施在那里.有保卫人员吗.平时对你们的老师组织学习法冶了吗.如果你们这两样都做的很好.命案那么又会发生在学校.并且这个女孩是在学校内死亡.你们学校还应按因公死亡进行赔偿
发表于 2013-9-21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的学校领导!:@:@:@,人在做,天在看!!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