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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安岳记折

[安岳新闻] 衷心感谢安岳县公安局通贤派出所及时妥善调解好杨辉与李轩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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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9 1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啊飘飘 发表于 2013-4-9 13:08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额,原帖标题说的可是“杀人”案,派出所直接解决了,不需要法院了啊


??????是民事案,还是刑事案? 本帖最后由 小网点 于 2013-4-9 16:41 编辑

发表于 2013-4-10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记折 发表于 2013-4-9 16: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胡代国在发帖时,第一认为,根据医院的诊断书载明,杨辉是被人用刀刺伤;第二,如果是工商干部李轩所为, ...

     胡代国:探讨一下,既然是轻微伤,不构成伤害罪,请问哪里来的故意杀人,你在哪里犬吠什么,既然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约束的范畴,你好好学习一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民间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公安机关应该先履行调解义务,调解不服才能够作出治安处罚。
       还在大言什么代言:请问你就知这样代言的?还有网站又不是你家的,你想删除就删除啊?
        第三:按照你逻辑,开始看了医生是诊断证明就在犬吠,杀人了,没有任何鉴定依据的情况下,就在妄下断论,那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是个男人,一个女人从你身边走过,你完全有可能就是要抢劫她呢?另外,假设那天,你在街上和一个女的在一起走路,是不是我就去推断,他就是你的小三或者被你挟持的人呢?
     胡代国,任何事情都得建立在事实上,而不是主观臆断,实话你就是一个小屁娃,有奶便是娘,无奶你就六亲不认,不择手段达到你自己个人目的,或者就是颠倒黑白与是非,一天都在假想中度过。

发表于 2013-4-10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4-10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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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0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白了撒,天天在那发帖闹的人,不就是没糖吃的娃儿嘛

天天嘴上喊法律,实际上法律就是一个借口而已!

借法律之名敛财!!

发表于 2013-4-10 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川安岳:工商干部李轩杀人,至今逍遥法外,杨辉住院无人支付分文,强烈要求依法处理
链接为http://www.mala.cn/thread-6716143-1-2.html

我想知道的是,为什么开始在网上大吵大闹的人,现在反而不依法办理了?

看看标题“干部”、“杀人”、“依法”

多正义!多仗义!

可如今,收了钱,完全没事了,钱和法律相等,还算是整天把法律挂在嘴边的人吗?
这就露出了一个人的本来面目!
一个为了钱什么都敢干的人!
就算是违法都可以做任何事的人!

而发帖的人怎么不自问:为什么要高调的在网上发帖,为什么要高调炒作!

广大网民沦落为此人的帮凶!请大家思索、思虑、思考!


                    

发表于 2013-4-12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好,我是杨巧,我很正面的问几个问题  第一:事情经过了法医那请问是否是刀伤?第二:我看到楼主之前发的帖子有网友叫(“174YQ”取别意就是要气死杨巧嘛对吧)  说我 K粉 喝酒 抽烟 和 同学打架 那如果我K粉 你是在哪里看到的?  抽烟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和同学打架是哪个同学? 我们卫校同学是建的有群的 群号是81630783  大家可以去问嘛。既然你是我同学 那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的问题问完了现在该我给大家说一下我们这个没有亲情的家庭了。


其实说实话我的父亲(杨辉)和我的母亲(李萍)离婚我并没有阻止,也没有怨恨哪个 因为他们从我懂事开始就在打架吵架 在一起也没有感情了 做为子女我们当然是希望他们幸福,他们不在一起我也同意,当时离婚前我的父亲已经和罗琼在一起了也就是罗琼是我父亲的外遇,按照法律来说家里的财产时应该要给我母亲的,我母亲处于仁慈 把房子给我和我弟弟了,离婚后我父亲不仅没有支付过我的生活费 全是我的母亲支付的 还曾开口问过我借1万元钱,当然我没有也就没有借,这点大家可以问我的爷爷杨明  也就是杨辉的爸爸 他在石鼓乡龙海村4组。现在住在我家里还不准我回去,我现在就在外面租的房子住。我和我的父亲第一次冲突时在2011年的5.1节 我们去石鼓看望我爷爷  他们准备带小孩 当时我都18了 我就说 你们还要再带一个我接受不了 但是带不带是你们的事情 可能我的小妈就因为这个对我心存怨恨 当时我在成都上班只放3天假 我就想把我弟弟带去通贤,之前我父亲都在喊我弟弟收拾衣服去通贤,期间我和他们并没有语言上的肢体上的冲突,上车的时候我小妈就没有原因的不准我弟弟上车,各位网友想一想她凭什么不准我弟弟和我回家?我也就顺势下车了,我父亲等了大概2分钟下车给了我一耳光,如果是他自己想打我,那么他还需要等这么久吗?他又为什么要打我?这就是第一次矛盾,我也去派出所报了案,从此之后他就不准我回家了。
大家想一想 要是我舅舅要打杀我父亲或者是我小妈他会不会等到我妈离婚4年了才打杀?他们结婚这十几年他都没有动过手他凭什么还等到现在来动手?大家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用踩蚂蚁的力气想一下都能知道事情的真相。
之间还有很多事情,其中最值得我铭记一辈子的就是我的父亲和我的小妈尽然喊我的爷爷杨明给我父亲跪倒给他认错,那这样说来我是不是也改喊我的父亲给我跪倒认错呢? 那我有没有?我虽然没好高的文化 但是我知道什么事情改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什么叫大逆不道!
不管有没有人看我这条评论,我由衷的感谢大家对我家的家务事这样关心,无论你是什么样的心态。嘲笑也好,讥讽也好,觉得我们这个家可怜也好,觉得我不懂事也好无论怎样都好。
agh

发表于 2013-4-13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拍砖的 拿分走人

发表于 2013-4-14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杨巧,给你一个建议,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发帖人胡代国,要求他,停止诽谤,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因为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杀人的时候,他发帖侵犯了你权力。在公安机关没有作出定性之前,他自称是代理人,那么,代理人就应该遵循代理人是相关规定,不能够发表与事实相违背的言论,这个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建议你用法律的手段维护你自己合法权力,当然不是胡搅蛮缠。我在安岳北门口的律师事务所,我愿意免费为你代理。

发表于 2013-4-14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此次事件,这是一个典型案例,一个维权的经典操作
为什么说是典型、经典?
就是因为维权斗士借网上舆论炒作,用舆论去压人、借网民之势得利!

如果真的是维权了,站在正义与法律的一方
何苦天天挂在嘴边说某某大领导接见了我?
何必时时刻刻提醒别人自己为某某人维权?
维权的背后是什么样的交易?只有当事人才说得清楚吧!

论坛有小号不奇怪,问题是小号一直帮着大号刷声誉、名望这就不对了!
敢为维权斗士,你到底有多少小号?

在《工商干部李轩杀人》此案之前,本人一直认为维权是真,维护公平正义
可在密切关注的结果

发表于 2013-4-14 21: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砖家 发表于 2013-4-14 19:46
你好:杨巧,给你一个建议,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发帖人胡代国,要求他,停止诽谤,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叔叔,你好,谢谢你这样关心关注我们这个只剩下人的家庭。当时他们解决这件事情的时候我并不了解,我妈妈去跟他们协商的,当时就要求必须把帖子删除,并且给我舅舅道歉,以减少对我舅舅的负面影响。结果钱我们倒是给了,他们倒是没什么影响。我妈妈明天回去派出所问一下具体什么原因,明天我妈妈问了情况我就跟你说嘛。在此我仅代表我全家对您表示衷心感谢。

发表于 2013-4-15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谢,这个事情派出所调解处理没有任何问题,也该出钱,在个也没有问题,按照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的处理原则,派出所应该那样处理,只是说到胡在开始发帖的时候,擅自作出与事实不一致的言论,而且对其他人进行言语上的毁谤,所以这个事情,如果需要诉讼,只有依法起诉胡,而不是其他
发表于 2013-4-17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4-17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砖家 发表于 2013-4-15 15: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用谢,这个事情派出所调解处理没有任何问题,也该出钱,在个也没有问题,按照纠纷引发的治安 ...

欢迎起诉,胡代国等着应诉,甚至反诉,反诉请求公安局按照治安案件处理,对当事人予以拘留,照样依法赔偿。
网友的说法是无稽之谈。胡代国是搞民间法律研究的,他当初的贴文标题是没有问题的。

发表于 2013-4-17 21:17 | 显示全部楼层
赤裸裸的恐吓,不为别的,就因为李轩是工商干部,怕闹大了丢职位,这就是老胡的最大依仗!!!
为什么这样说?
第一,李轩是干部,闹大了对其本人影响不好;
第二,人家杨巧还是个大闺女,闹凶了对女孩子名声是很大的影响!
从这件事情也说明了:法律,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故智者不得越法而肆谋,辩者不得越法而肆议,士不得背法而有名,不得背法而有功!
却也暴露出所谓的口口声声喊依法的人,不是依法之人,而是借法造势!
但是,借网络炒作,吓唬人,也算新的讼师的一大亮点,至少在农民眼中是神秘的
而正式借着这个所谓的网络炒作造势,趁机赚钱的人至此一家,别无分号!
本帖最后由 烽燧 于 2013-4-17 21:18 编辑

发表于 2013-4-18 08:33 | 显示全部楼层
asd1227 发表于 2013-4-17 2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欢迎起诉,胡代国等着应诉,甚至反诉,反诉请求公安局按照治安案件处理,对当事人予以拘留,照样依法赔偿 ...

     确实要教教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拘留什么啊,滚蛋,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在调解之后,可以不予处理,调解不成功,依法作出处罚,民事部分,依法起诉,我就是擅长民事诉讼,胡是搞民事调解,就可以侵犯别人的权利啊?
      还有,我也看了胡代国回复的“123”,试问,我们安岳的陈希同为人民做出贡献没有?还要刘志军为人民做出贡献没有?难道他们天生就是贪官,出生就没有做一件好事,我相信做贡献是有的,但是最后因为自己的行为一样的犯罪,接受人民的审批,接受法律的制裁,
       胡代国列举了很多他的帮助打赢的官司,但是不代表他就可以乱来,不代表他就可以任意诋毁一个人,只要当事人愿意起诉胡代国,我说了的,我愿意免费代理,让大家在法庭见分晓,当事人完全可以要求胡停止毁谤,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发表于 2013-4-18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所约束的是每个公民,而不是因为某人身份,而有改变,所以,一句话,干部也是人,也受法律的保护,同时也受法律的约束,所以,没有必要炒作,包括胡代国,你也一样的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样我虽然的律师,但是,我只要违法一样的只有遭,但是不能够因为我是律师而超越法律的制裁我,这个就好比胡代国一样,依靠的是什么?依靠的是炒作,依靠的夸大其词。

发表于 2013-4-20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说实话我的父亲(杨辉)和我的母亲(李萍)离婚我并没有阻止,也没有怨恨哪个 因为他们从我懂事开始就在打架吵架 在一起也没有感情了 做为子女我们当然是希望他们幸福,他们不在一起我也同意,当时离婚前我的父亲已经和罗琼在一起了也就是罗琼是我父亲的外遇,按照法律来说家里的财产时应该要给我母亲的,我母亲处于仁慈 把房子给我和我弟弟了,离婚后我父亲不仅没有支付过我的生活费 全是我的母亲支付的 还曾开口问过我借1万元钱,当然我没有也就没有借,这点大家可以问我的爷爷杨明  也就是杨辉的爸爸 他在石鼓乡龙海村4组。现在住在我家里还不准我回去,我现在就在外面租的房子住。我和我的父亲第一次冲突时在2011年的5.1节 我们去石鼓看望我爷爷  他们准备带小孩 当时我都18了 我就说 你们还要再带一个我接受不了 但是带不带是你们的事情 可能我的小妈就因为这个对我心存怨恨 当时我在成都上班只放3天假 我就想把我弟弟带去通贤,之前我父亲都在喊我弟弟收拾衣服去通贤,期间我和他们并没有语言上的肢体上的冲突,上车的时候我小妈就没有原因的不准我弟弟上车,各位网友想一想她凭什么不准我弟弟和我回家?我也就顺势下车了,我父亲等了大概2分钟下车给了我一耳光,如果是他自己想打我,那么他还需要等这么久吗?他又为什么要打我?这就是第一次矛盾,我也去派出所报了案,从此之后他就不准我回家了。
大家想一想 要是我舅舅要打杀我父亲或者是我小妈他会不会等到我妈离婚4年了才打杀?他们结婚这十几年他都没有动过手他凭什么还等到现在来动手?大家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用踩蚂蚁的力气想一下都能知道事情的真相。
之间还有很多事情,其中最值得我铭记一辈子的就是我的父亲和我的小妈尽然喊我的爷爷杨明给我父亲跪倒给他认错,那这样说来我是不是也改喊我的父亲给我跪倒认错呢? 那我有没有?我虽然没好高的文化 但是我知道什么事情改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什么叫大逆不道!
不管有没有人看我这条评论,我由衷的感谢大家对我家的家务事这样关心,无论你是什么样的心态。嘲笑也好,讥讽也好,觉得我们这个家可怜也好,觉得我不懂事也好无论怎样都好。


  
;P;P杨巧你应该好自为之,我是你一个叔叔 ;不官罗琼是杨辉的什么?但他们是真正的合法夫妻,你对她的伤害要是一般人不可能这样原谅你,你在大庭广众之下喊起她的名字骂了好几次,她都没有理会过你,你父母以前长期吵架是常事,不能怪别人,你父母离婚后,杨辉经常叫我给你打生活费,以前你没有办到身份证用的是李青的农行卡,所有汇款票据杨辉都还放起在的,你在郫县交实习费还是杨辉和罗琼一起给你送了4500元来,后来你到中江实习要租房子,杨辉和罗琼又给你送3200元到中江,杨巧希望你做人不要忘本,不要再演农夫和蛇的故事博取网友的同情,回头是岸,如果有一天你给别人当小妈的时候,你就了解罗琼的现在难处了,当时你的户口从学校寄回来没有地方上,还是上起在罗琼的头上,况且现在罗琼都还在带你弟弟,她和杨辉把你供出来你就这样对她,那她又会不会联想到你弟弟今后会怎么对她,杨巧耶为人父母难啊,等你当了妈妈或小妈的时候,你就知道了,不要在你爷爷那里去破坏你父亲和你爷爷的关系了,你说你父亲杨辉对你爷爷不好,但我认为比你好,至少杨辉没有叫社会上的人去打杀你爷爷,你那天不应该叫那么多人去打杀你父亲,子不孝父之过,还是怪杨辉以前太宠惯你了,要不是你外公李永书去给杨辉和罗琼赔礼道歉,他们会那么容易原谅李轩吗?他们同时也给了你一条光明大道,我真心劝你不要再走悬崖陡壁了,“回头是岸”既然你知道什么是“大逆不道”?哪你怎么要叫那么多人去打杀你父亲杨辉呢?事情的前因后果我很清楚哦,对不起杨巧叔叔在这里多嘴了,希望你能改。。。。。回头是岸

发表于 2013-4-20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李轩没有杀人怎么会赔钱?我看了杨辉的法医鉴定报告,是锐器所伤,属轻微伤。不然李轩就该去他该去的地方了,希望杨巧回头是岸,不要再害家人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发表于 2013-4-20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奶奶的。究竟那个说的是真的呢?坏人老是说自己是好人。良心着狗吃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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