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884|评论: 1

[眉山新闻] | 没有驾照开车玩 眉山“手痒”女子撞伤9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20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趁朋友下车办事,没学过驾驶的汤艳(化名)一时“手痒”,开起车玩,结果接连撞伤9人。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获悉,由于无证驾驶致使多人受伤,汤艳被处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

  据介绍,3月5日下午,肇事者汤艳和车主一道在东坡金城步行街办事,车主临时下车办事,未将车钥匙拿走。汤艳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企图试驾该小车,不料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冲向路边与多名行人相撞,造成9人受伤。事发后汤艳因害怕而离开现场,后来在多名群众的指认和办案民警的催促下,才到交警队投案自首。

  “好吓人嘛!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一辆小车就像疯了一样,横冲直撞,接连撞倒好多路人。”一名目睹事故全过程的群众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还心有余悸。

  “本来就不是车主开的车,还谎称自己开的车。”几名目击证人愤愤不平地告诉记者:“出了这么大的事故还想包庇,我们都是第一时间站出来指证的。”

  “我匆匆忙忙赶赴现场时已经有数百名群众在围观。事发地段在闹市区,有七八名伤者躺在地上。”事故民警告诉记者,“我们到事故现场一拉起警戒绳就开始全力救人,等我们回过头处理事故时,肇事者已经离开现场。车主谎称是自己驾驶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最后在现场目击群众的指证下,车主在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后,才说出肇事人因害怕而离开了现场。”

  事故发生2小时后,肇事人汤艳到直属二大队投案自首,事故民警连夜对其展开询问,并将几位目击证人接到大队进行询问和辨认。最后,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处15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15日。

  汤艳为其无证驾驶致多人受伤的违法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流出了悔恨的泪水。目前,伤者已无生命危险,赔偿事宜仍在进行中。(王嘉 古良驹 记者蒋麟)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