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双流镇老双悦公路于1972年修建,起自双流镇场街,沿途经过石板垭河(回龙村小学)至悦中乡钟子山垭河,约10公里,历来属于乡道,标入省交通地图册,沿途有十个行政村约一万余农民,如今该公路烂不堪行,农民粮食肥料购销困难,不少土地荒芜,给沿线农民们带来了严重的生产生活困难。 2009年9月,该乡道公路已经由四川省交通厅立项(四川省交通厅川交函(2009)742号文件),按乡道标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拔款1015万元,但至今都没有按742号文件要求修成油路。沿线村民代表多次上访县、市、省、中央信访办,长达近三年之久,均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营山县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多次公开答复都是该公路已经被改为村道,不再纳入乡道建设范畴,并对该公路已经按乡道标准立项拔款的这1015万元公路款的去向只字不提,装聋作哑。很明显,营山县人民政府、县交通局采取了这种“按乡道标准向国家批钱,然后再篡改成村道”的偷梁换柱的办法,把这1015万元的公路款揣入了自己的腰包。 2010年11月22日,沿线村民代表上访至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如实反映了该公路的情况,并递交了书面材料。省政府人民信访办一名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立即出了一道信函要求村民代表转交给南充市人民政府信访办。11月23日上午,村民代表径直赶往南充市人民政府信访办,信访办的工作人员拆开信函得知内容为营山县政府挪用公路款,要求严查。随即南充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再开了一道信函,内容为要求营山县立即修路。而营山县政府信访办拿到信函后不了了之。 2011年6月28日,营山县交通运输局对该公路作出书面答复。答复中,仍然说该公路已经被改为村道,仍然不对该公路批复立项的这1015万元公路款做出任何解释,并且掩盖事实说这条公路沿线只有4个行政村,而实际上该公路沿线有10个行政村,万余老百姓受益。同时,该份答复书中还说道,双流镇至木桥段已修通油路,木桥至钟子山段已纳入2012年农村断头路建设计划,但是营山县交通局却拿不出这两段公路的省交通厅批复文件。实际上木桥到钟子山段(水井村至钟山村)属于真正的村道,而营山县交通局却要把这条村道按乡道修路,而把这条老双悦公路由乡道强行降级为村道,这里面不知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2011年.2012年,我们村民代表多次上访营山县政府信访办、县交通局,并在县长接待日向县委常委等人报告了老双悦公路的问题,送达了上述742号公路文件,但他们都不对这1015万元的去向做出任何解释,特别是营山县政府信访办、县交通局的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扬言要调查上访村民,要打击报复。我想,国家的钱,人民的钱能让这些腐败份子据为私有吗? 2011年8月,我在网上向四川省纪委如实反映了老双悦公路的问题,要求查处这1015万元公路款的去向,及时改造这条公路。不知道什么原因,营山县政府、县交通局突然对这条路的态度有了一个改变,那就是马上对这条路用碎石进行修补。于是,2011年9月,一公路施工队开始对老双悦公路进行碎石改造,直到2012年4月全部完成。但这仅仅是补了一下以前的坑洞,纯属敷衍了事,想用几十万元补一下路来应付老百姓。试想,一万余老百姓怎能答应? 营山县城南镇出了个文建明这样的好书记,中央电视台还为文建明录制了专门的节目。前不久,时任中组部部长李援朝还来到营山县,叫大家要以文建明为榜样。但是,作为眼皮下的营山县人民政府、县交通局大力倡导向文建明学习,而自己却是与文建明相反的人,实在荒唐可笑。恳请要求检察院、纪委,立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追查这1015 万元公路款的去向,及时将这条老双悦公路修成油路,给沿途万余名老百姓带来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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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回复:营山县交通运输局对投诉调查结果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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