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举报李局长的问题:
楼上网友说得非常正确,关键就是在这里。李局长三番五次以执法的名义要相关主管部门取消第一名的中标资格,可以说是迫不及待。但几个主管部门查了贵阳一建,没有黑心举报的所谓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没有理睬李局长的所谓函件,李便亲自打电话甚至跑去给几个主管部门领导口授,要求取消第一名贵阳一建的中标资格。李局长便以没上报工资报表等找理由处罚第一名。
还有,举报第一名的就是第二名的天津天一公司。该公司的报价要比第一名多出整整700多万耶。这就意味着,如果取消第一名中标资格,第二名中标了,政府要为此多付出700多万,谁知这700万他们会怎么私分呢???
另外,一些跟帖明显是天津天一和人社局的水手,在为李等其开脱。
请各位注意:以前人社局没去查过贵阳一建在广元的在建项目,是在其中标后,该局才“主动”多次去私下找几个民工“了解情况”的。一个民工在人社局劳动监察做完笔录的第二天就去跟监察队的说,当月的工资是按照60%先借支的,完全结清当月的工资都是要次月的10号左右,但劳动监察根本不听,依然按照头天的笔录,坚持说该公司就是拖欠了民工工资。就这样,贵阳一建的噩梦就开始了。
这里,还有,有些“网友”老是认为贵阳一建拖欠了工资,转移了李局长等的恶意行为。而且,贵阳一建不算实名举报吗?况且他们在广元还有在建项目耶!他们冒着”被打击,刁难“的危险,敢举报李的行为,若是没气愤之极,谁敢做出这样的冒险举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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