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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342|评论: 13

[第一时间] 建议全国取消黄灯,因为现在黄灯和红灯的作用是一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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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 16:02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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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持续闪烁的黄灯属于闪光警示信号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此类信号灯的主要目的,是提醒和警示车辆和行人,不具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让行的作用。这也就意味着,黄灯的职责就是“警示”,是告诉大家红灯的时间马上到了,大家要注意了。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黄灯信号的作用是净空交叉路口,使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在黄灯期间快速通过。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不得通行。  但新交规规定,抢黄灯行为属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这无疑剥夺了黄灯的本来作用。再则,在这种处罚中,如何才能给抢黄灯和闯黄灯一个明确的界限?假如汽车离停止线只有0.5米了,此刻突然亮起了黄灯,有谁能刹得住车,猛然的刹车会带来更大的危险。黄灯既然与红灯一样,都不能闯,也都是扣6分,那留着还有啥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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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2 17:19 |
顶起来
发表于 2013-1-2 21:01 |
顶上去,压死铁血烂刀。

发表于 2013-1-2 22:56 |
:):)

发表于 2013-1-2 23:26 |
      出台一个违反《道法》的规定,这还算是一个法治国家吗?

发表于 2013-1-3 05:19 |
取消繁文缛节,取消床上叠床的冗政。

发表于 2013-1-3 08:06 |
持续闪烁的黄灯与黄灯并非一回事

发表于 2013-1-4 12:43 |
正在拿你 发表于 2013-1-2 23:26
出台一个违反《道法》的规定,这还算是一个法治国家吗?

啥时候开始法治的???说说具体时间.......:handshake

发表于 2013-1-4 13:53 |
想想别人的安全、自己的安全,就没有这么多的屁话了!

发表于 2013-1-4 14:04 |
楼主,说的太好了,强烈支持你

发表于 2013-1-4 14:10 |
野道士 发表于 2013-1-4 12:43
啥时候开始法治的???说说具体时间.......

      1911年以前中国是个法治国家,法大于权,例如丁宝桢依《大清律》将慈禧派出京采购物品的最受慈禧宠信的太监安德海斩了,慈禧拿丁宝桢也无可奈何,丁宝桢后来还升任了四川总督。

发表于 2013-1-4 14:40 |
      答复“野道人”:中国法制的起点至少应该上溯到两千多年前的秦代,中国到秦朝已经是一个完全的法治国家。

发表于 2013-1-5 08:26 |
初衷应该是看到黄灯就及时停吧

 楼主| 发表于 2013-1-5 12:18 |
可以的,公安部就是整的公众不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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