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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网民为什么对“实名制”心存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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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2-12-25 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实行网络身份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发布信息的网络身份管理,可以实行后台的身份管理办法,用户在发布信息时可以使用其他名称。(据财经网)

  虽然新闻联播代表网民们表示了欢呼,认为这是应网民的呼吁而立的法律,但像大多数事情一样,网络上人们的真实感受,与央视的感受是不一样的。有人将这一天称为中国互联网划时代的一天。在一些新闻论坛上,一边倒地出现了“网络以后会成为一片人民的净土,就像新闻联播一样,鼓舞人心,催人奋进!”这种意味深长的评论,明眼人从这些“正面评论”中能看出人们的真情实感——他们对“实名制”是心存各种疑虑和困惑恐惧的,微博上,一些实名的大V,更是直接表明了担心和恐惧。认为这将对网络的言说自由带来灭顶式的打击。

  其实,网络实名制决不是从昨天开始的,而是多年来以坚定执著的步伐大踏步跨过来的。从2003年开始,中国各地网吧管理部门要求所有在网吧上网的客户必须向网吧提供身份证,实名登记;2005年3月20日,信息产业部开始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对所有非经营性个人网站实行实名登记;2005年7月12日,文化部和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关于网络游戏发展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PK类练级游戏”应当通过身份证登陆,实行实名制;2007年8月21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博客服务自律公约》,鼓励博客实行实名注册制;2008年,宁夏等多地先后推行版主实名登记制,次年,北京等地也实行了网站编辑及版主实名登记制;2010年9月1日起,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三大运营商下发文件,对包含手机、3G上网卡、宽带、小灵通、固话等所有涉及通信数据传输的个人用户以及企业用户均执行实名制……

  近十年来,互联网的实名制并非只听到楼梯响,未见人下来。如果说昨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是落下的最后一只靴子,那么,此前已有N只靴子或高声或低调地落下来过。前文不完全列举的“互联网实名制大事记”,囊括了包括网吧、宽带、网站、网游、博客、论坛、跟帖、微博在内的几乎所有涉网领域。其实,我们面对的互联网,事实上一直“实名”着,这并不是从2012年12月24日开始的。即便如此,中国互联网上也还是出现了包括雷政富的被查与表叔的落马等大量正面和负面的典型事例,这也许是一些人爱网络和一些人恨网络的原因。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本人自从上网开始,无论博客还是社区甚至QQ,都用的实名,这样做的原因,就是不想自欺欺人地学驼鸟,以为用沙把头埋起来,他们就找不到你。在某些国度的互联网“没有人知道你是不是一条狗”只是传说,跨省的要想找你,随时找到你家门,分分钟都跑不脱。

  以互联网在当下社会的作用而言,立一项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和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我们知道,法律的应有之义,是对个人、团体及政府部门在涉及互联网信息领域的所有事宜,进行明确而平等的责、权、利划分,任何一条法律的前提,都应该是保护公民和法人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监督纠正包括执法单位在内的各种违犯与违规侵权行为,惩罚通过违法事件侵害公众利益的团体和个人。但人们普遍担心的,却是这个责、权、利本应该明确的法律,变成一个“管理法规”,让公众只有承受管理的义务,却没有伸张与反制的权力。这可能是广大网民最感担心的一件事,因为此前很多领域的立法,都或多或少出现过这样的问题。这是其一。

  其二,人们广泛担心的是,在当下传统的舆论监督手段普遍乏力,网络舆论监督方兴未艾,时有经典案例出现的状态下,严格的实名制,会不会在客观上造成“意见箱挂在受监督者脖子上”的场景,那样,谁还敢去监督和揭发?在时不时会传出因微博发言被劳教,跨省抓捕发帖者的现状之下,人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网络反腐这种奇怪的非正常手段,也只有在当下的中国才有的奇观,它客观上显示了当下中国“正常的”反腐和传统舆论监督的局限甚至缺失。在那些本应该起作用的机关和传统媒体没有发挥本应有的行之有效的作用之前,人们将网络实名制看作对言论的打压,也并不是空穴来风,它客观上,确实限制了信息的自由流通。试想,如果一件事情,要等到查得水落石出事实清楚每个字都言之有据,不承认在曝光过程中的“证实”与“证伪”的作用,那么,微博和法院的判决书又有什么区别呢?这在客观上是限制了言论的自由的。如果只允许“正确”的信息传播,那么,掌握“正确”的话语权的是谁?决定信息的传播质量。那么,谁又有权决定谁是“正确”的呢?假如他是雷政富或表叔,其后果会是怎么呢?

  除此之外,人们还疑虑的是在黑客横行的网络上,人们如果实名注册之后,个人真实信息丢失的可能性大增。去年某些网站大规模丢失信息造成的恐慌,至今仍有余响。而作为全世界第一个实行网络实名制的韩国,就是因为几次大规模的信息丢失事件而让“实名制”最终名存实亡的。

  以上这些担心,都是客观存在的,它可能影响到人们对互联网信息管理法规的看法,甚至引伸到更广领域的判断。千万不要漠视它,甚至将其作为一种偏见,而以傲慢的态度等闲视之,那样,对社会的安定与和谐是不利的,也有违制订互联网法规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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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 小米椒 +30 收起 理由
lkgwhl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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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zhiyuan007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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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制了  更多的商家给你打电话了

发表于 2012-12-25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对鱞猿财产公开都不积极的国家,居然要求网民上网实名制,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此举必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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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只浏览不发表见解!
发表于 2012-12-25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靠!!这样更好利于贪官打击报复举报人!脑残呀!!

发表于 2012-12-25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消灭网络黑社会,就是要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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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屁民喊我公示财产,老子就给你实名。你娃来吼吧!

发表于 2012-12-25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预见,借机报复举报人是案例,一定会出现。

发表于 2012-12-25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制,我哈是心有余悸!:P

发表于 2012-12-25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离开网络去爬山!

发表于 2012-12-25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怕是不怕。就是怕给家人添乱。颠覆罪给你伉起没得人来板房送饭!:lol:lol:lol

发表于 2012-12-25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那天一看到网络要赶紧理发就晓得要收紧!:lol

发表于 2012-12-25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实名制要有前提。比如取缔劳教。这种后门不灭,名实制只会被视为一个巨坑。

发表于 2012-12-25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那些本应该起作用的机关和传统媒体没有发挥本应有的行之有效的作用之前,人们将网络实名制看作对言论的打压,也并不是空穴来风

发表于 2012-12-25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限制言论自由----------韩国废除网络实名制

薛洪涛

今年8月23日,韩国宪法法院8名法官一致作出了“网络实名制”违宪判决。判决 “网络实名制”由于限制言论自由以及破坏民主而违反宪法。

2006年年底,韩国国会通过《促进利用信息通信网及个人信息保护有关法律》修正案,实施网络实名制,规定在平均每天点击量超过10万的门户网站和公共机关网站的留言栏上登载文章、照片、视频等内容时,必须先以本人真实姓名加入会员,如果违反,将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2007年年初,网络实名制在韩国有了突破。

韩国国会还通过了《关于利用情报通信网和情报保护的法律》,规定个人在网站发言必须使用实名,即填写注册资料时必须提供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号,否则会对网站处以最高金额达3万美元的罚款。2008年,韩国官方曾委托盖洛普对全国3000名成人做了一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79.8%的国民认为网络实名制实施有必要。

但是,韩国网民不久发现,实名制对于抑制网络诽谤和传播虚假信息方面效果非常有限。2010年4月,首尔大学一位教授发表《对互联网实名制的实证研究》称,该制度实施后诽谤跟帖数量从13.9%减少到12.2%,仅降低1.7个百分点。更让韩国网民担忧的是个人信息的泄露,实施网络实名制以后,韩国主要网站成为了黑客们的主要攻击对象。

2011年7月,韩国实名制社交网站“赛我网”和NATE网被黑客攻击,3500万用户的个人真实详尽信息被泄露。也就是说95%的韩国网民、70%韩国人的身份资料已经外泄。正是这一事件,促使韩国在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后,也迅速成为世界上首个叫停网络实名制的国家。

关于“网络实名制”违宪诉讼不断被提及。今年,有三名韩国网友和《今日媒体》报再次向韩国宪法法院提及“网络实名制”违宪,他们认为“强制用户使用网络实名制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言论自由及平等权,有违宪法”,因此要求宪法裁判所进行裁决。

韩国《中央日报》引述韩国宪法法院的判决称,法官在判决书中论述到“若要对公民的言论自由进行事先的限制,必须明确该限制是为了达到某种公益效果”,并指出“(网络实名制)实施后,并没有达到减少非法留言的效果,还催生了网络用户大规模转而使用海外网站以及国内外实业家间出现逆向歧视等问题,考虑到这些,很难认为这一制度达到了所谓公益效果”。

接着,宪法法院继续论述到“考虑到网络实名制使言论自由日益萎缩,同时还存在外国人由于没有身份证号无法在网络留言板块上进行留言等问题,以及个人信息泄露及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的问题网络实名制的缺点远甚于其带来的公益效果”。

因此韩国宪法法院认为,网络匿名环境能够让人们在不受外在压力影响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提出不同意见。尽管网络匿名制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但是基于它所具有的宪法价值,在网络匿名的情况下表达言论应当受到强有力的保护。

对于韩国宪法法院的这一判决,韩国负责互联网管理的部门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当天表示,将根据宪法法院的判决结果,对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并最终废除网络实名制。

对此,韩国宪法法院的8名法官一致认为该条款确实违宪。对于韩国宪法法院的这一判决,韩国一些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若发生网上上传非法信息侵权的情形,可以通过相关技术追查侵权人,受害者可要求删除信息、赔偿损失或对侵权人进行刑事处罚来挽回损失,但是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受害范围广,一旦受害就很难挽回,所以通过网络实名制进行预防才是最主要的方法。”

韩国《朝鲜日报》引述韩国宪法法院的话表示:“虽然因互联网的发展和网民的增加,其影响力加大,同时利用匿名性等的负面功能也在增加,这是事实。但参考美国、英国、德国等国家的立法事例,他们对网络的管理基于民间的自律,并没有采用网上实名制。”



发表于 2012-12-25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制就实名制嘛,没有啥子可以担忧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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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ld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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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12-25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跨省、劳教不费力,节约费用。

发表于 2012-12-25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名制了,跨省、跨县直接查水表,都不需要当地配合了,节约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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