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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省劳教局的司机,你怎么就那么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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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劳教局.JPG

    2012年8月28日早上8点半左右,一辆车牌号为川A-0090E的黑色别克车在单行道上逆行,从同善桥横穿羊西线蜀汉路,驶入蜀通街。
    此时,正值上班高峰期,单行道上只有两根机动车道,道路拥堵。黑色别克不管不顾,精神执着,顽强拼搏,向单行道深处拼命窜入,并不断拉警笛、闪大灯。
    面对此景,我驻足笑看。如果不是拉警笛,还以为是某盗车团伙作案后仓皇逃窜。
    此时,别克车已经左冲右突窜到一辆正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私家车面前,并对私家车猛拉警笛、猛闪大灯。私家车司机一头雾水,探出头来问,怎么回事?不是单行道吗?别克车司机也摇下车窗,发出怒吼:你龟儿子不懂嗦!私家车说我不懂,遂绕道。别克车司机仍对着私家车背影叫骂,我X你X,妈的X,瓜娃子,@#¥%……
    别克车副驾上坐着一名中年男子,特别沉稳淡定。
    转眼间,这辆别克车借助单行道逆行+拉警笛+闪大灯+粗口问候他人母亲,很快开到前方100米处大门,顺利驶入。大门上写着:
                     四川省劳动教养管理局
    切!我还以为是盗车团伙得,结果是送领导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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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回复:楼主大发帖以后联系编辑表示帖文中部分信息有误,该路段近日已恢复双向通行所以川A-0090E的小汽车不存在逆向行驶的问题。但是拉警笛、骂人是存在的。在此,编辑提示各位网友,发帖的时候请了解相关信息,不要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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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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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8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社会!狗仗人势哦!
发表于 2012-8-28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务车更应该遵守交规,一来是为了安全,二来才能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发表于 2012-8-28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川A-0090E。。能拿这牌照的主能是简单的人么?楼主你不要被查水表哦!

 楼主| 发表于 2012-8-28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信息有误,请管理员删除,谢谢!
发表于 2012-8-28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虾 发表于 2012-8-28 14: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帖信息有误,请管理员删除,谢谢!

申请删帖请阅读“群众呼声公告——关于发帖要求、删帖和投诉举报 ”公告,编辑会按照规定流程处理。

发表于 2012-8-28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川A-0090E。。能拿这牌照的主能是简单的人么

发表于 2012-8-28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发表于 2012-8-28 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执行难公务的

发表于 2012-8-28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2-8-28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言无不尽963 发表于 2012-8-28 15: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申请删帖请阅读“群众呼声公告——关于发帖要求、删帖和投诉举报 ”公告,编辑会按照规定流程处理。

公告我看了,没有任何流程说明。
此贴信息有误,部分问题错怪了对方。拉警笛、骂人是存在的,但并未逆行,此路段几天前刚恢复双向通行。

发表于 2012-8-28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个好同志,知错必纠。大家也就不要跟了。首先请看此链接:http://news.timedg.com/2012-08/19/content_11668293.htm,蜀通街一线本月21日已恢复双向。其次,当时驾驶员也是先被对方司机呵斥会不会开车,而且驾驶员并没有鸣笛。事实上,很多人还不知道恢复双向的信息,亲们,都淡定点,是不是更好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8-28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语木木 发表于 2012-8-28 15:49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是个好同志,知错必纠。大家也就不要跟了。首先请看此链接:http://news.timedg.com/2012-08/19/conten ...


首先就逆行问题向对方驾驶员表示歉意,我不清楚这里刚恢复双向行驶。
然后对楼上的表扬,表示感谢和鸭梨。

但就楼上后面的说法,我不得不说一句了,绝对有拉警笛、爆粗口。没拉警笛,也不会引起我的驻足观看;粗口都爆了,驾驶员会有涵养到不拉警笛?
更奇怪的问题是,楼上是如何得知私家车司机先呵斥劳教车司机会不会开车,而且劳教车没有拉警笛的呢?难道这么巧你也在场吗?
退一步讲,就算私家车司机呵斥劳教车司机会不会开车,劳教车司机就可以爆粗口问候他人母亲?非紧急公务就可以拉警笛?
只怪私家车司机可能是太软弱,也可能是反应过来这里是双向车道了,所以没有多说就开走了,要不然下车讨个说法:“我没搞清逆行了我认罚,但政府公职人员为何拉警笛粗口问候我母亲?”我看劳教车司机如何交代。

发表于 2012-8-28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心被劳教啊~;P

发表于 2012-8-29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虾 发表于 2012-8-28 18: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首先就逆行问题向对方驾驶员表示歉意,我不清楚这里刚恢复双向行驶。
然后对楼上的表扬,表示感谢和鸭 ...

     哎,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可能申诉者是指事发之初,只能算一面之词。鄙人发帖不查有待反省。
    总之,个人认为,哪怕事出有因,只要身份特殊,就一定要注意言行,要忍得受得,破坏公众形象难辞其咎。后面发生的事,肯定是不对的。
    发帖跟帖,无非就是要声张正义,人人都是义务监督员,对骂人者严厉批评!骂人者都要深刻反省。我说得对吗,楼主?:handshake

发表于 2012-8-29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狗仗人势哦!

发表于 2012-8-29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仅劳教局这种机构应当撤销,整个劳教制度都应当取缔。
若把中国法治进程比作曲折迂回的三峡,劳教制度则如夔门峡口的一块暗礁。其阻挡法治进步的航程,已至险情迭起。

《宪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机关执行, 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劳教制度违反《宪法》,践踏人权,不经过检察院和法院环节,由政府劳教委员会决定就剥夺限制公民人身自由1—3年,还可延至4年。
劳教制度不是一般的个别事件的违宪行为,而是由中央政府颁布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长达几十年实行的高烈度的违宪行为,其违宪性质是恶劣而且严重的。

2 劳教制度违反了《立法法》
《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通过制定法律。”
劳动教养是限制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所依据的却不是国家法律,而是国务院颁发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这个《试行办法》违反了《立法法》。

3、 劳教制度违反了《行政处罚法》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劳教制度被归类为行政手段,却越过了行政处罚的界限,违反了《行政处罚法》。
发表于 2012-8-29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
发表于 2012-8-29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党的形象就毁在你们这些狗仗人势的手中了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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