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来无事查了下交通违章,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7月初有两个交通违法,还是同一天,同一地点,一次是上午11点30分,一次是下午18点10分,地点,蓬安周河大道,超速50%以下,奇了怪了,前思后想半天,我开车一向遵纪守法,最近也没去过蓬安嘛,最后老婆大人回来了给她说起此事,才想起是她那次去同学家耍用了一回车,我没去,她自己开车去的,她开车的话我还是很了解的,家里车子一般都是我在开,她技术还是可以,就是胆子比较小,车子开得并不快,据她回忆当天车速应该也没超过60,因为路不是很熟,车上还有朋友和小孩,听到她开车超速,简直无法相信,我就不明白了,怎么去也超速,回来也超速,最后找蓬安的朋友询问了下,好像那个地方限速40,我有点惊奇,去过蓬安的朋友应该都晓得,周河大道属于203省道,那么宽,路况那么好,居然限速40?呵呵,现在老婆大人非常沮丧,而我也只能安慰她一哈,也没得其他办法。
发这贴子只是想确认下那个地方是否限速40,是否有限速标志?是否有测速标志?是否有朋友有相同经历,如果是,那我就无话可说,既然犯了,肯定还是认罚,也当是买个教训,给大家提个醒吧。但如果不是,我就希望有关部门出来解释一下,是不是有执法陷阱的嫌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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