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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龙门阵] 6月29日南充记者采访了我,听着我的漫漫经历 记者眼里噙满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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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7-13 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9日早上,之前律师与我约定,那天要去房管局调取诉讼房屋的相关材料。没料那天,天上下着瓢泼大雨,我和朋友去接律师,意外的得知一位南充的记者也跟来了,当我们在房管局调取资料后,记者采访了我和朋友,听着我漫漫诉讼历程,善良的记者眼里噙满眼泪.........过了没几天,律师告诉我,我的经历上报后,报社接到很多的的短信,平民的诉讼经历感动了很多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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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刊登在《南充广播电视报》7月6日星期五的周末版上,我把采访上报的原文陆续发出来,大家就能看明白了,记者的报道,就是希望人们相信真理。要学习法律知识 ,坚持用法律手段,理性的去解决纠纷和矛盾.........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份预售合同,两份裁定书,三份判决书

                           南部女教师购房引纠纷血泪书写10万字再审申请



本报记者 李和林 文/图



          ·两年多前,李金花购买的商铺从当时的42万元涨到了现在的150万元左右,而这个商铺却被开发商转卖给了第三人。



6月29日上午9时许,瓢泼的大雨覆盖了南部县城,大街上,雨水横流,过往的车辆溅起数米的水花,起起落落。李金花打着雨伞,走在县城的蜀北大道,她的上衣已被雨水淋湿,在经过蜀北大道“凯莱帝景”楼盘时,李金花站在人行道上,望着楼盘二楼一间商铺房,表情凝重、悲伤。一辆出租车从她身后的街道急驰而过,扬起的水花溅落在她身上,她毫无反应。许久,她才弯下腰,拧了拧湿透的裤管,打着雨伞再次走进了瓢泼的大雨中。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李金花是南部县定水镇完小的一名小学教师。2009年10月,李金花在“凯莱帝景”买了一间商铺,没想到引发官司。从南部县法院两次判决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次裁定和判决,再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的裁定,两年多漫漫上诉之路,李金花经历了太多的艰辛和苦泪。6月27日,李金花收到四川高院的开庭传票,她的案子将于8月1日在该院重审,拿到传票,李金花禁不住跌坐在地上号啕大哭,两年多的艰辛、1000个日日夜夜的奔波让她终于看到了希望。

当天早上8时许,为了节约几元钱的车费,李金花像往常一样从定水镇徒步走到南部县城。在南部县房管局门口,李金花与她聘请的律师会合。他们当天是去房管局开据争议房屋的现状证明,以备开庭之用,在房管局跑上跑下,耗时两个多小时的李金花终于拿到了证明,走出房管局门口时,她看着手上的证明,希望从她眼底开始慢慢升腾……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交钱不收,开发商将房子转卖他人

1980年,李金花高中毕业后,年仅17岁的她走上了教师工作岗位,一教就是32年,如今她在定水镇小学教小学二年级。李金花结婚后,育有一个儿子,可从小儿子智力发育不是很好,10多年来,成了她一块心病。随着自己和丈夫一天天变老,李金花知道他们不能照顾儿子一辈子,得未雨绸缪。

2009年9月的一天,李金花去南部县城,在蜀北大道看到正在建修的“凯莱帝景”楼盘。看到楼盘出售商铺的广告,李金花想如果给儿子买间商铺,以后他做点小生意,有一个固定的收入,这样她也就放心了。于是,李金花走进售房部,售楼小姐告诉她,楼盘的一二楼都是商铺,一楼的价格大约每平米7000元,二楼大约每平米2000多元。当天晚上,李金花回家与丈夫商量后,丈夫也觉得可以。这以后,李金花几次到县城,经过多方打探和咨询,觉得这个位置不错。2009年10月12日,李金花选择了“凯莱帝景”二楼一间商铺,该商铺面积156.6平方米,单价为每平米2630.91元,总房款为41.2万元。当天,“凯莱帝景”的开发商四川省南部县太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成公司)与李金花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李金花选择了按揭贷款的付款方式,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合同约定:李金花必须在7天内支付房款10.2万元,并在2010年1月1日前支付15万元,余款银行按揭。在签定合同前,略懂一点购房知识的李金花还看了楼盘的预售许可证。

当天,签完合同后,李金花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但她做梦都没有想到,因为这一纸合同,她陷入了无休止的诉讼之中。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金花是南部县定水镇完小的一名小学教师。2009年10月,李金花在“凯莱帝景”买了一间商铺,没想到引发官司。从南部县法院两次判决到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次裁定和判决,再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高院)的裁定,两年多漫漫上诉之路,李金花经历了太多的艰辛和苦泪。6月27日,李金花收到四川高院的开庭传票,她的案子将于8月1日在该院重审,拿到传票,李金花禁不住跌坐在地上号啕大哭,两年多的艰辛、1000个日日夜夜的奔波让她终于看到了希望。

当天早上8时许,为了节约几元钱的车费,李金花像往常一样从定水镇徒步走到南部县城。在南部县房管局门口,李金花与她聘请的律师会合。他们当天是去房管局开据争议房屋的现状证明,以备开庭之用,在房管局跑上跑下,耗时两个多小时的李金花终于拿到了证明,走出房管局门口时,她看着手上的证明,希望从她眼底开始慢慢升腾……

发表于 2012-7-13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祝,顺意~~:handshake:handshake:handshake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野道士 发表于 2012-7-13 21: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祝,顺意~~

:handshake非常谢谢版主的关注。下面继续把《南充广播电视报》的原文发出来。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审、重审、终审,一次赢两次输

接下来,李金花开始走上了漫漫维权之路。她找到南部、南充多名律师咨询,都说她的合同是合法有效。为促使太成公司履行合同,她来到南部县政府,一位县领导在看了她的合同,听了她的讲述后,批示相关部门促成妥善处理此事。得到多位律师的肯定,还有领导的关注,让李金花充满了信心。但一段时间过后,太成公司并没有履行合同。于是,李金花一纸诉状,将太成公司告上了南部县人民法院。南部县人民法院认为李金花与太成公司签订的“凯莱帝景”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李金花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房款,太成公司拒收是事实,合同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2010年3月20日,南部县人民法院判决李金花与太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继续履行,太成公司继续接收李金花的购房款。

一审判决后,李金花很是高兴,觉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那天她拿着判决书回到家里亲自下厨做了一餐丰盛的晚饭。吃饭的时候,李金花抚摸着儿子的头说:“儿子,妈妈已经把铺子争取过来了,你以后的生活就不用愁了。”“好哦,好哦,我以后可以在城里做生意了,做生意了……”儿子站起来高兴地手舞足蹈。看到儿子高兴的样子,李金花和丈夫情不自禁地笑了。但他们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们的官司还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一审判决后,太成公司不服判决,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0年8月9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决,发回南部县人民法院重审。该院重审认为李金花和太成公司签订的预售合同中没有约定“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合同第十条约定“本定购合同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础,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故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其法律性质应当定性为预约,而非本约。故原告李金花作为守约方并不能要求被告太成公司按照预约所约定的内容进行履行,也不能强制对方履约,否则,就违反了契约自由原则。太成公司拒收房款以及拒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一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其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故被告太成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只有一种即承担赔偿责任。2011年2月22日,南部县人民法院重审判决驳回李金花的诉讼请求。

一家法院两次判决,结果却截然不同。拿到重审判决书,李金花如同从火热的夏天掉进了寒冷的冰窟,她说那种冰火两重天的感觉只有她自己能体会。回到家里,看到妻子疲惫沮丧的样子,心痛她的丈夫说算了,让太成公司赔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按照总房款3%的违约金计算,也就一万多元。而那时,李金花所购的那个铺位单价已经上涨到了每平米六七千元,自己如果再去另外买铺子,凭自己家的经济条件,那是不可能的。看到屋外玩耍的儿子,想到儿子的未来,李金花决定要把官司打下去。

重审判决后,李金花上诉至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认为南部县人民法院认定李金花和太成公司的预售合同为预约合同定性准确。2011年10月13日,该院判决:驳回李金花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病急乱投医”,被骗多次

南部县人民法院重审判决后,李金花决定自己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于是她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七本相关法律。那个时候,李金花的手提包里,经常是几本法律书,一个笔记本和几支笔。一有空余时间,她就坐下来学习,将有关的重点条目记在笔记本上,以便熟记、理解。法律知识多了,李金花觉得自己与太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不是预约合同,是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且她与自己曾教过在北京工作的学生联系,学生找到北京的律师,也说合同是有效的,这更加坚定了李金花把官司打下去的信心。

在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之后,李金花经常到中院找负责本案的法官,诉说自己的理由,提供相关证据。李金花说,每次去南充,她都是天不亮就出发,为了节约开支,到了南充汽车站后,她一般都是步行到法院。中午,法院下班了,她就在附近的小店吃碗稀饭,加个馒头。然后在法院外面人行道的树下垫一张报纸,学习法律。2011年的夏天非常酷热,即使坐在树下,也被炙烤得汗水直流。有时,她看到路过的行人手上拿着一瓶矿泉水,口干舌燥的她好想去买一瓶,但想到包里钱不多,她还是强忍住了。

自从李金花的房屋官司开打后,她经常接到一些人的电话,说他是如何有背景,能帮她打赢官司。李金花为此上个几次当,花掉了一些冤枉钱。一天中午,李金花坐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外的人行道上学习法律,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过来,问明情况后。他说他的关系很多,市上、省上都有。他可以帮助李金花打赢官司。但需要一些活动经费,当时,渴望打赢官司、结束这种痛苦生活的李金花给了他700元钱,并请他吃了一餐饭。可随后几天,这个人打来电话,说还需要活动经费,李金花从他的说话中看出了破碇,于是拒绝了他。近三年来,像这种被骗的经历,李金花经历过多次,到后来,越来越成熟的她再也没被骗过。

发表于 2012-7-14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你是最美的公主,我们支持你”

两年多来,李金花为打官司,花掉了8万多元钱。李金花说,她最对不起的就是家人。看到家里几十年所有的积蓄被花得精光,还四处借钱,她觉得很是内疚。有时候丈夫向她发火,责怪她办这么个事都办不好,她只有默默地听着。尽管丈夫有时会发火,但每当李金花说身上又没钱时,丈夫总会向亲戚朋友借钱,支持她。为了节约开支,李金花两年多来,没买过一件新衣服,连袜子都是穿的儿子穿过的。

李金花的案子在当地传开后,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特别是学校和同事对她的支持很大。李金花忙的时候,同事们主动和她调课。李金花虽然官司缠身,但两年多来,她一刻也没有忘记过自己班上那60个学生,每次外出回来,不管再晚,她都要批改学生的作业,备第二天的课,两年多来,不管是中期考试还是期末考试,李金花的班级都是年级最好的。学生们也非常喜欢她,经常给她写信:“李老师,你是我们的好老师”、“李老师,你要保重身体,我们爱你。”……有时,学生也会画几副画送给她,让李金花感到莫大的安慰。

李金花从来没把自己的事情告诉过学生,有一天,下课后,一个学生找到李金花,抱住她的脖子说:“李老师,我听妈妈说,你在打官司,很累很累,很苦很苦,老师,你是最好的老师,最美的公主,我们支持你……”这名学生握着小拳头,作支持状。那一刻,李金花感动不已,禁不住一把抱住学生,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直往下落。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是小 发表于 2012-7-14 14: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看

:handshake谢谢小小的看看。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艰难申请再审,三天赶出10万字申请书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后,李金花决定向四川高院申请再审。2011年11月中旬,李金花来到成都,在四川高院附近找了一家便宜旅馆住下,开始为此奔波。李金花觉得要想成功申请再审,首先要找一个好的律师。于是,她通过网络和朋友、学生打探成都的律师。那几天,每天早上天不亮,李金花就起床,然后在旅馆门外买两个馒头,拿着成都地图,辗转于各路公交车,到约定地点与律师见面。四天下来,李金花见了七八个律师,其中不乏有名的律师。有的律师说,李金花的案子要想在高院立案再审,这个机会是微乎其微,因为高院等待重审的案子是堆积成山,就是入门这一关都很难。律师要李金花承担风险,入不到门也要支付相关费用。有的律师说,如果成功申请到再审,要她支付比较高的费用。李金花觉得这些都是自己条件不能承受的,她决定自己写再审申请,递交四川高院。

第五天,李金花再也没有约律师见面,而是坐在旅馆里写申请材料。那几天,她以方便面和馒头充饥,饿了,咬几口馒头;渴了,喝一口茶;累了,躺在桌上小休一会,不分白日昼夜地写,有时写到激动处,李金花禁不住躺在桌上放声痛哭。经过三天连夜的赶写,李金花写出了长达30多页,近10万字的再审申请书。经过仔细校对后,李金花把它打印了出来。

那天,李金花满怀希望来到四川高院立案大厅排队等候。轮到她时,她将申请书递给了一位法官。法官在翻看了申请书后,又把申请递给了她。见法官将申请书递了回来,想到自己的案子肯定没有希望了。李金花悲从心起,伤心至极,当场便痛哭失声。“不要哭,不要哭,听我说,听我说……”见李金花伤心的样子,法官打着手势说。法官告诉李金花,她的申请书太长,也不符合申请书的格式,要重新写,并递给李金花一份样本。当天晚上,李金花回到旅馆,按照再审申请书的格式连夜写了出来,第二次的申请书缩短到了9页。第二天,李金花再次来到四川高院,将申请递了上去。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审确定,曙光再现

再审申请书递交上去后,李金花多次到成都,将相关材料和证明递交给四川高院,期盼着高院能受理,重新审理她的案子。李金花说,那段等待的日子真的是度日如年,晚上经常做梦,一会儿梦见受理了,一会儿梦见没受理,自己放声痛哭。2012年4月26日,四川高院下达民事裁定书:李金花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可申请再审。四川高院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12年6月27日,李金花收到四川高院寄给她的“再审案件通知书”和于8月1日开庭审理的传票。

接到通知书和传票,李金花禁不住跌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近三年来的艰辛、痛苦、无奈、经济压力等一起涌上心头。李金花说,这次再审不管结果如何,但有一点她相信,法律一定能给她一个公证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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