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96974|评论: 213

小煎熬——我在川大南门外开火锅店的故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19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1.jpg


【小煎熬】
  ——我在川大南门外开火锅店的故事


  作者:雷立刚


  让我最后一次缅怀青春吧,以便在往后的日子里,忘记我年轻时所有的荒诞不经,忘记大学时代那些最无聊而又可爱的人,忘记刚踏入社会时那充满激情的愚蠢时光,忘记在成都小小的一个角落里曾经像一朵路边的野菊花般悄悄绽放又悄悄凋零的我的“小煎熬”。
  ——2012年3月,雷立刚


  1

  我晕!没想到方纵这小子现在变得如此淫贱,在我火锅店洗手间里就乱搞起来。这个晚上的成都东南郭家桥一带细雨绵绵,不远处的科华广场那素来妖治的霓虹灯在雨中有些萎靡,使我的火锅店生意更显清淡,夜晚1点,本来应该还能有几桌客人,但是,现在却一桌也没有,我正打算吩咐“人小波大”的女服务员张浅浅把酒吧门关了,这时候,方纵右臂夹着穆小鹿进来了。
  方纵要了五瓶“雪花”,我陪着他俩喝了几杯,就出去转了转,不是说穆小鹿没有吸引力,尽管不算惊艳,漂亮却是肯定的,而且也有一对大波。问题在于我突然感到审美疲劳——回想起我们18岁时,同龄女孩中拥有月光机场的不是个别现象,总之,十余年前,我们“80后”初登历史舞台时,你并不非常容易在18岁的姑娘里看到一个波涛汹涌的。但是,仅仅过了十多年,如今的“90后”个个发育良好,波霸不在少数,简直让人怀疑她们把“美乳宝”当钙片吃,才有如此集体性视觉超强冲击波。
  “雷燎,你现在亲口说,你喜欢不喜欢穆小鹿?”方纵来之前显然就喝了不少酒,现在满嘴都是酒气。
  “你无聊不无聊啊?我要去看看其他火锅店还有生意没。” 我推开方纵摇摇晃晃的手,懒得理他。我出门时,听到方纵说,“OK,这么说来是不喜欢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特别心烦意乱。我踱出门,从我火锅店越过两个街口,来到科华广场,走了一圈。科华广场不大,位于成都最旺的片区之一:川大南门外,人气鼎沸,无论开什么店,甚至包括比火锅更简陋的“串串香”店,生意似乎都很好。然而,铺面租金自然也高得让我承受不了。
  为了节约租金,我将火锅店选址在科华广场200来米之外的巷子里,自以为很有诗意地取名“小煎熬”,没想到,开张后生意一直清淡,真的成了煎熬。可见,有“诗意”的人做生意往往要失意,我总是理想主义,自作聪明,主观认定离着科华广场那么近,租金却便宜了三分之一,实在是价值凹地。可是,等真的去了,才明白一分钱一分货是永恒不变的真理,我那条街空有人气却无财气,用行内话说,叫“假口岸”,令我大为烦恼。

  我在科华广场转了一圈回来,发现张浅浅微红着脸,站在火锅店门口,退也不是进也不是的。“怎么了,不在吧台呆着?方纵他们就走了?”我问。
  张浅浅摇摇头,又用手指了指洗手间方向。
  我走过去,立即听到做爱才可能有的声音,我皱了皱眉,没说什么,仅仅将吧台音响的声音稍微开大了一点。
  如果是以前,我是不能容忍的,因为我曾经是愤青,而且是特正派、特有脾气、特忧国忧民的愤青,然而现在,尽管我依然是愤青,却已经没脾气了、不正派了,而且,也不再忧国忧民了。

  男人在青春期初级阶段,多数都当过一回愤青,这不奇怪,因为年轻的时候不愤怒一把简直对不起青春。但当两回愤青,尤其是青春期高级阶段依然在当愤青就比较奇怪了,这往往因为他们除了愤怒之外没有其他能力,比如我。
  愤青并非都是妄自尊大的人,我常常在这个世界面前自卑。因为我发现除了愤怒其实我总是束手无策。一言以蔽之——我很早就清楚自己是个无能的傻B。
  但问题是,每当我发现那些比我还傻的家伙却未曾意识到他们是傻B,在那里自高自大、自命不凡、自鸣得意,我就有一种帮助他们认识到事物真相的冲动,这就是我愤怒的根源。我承认,我的愤怒没有他妈的深刻内涵。
  回顾第一回当愤青的陈芝麻旧事,简直不堪回首,在被生活多次打得满脸桃花开之后,我终于明白了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终于逐渐变圆滑了。但是,不幸的是,由于狗改不了吃什么,我仅仅圆滑了一小段时间,居然又重新变回了一个愤青。

  人不能也不应踏入同一条河里,在重新变为愤青之后,我觉得不能再采取第一次当愤青时那种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世界,比以前冷静了许多,不再成天闲逛晃晃悠悠,开始真正地考虑生计问题,并因此开了这个火锅店。
  傍晚之后,夜生活逐渐开启,我喜欢躲在火锅店吧台后面,看着那些人模人样的食客。从中我发现一个朴实无华的常识,那就是,尽管人们容貌各异,装束不同,但每个人都携带着一堆器官,并且甘被器官奴役,面对强大的器官,这些衣冠楚楚的可人儿们,从来没有想过要搞一场斯巴达克斯式的奴隶起义。可以说,几乎每个人,都在承受着自己身体器官对自己的煎熬。无以化解,惟有掩面。
  器官就像奴隶主,有的主管消化,躲在肚皮里面,时瘪时胀,一到时候就命令人补充能量;有的主管生殖,藏在双腿之间,晃晃荡荡,机会成熟就让人上蹦下跳。与其他器官不同,主管生殖的那个器官从来都被遮遮掩掩着,其掩护方式与手段简直他妈的虚伪之至。每个人平时都装出一副对它并不在意的样子,而实际上,对于女人,我没有切身体会因此不便多嘴,对于男人,我可以肯定地说,不管他们穿的是西装还是牛仔抑或是风衣,潇洒或者不潇洒,成功或者不成功,其毕生奋斗不息的重要目标之一,便是将那个被遮得严严实实的东西,尽可能地适用到可能的场所。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不认为男人的下半身有什么本质区别,哪怕他是同性恋。

  别不好意思,也别义正辞严,你那一套对我都没用,我软硬不吃,因为我并没有污蔑什么,也没有造谣中伤任何人,我仅仅在说一些很多人心里明白却不愿意说出口的东西,我后面要说的故事,也同样如此。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57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2

  我出生于1980年1月1日,这日子真他妈独特,以至于时常有人问我是不是改了日期。现在我最后一次严肃地通报一声,我他妈的千真万确就生了了八十年代的第一天,这不是我选择的,是我被选择。这无所谓的一天!
  我并不觉得晚生或早生几年有什么好,去他妈的“八零后”,如果你以为我要讲述所谓“八零后”的什么故事,那你错了,我讨厌这种大帽子式的概念,事实上,谁也不能代替谁,“八零后”怎么可能是铁板一块?
  就我来说,心底里其实很羡慕那些生在七十年代甚至六十年代的人,是的,他们是过得艰苦些,与他们相比,我们“80后”从平均生活物质基础上说,更像活在蜜罐里一些,但是,难道你认为老是活在蜜罐里就幸福吗?
  甜并不等于幸福,苦也未必就是不幸,生活不像算数加减法那样可以简单等同。这你肯定同意。

  我并非土生土长的成都本地人。17岁那年,我从成渝之间的盐城自贡,转学到成都十二中,读高中二年级。那时候,成都最好的中学是四中、七中、九中,它们算是第一方阵,而在第二方阵中,我们十二中算是排在前面的。校园紧挨着川大,曾经还当过川大附中,不过川大虽然号称西南第一名校,十二中的尖子生们却是不会把它放在眼里的,每年,我们一般总会有好几个人考进北大、清华、人大、中科大,十二中因此成为家长们费尽心机将孩子塞进来的宝地。

  我深深知道父母把我塞进十二中不容易,我也想考个北大为他们争气。可惜,我懒惰之极外加重文轻理偏科得厉害,这使我的总分老是处于一种不尴不尬的中游状态。所谓物以类聚,我在班上交的朋友自然也都是中游分子。
  头一个当然是同桌方纵,他瘦瘦高高的,比较英俊,其父官至四川省某厅副厅长,但十二中相当多的学生家长非富即贵,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谁也不把这当回事儿,方纵这人倒也没什么其他毛病,但自小被家里宠惯了,过于任性,显然属于“不被打得满地找牙便不知道什么是痛”一族。

  与方纵的交往使我逐渐由班上的局外人变为了局内人,因为在十二中,不少人是从小学开始就当同学一直当到高中的,他们的经历大同小异,在“劳动路小学”亦即“川大附小”度过少年时光,而后在“十二中”渐渐长成青年。相对于他们,我完全是个突然袭入他们轨道中的哈雷慧星,本来我或许会稍微在他们生命中晃一年便拖着越来越遥远的尾巴永远地消失,但方纵是如此的热情,硬生生将他的两个从小学开始同班如今还在同班的朋友塞给我,使我们最终共同构成了比三角形稳定性稍差的四边形。

  方纵塞给我的首先是石落,此人在班上号称小帅哥,难能可贵的是,据说他从劳动路小学开始,成绩就始终好得惊人,长那么帅还能有那么好的成绩,不能不说是个奇迹。石落的爸妈生他时已经人到中年,都是川大化学系即将退休的教授,以前,我总把教授想象得很神秘,自从常到石落家去玩之后,渐渐觉得不过如此。另一个被塞过来的叫马前进,他们家是川大校医院的,但马前进却喜欢艺术,立志当艺术家,交往得越久,我越感到马前进确实很有个性,他连高考都敢主动放弃,这能没点个性吗?

  1999年5月,离高考只有两个月了,成都的天气反常地爆热,我们四个人几乎每天溜到川大游泳池游泳。
  我的缺点就在于我太聪明了,总是一眼就能看到事情的背面去——我们游泳,本质上是方纵看中了一个妞,然后喊我们做陪,协助他攻城掠地。尽管如此,我和石落都很愿意去,一来可以学点经验,二来可以看满游泳池的美女。对我而言,还有原因,就是那时候我厌恶极了学习,厌倦极了考试乃至学校,去游泳池,是很好的换气。
  我讨厌学校,可能和从小就生活在学校里有关。据说,一个人在铁路系统长大就会厌恶铁路,在水电系统长大就会厌恶水电,依此类推,我厌恶学校是很自然的事。从出生到十多岁,我一直是在一个中学度过的。

  我小时候,母亲在“自贡前进中学”教语文。当时住房紧张,我家就住在教室隔壁。每到早晨,我的睡眠必定被学生们早读的朗诵声闹醒,那时没有双休日,七天里有六天睡不好懒觉,这可能种下了我厌恶学校的第一颗种子。
  而且,正因为从小就生活在学校,如同在树下可以看到树的阴影一样,看得到很多别人看不到的教师们那不那么光鲜的一面。比如,我可能会看到一个刚刚教育了学生要讲礼貌的教师随口骂娘,我还可能看到平时在课堂上大谈宽容的教师为一点小事而睚龇必报。
  当然,我那时还那么小,以至于记不清楚究竟看了些什么,上面的可能,都是如今的我所猜测的,但是,肯定有什么,进入了我幼小的眼睛,进而进入了我的心,并烙下了印痕。
  是的,我记不清看到了些什么,但我记得清留下的印痕,即便在幼年的记忆里,所有的对学校的印象用一个词语来概括,那就是虚伪。

  当然,如今我也逐渐明白,虚伪并不值得批判,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虚伪,假如说社会是个机器,人就是机器里的零件,零件与零件必然要磨合,在磨合过程中难免摩擦生热,有时太烫了弄不好还会引起火灾,而虚伪,便是零件之间的润滑油,可以减少摩擦,一定程度地避免火灾。因此,虚伪是人类的美德。

  然而,在2000年以前,年轻的我们都不明白这些,马前进尤其仇恨虚伪,向来实话实说,比若干年后靠“实话实说”混饭吃的崔永元还实话实说,然而他的运气运没有小崔好,不仅没混成中央台名人,反而弄得他的人生之路十分曲折。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2

  我出生于1980年1月1日,这日子真他妈独特,以至于时常有人问我是不是改了日期。现在我最后一次严肃地通报一声,我他妈的千真万确就生了了八十年代的第一天,这不是我选择的,是我被选择。这无所谓的一天!
  我并不觉得晚生或早生几年有什么好,去他妈的“八零后”,如果你以为我要讲述所谓“八零后”的什么故事,那你错了,我讨厌这种大帽子式的概念,事实上,谁也不能代替谁,“八零后”怎么可能是铁板一块?
  就我来说,心底里其实很羡慕那些生在七十年代甚至六十年代的人,是的,他们是过得艰苦些,与他们相比,我们“80后”从平均生活物质基础上说,更像活在蜜罐里一些,但是,难道你认为老是活在蜜罐里就幸福吗?
  甜并不等于幸福,苦也未必就是不幸,生活不像算数加减法那样可以简单等同。这你肯定同意。

  我并非土生土长的成都本地人。17岁那年,我从成渝之间的盐城自贡,转学到成都十二中,读高中二年级。那时候,成都最好的中学是四中、七中、九中,它们算是第一方阵,而在第二方阵中,我们十二中算是排在前面的。校园紧挨着川大,曾经还当过川大附中,不过川大虽然号称西南第一名校,十二中的尖子生们却是不会把它放在眼里的,每年,我们一般总会有好几个人考进北大、清华、人大、中科大,十二中因此成为家长们费尽心机将孩子塞进来的宝地。

  我深深知道父母把我塞进十二中不容易,我也想考个北大为他们争气。可惜,我懒惰之极外加重文轻理偏科得厉害,这使我的总分老是处于一种不尴不尬的中游状态。所谓物以类聚,我在班上交的朋友自然也都是中游分子。
  头一个当然是同桌方纵,他瘦瘦高高的,比较英俊,其父官至四川省某厅副厅长,但十二中相当多的学生家长非富即贵,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谁也不把这当回事儿,方纵这人倒也没什么其他毛病,但自小被家里宠惯了,过于任性,显然属于“不被打得满地找牙便不知道什么是痛”一族。

  与方纵的交往使我逐渐由班上的局外人变为了局内人,因为在十二中,不少人是从小学开始就当同学一直当到高中的,他们的经历大同小异,在“劳动路小学”亦即“川大附小”度过少年时光,而后在“十二中”渐渐长成青年。相对于他们,我完全是个突然袭入他们轨道中的哈雷慧星,本来我或许会稍微在他们生命中晃一年便拖着越来越遥远的尾巴永远地消失,但方纵是如此的热情,硬生生将他的两个从小学开始同班如今还在同班的朋友塞给我,使我们最终共同构成了比三角形稳定性稍差的四边形。

  方纵塞给我的首先是石落,此人在班上号称小帅哥,难能可贵的是,据说他从劳动路小学开始,成绩就始终好得惊人,长那么帅还能有那么好的成绩,不能不说是个奇迹。石落的爸妈生他时已经人到中年,都是川大化学系即将退休的教授,以前,我总把教授想象得很神秘,自从常到石落家去玩之后,渐渐觉得不过如此。另一个被塞过来的叫马前进,他们家是川大校医院的,但马前进却喜欢艺术,立志当艺术家,交往得越久,我越感到马前进确实很有个性,他连高考都敢主动放弃,这能没点个性吗?

  1999年5月,离高考只有两个月了,成都的天气反常地爆热,我们四个人几乎每天溜到川大游泳池游泳。
  我的缺点就在于我太聪明了,总是一眼就能看到事情的背面去——我们游泳,本质上是方纵看中了一个妞,然后喊我们做陪,协助他攻城掠地。尽管如此,我和石落都很愿意去,一来可以学点经验,二来可以看满游泳池的美女。对我而言,还有原因,就是那时候我厌恶极了学习,厌倦极了考试乃至学校,去游泳池,是很好的换气。
  我讨厌学校,可能和从小就生活在学校里有关。据说,一个人在铁路系统长大就会厌恶铁路,在水电系统长大就会厌恶水电,依此类推,我厌恶学校是很自然的事。从出生到十多岁,我一直是在一个中学度过的。

  我小时候,母亲在“自贡前进中学”教语文。当时住房紧张,我家就住在教室隔壁。每到早晨,我的睡眠必定被学生们早读的朗诵声闹醒,那时没有双休日,七天里有六天睡不好懒觉,这可能种下了我厌恶学校的第一颗种子。
  而且,正因为从小就生活在学校,如同在树下可以看到树的阴影一样,看得到很多别人看不到的教师们那不那么光鲜的一面。比如,我可能会看到一个刚刚教育了学生要讲礼貌的教师随口骂娘,我还可能看到平时在课堂上大谈宽容的教师为一点小事而睚龇必报。
  当然,我那时还那么小,以至于记不清楚究竟看了些什么,上面的可能,都是如今的我所猜测的,但是,肯定有什么,进入了我幼小的眼睛,进而进入了我的心,并烙下了印痕。
  是的,我记不清看到了些什么,但我记得清留下的印痕,即便在幼年的记忆里,所有的对学校的印象用一个词语来概括,那就是虚伪。

  当然,如今我也逐渐明白,虚伪并不值得批判,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虚伪,假如说社会是个机器,人就是机器里的零件,零件与零件必然要磨合,在磨合过程中难免摩擦生热,有时太烫了弄不好还会引起火灾,而虚伪,便是零件之间的润滑油,可以减少摩擦,一定程度地避免火灾。因此,虚伪是人类的美德。

  然而,在2000年以前,年轻的我们都不明白这些,马前进尤其仇恨虚伪,向来实话实说,比若干年后靠“实话实说”混饭吃的崔永元还实话实说,然而他的运气运没有小崔好,不仅没混成中央台名人,反而弄得他的人生之路十分曲折。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3

  记得当年马前进最不乐意去游泳,除了不愿意当陪衬品,还因为他游得不好,确实无法体会游泳的快乐,并且总认为所有的美女都在盯着他肥大的肚皮看。石落每次不得不反复强调,“你娃还真以为满世界的女人都盯到看你的胸肌唆?”
  马前进胖,那时候就已经有150斤了,尤其是他胸前的肌肉,比天蓬元帅悟能还波涛汹涌。

  99年6月底,高考快到的时候,马前进突然拒绝参加高考,给家里留了个便条,去内蒙古大草原看“郭靖当年生活过的地方”去了。其实郭靖应该生活在如今的外蒙古,但出国如此麻烦,只好望梅止渴了。
  成都怪才不少,“江山代有怪才出”,但怪到马前进这种程度的,显然还是不多。
  除了石落,我们三个成绩都是中等,在十二中,所谓中等,就是一般说来,考个川大这样的大学是问题不太大的。但马前进不,他用拒绝高考这种超乎寻常的举动,再次证明了:在生活面前,越是充满理想主义情怀的年轻人,越是不被打个满脸桃花开,就越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我们都没有马前进那么真诚、那么勇敢,也都没有他那么任性,因此还是都按部就班参加了高考。几乎没有悬念,石落考进了北大西语系,学西班牙语。我和方纵则都进的是川大,方纵读经管系,我读法律系。
  其实,我和马前进一样都是从小开始学画的人,自己也喜欢绘画,但是,艺术院校普遍较低的分数线对我们这样的高分而言实在一种浪费,于是一个老师说,还是学法律吧,否则你高出来的分就浪费了。
  父母也赞同。自从90年代以来,法学成了显学,对得起我的分数,于是进了川大法律系。那时我十九岁半,自己以为挺成熟了,其实什么都不懂,至少不懂得坚持。

  古人动辄说“十年寒窗”,仿佛十年漫长得不能再漫长,而我们单是小学到中学毕业,就已经是整整十二年。而且这十二年,漫长得如此不动声色,漫长得如此仿佛弹指一挥间,漫长得如此不显得漫长。
  多么可怕,从小学到中学,十二年自由的牢狱生活!

  所以,离开十二中那天,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这么多年来,只有我自己心里知道,我比全校最爱打架斗殴的学生更厌恶学校。我多么害怕我会在某一天忍耐不住这一点,将所有郁积的情绪陡然爆发,而今,我终于在尚未爆发的时候安全逃离,终于以一个还算好学生的背影善始善终,没有给任何人造成意外——这或许十分值得庆幸——我终于对得住父母的一片苦心了。

  记忆中,高考结束后是一段狂欢的生活。方纵成功地追上了“游泳池女郎”,不无得意地告诉我们,他和女朋友逛了春熙路就一起去西南影都看电影,在漆黑的电影院情侣座上,他不仅摸了女朋友的奶,还把半个身子第一次压在女朋友身上。
  “好舒服哦,就像压着一大堆硬棉花”。
  “硬棉花”,现在我相信方纵生造的这个词语是天才的火花,而当年,我却感到不可理喻。我无法理解软和硬为什么会同时存在。
  那时我纯洁得还不真正懂得欣赏女人,看女人主要看她们的脸,而不是屁股和奶子。尽管,我那时已经有了自己喜欢的人,她就是夏潞。

  其实直到今天,我还是不明白怎么那么多人要把夏潞称为冷美人,难道他们都注意不到她眼神中的焰火吗?
  西谚说,“异乡人总能摘到最美丽的玫瑰”,我猜原由可能就在于:异乡人不带任何历史负担地走过来,他更能客观地发现玫瑰的孤独和被孤独遮掩住的柔嫩,而那些从小伴随着玫瑰长大的人,则太容易只看到玫瑰的刺了。

  夏潞,从劳动路小学开始就是带刺的玫瑰。她的刺不是凶悍的,而是冰冷的。我转学到十二中时,尽管第一天就注意到了班上的她,却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成为她的男朋友。
  很长时间里,我只是远远地看着她,像一只绝望的蜥蜴远远地看着阴森坚硬的城堡里仙子般的公主。
  记得高中快毕业的一天,在盐市口,我意外地看见了夏潞,她独自一人,在街头轻轻地走着。尽管是同学,我却没有勇气上前打个招呼,躲在一棵树后面,静静地看着她越走越远。她长发飘动,分明便是公主,而我则仅仅是公主领地之外一个自卑的蜥蜴。那时,我怎么也想不到,仅仅一年多之后,大学二年级起,公主便会变成蜥蜴的女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4

  1997年,17岁的我刚从自贡搬家到成都的时候,川大南门外面那块叫做郭家桥的地方,也就是我后来开“小煎熬”火锅店的地方,还有着大片大片的农田和荒野。
  我们12中旁边还有个29中,是个计算机职业高中。29中的孩子们学业普遍比较差,打架斗殴比较多。他们要打群架的话,一般是在郭家桥,因为那里人少。
  而我和方纵他们,假如偷偷抽烟,也会骑着车到那里去。在当年的劳动路小学后面、郭家桥西北区域,有一圈围墙围住的废弃的旧平房,那是我们的天堂。

  20世纪最后一年,那片曾经的旧平房区域,被修成了一个漂亮时尚的广场,叫做“科华广场”,21世纪的第一年,那里逐渐繁华,而如今,已经形成了热闹的街区,每到夜晚,灯红酒绿,纸醉金迷,仿佛换了人间。

  我清晰地记得,当年的郭家桥有很多大株大株的法国梧桐。
  每年春天,树上都要飘下一种浅黄的绒毛,那种绒毛很扎眼睛,而我居然一次也没被扎过,可见我有多么机智和小心。
  我怀疑世界上多数的机智和小心其内因都是胆小,胆大的人没必要机智小心。
  我最大的小心是从来不献血。

  我转学到12中之后,因为天文学成绩特好,便当上了天文学科代表,天文学老师特喜欢我,有一次,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雷燎,你要注意啊,千万不要太多次献血,书上、还有那些宣传资料上,说什么献血对身体没太大不良影响,那些都是假的,是错的,我跟你说,献一两次血,问题还不大;献五六次,体质肯定会下降,献个十七八次,人就会有点傻,我绝对不骗你,你看哪里有老师鼓动学生不响应号召的,我是真为了你好。
  我是个逆反的人,一向不太喜欢鼓动我响应号召的老师,相反比较喜欢鼓动我不响应号召的老师一点。我把他的话牢记在心,并发扬光大——我不仅不会去献十七八次,而且控制自己绝对不可超过三次。为此,因拒绝献血,在我读大学和工作期间,多次与领导发生不愉快。

  然而,正是我如此信任爱戴的天文学老师,却让我感受到了对人的失望。其实现在看来原因很简单,仅仅是我意外地看到了天文学老师自慰。
  那是一个寂静的傍晚,我去教研室把收好的历史作业本交过去,刚要进门时,我听到里面有压抑的声息,是鼻息,有些沉,我说过,我胆小所以机警,于是我没有立即推门或者敲门,而是从锁孔里看进去,管中窥豹,那一斑正好落在天文学老师活塞式运动的手上,那一刻,我突然感到强烈的恶心,差点吐出来。
  那时,并非因为我对自慰有什么成见,主要是因为我尊敬的一个人竟然像一个小偷一样猥秽,令我难过。那时我以为明星不会放屁,美女不会手淫,老师不会自慰。我在偶像垌塌的心痛中,悄悄倒退着走开了。

  我没想到的是,仅仅几个月过去,高考结束之后,在方纵带领下,我居然就第一次自慰了。
  我猜测,多数男孩子们高考刚结束之后的那个夏天,都应当是一个糜烂而无聊的夏天。但是,我坚信那却并非堕落的夏天。因为其糜烂与无聊背后透露的是单纯,而非老于世故,更非口是心非。
  我们那时单纯如水。就在那个夏天我们四个人在马前进家,趁着他父母都不在,居然比试谁的鸡J更长,那是多么无聊却热火朝天的比赛啊。

  为了比赛鸡J的长短我学会了自慰,并在自慰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快乐。我这才开始逐渐理解我的天文学老师,理解那个离婚的单身男人,那个12中多数教师都觉得他很怪的中年男人。
  我陡然明白,自慰确实不算什么大事,陡然对他充满歉疚——为自己当初在心里对他的蔑视——那件事情确实极大地影响着我,一是使我失去了对一个或许很值得尊重的长辈的尊重;二是使我从此对自慰这种健身运动产生相当深的偏见和歧视,所以,作为一个身心健康的男人,即便在高考结束后偶有尝试,但很长时间里,我从未由自慰而射精。可以说,2004年之前我从自慰中得到的只是“一定程度的快乐”。
  对每个行为,包括对自慰,不同的人的从中获得的悲喜程度,肯定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才会有的人迷恋而有的人可有可无。在2004年之前,我对自慰完全是可有可无的消极态度。

  2004年不仅是我自慰态度的转折年,也是我愤青经历的转折年。
  这年八月,夏潞离开了我,我随即离开了成都,独自在祖国的大江南北漂荡。此后一年半里,我甚至与方纵、石落、马前进他们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联系,仿佛我不仅是跟夏潞分手,也是跟成都分了手。

  一年半之中,我先是在北京当“京漂”,居然荣幸地上了《北京青年报》某一天的头版头条:那份报纸头版是个硕大的黑色标题《居京不易——京漂青年在北京的艰苦生活》,下面是张很大的照片,以求职招聘会攒动的人头为背景,在照片的左下角,几张相对靠近镜头的京漂青年面孔中,赫然有一张属于本人雷燎,让我更加相信那句广告语——“奇迹无处不在。”

  但是,正如标题所言,“居京不易”,所以我审时度势,珍惜时间,半年后便南下广州。然而,广州同样不是吃素的城市,甚至比北京更加重视金钱。我孑然一人,带的钱已经所剩无几,身边的城市如此陌生,让我孤独不已。没有人来同情我,我也不需要别人的同情,一切只能靠我自己,包括寻找身体最本原的快乐。
  流落广州,整整一个月没找到工作,第32个深夜,我突然很想发泄,于是试探着用手解决,那是第一次完全意义上的自慰,我很笨,像一个处男。高考结束后的那个夏天之后,我也不是再没用手触摸过自己,只是,以前,每当有一点快感时,我就会回忆起发现天文学老师秘密的那个傍晚,他那郁悒以至于偎秽的鼻息……那些都会使我立即特别理性地命令自己停止,所以我并未曾用手使自己射精。而那次,当快感开始漫起时,我先是习惯性地命令自己停止,但另一个声音同时在说:我不停,我不停,哪怕以后的路就是火坑,我也要往里跳,谁也别想拦我,包括我自己。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5

  那夜之后我开始爱上自慰,也是那夜之后,我卖起了盗版光碟,逐渐涉入一个全新的朝阳产业亦即影碟盗版业。
  我由最基层的零售商干起,先是认识了批发商,进而认识了制造商,由于勤奋刻苦、诚信可靠、遵守行规、眼快嘴严,我被某个规模相当于小作坊的制造商看中,带我去了深圳宝安县乡下的窝点,造起了盗版光碟。
  我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从无数黄色影碟中选择合适的予以盗版,因此,那段时间,我夜以继日地审阅了无数黄色影碟,看得太多,产生极度厌烦,以至于如今一看到A片就有呕吐反应。

  干了将近八个月,我分到了四万六千元人民币,这时候,老板想要扩大规模,试图自己动手拍摄,这样利润更大。
  老板一直把黄片喊作生活片,他对我说,“燎仔,你是本科生,有文化,又看了这么多生活片,我们这里你最适合当导演。”我考虑了一个晚上,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终于还是拒绝了“三级片导演”这一比“山贼”更有前途的职业。
  一来我害怕自己在那条道上越陷越深,最后走上不归路,此时回头,尚来得及;二来我依然有着属于愤青的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理想主义的东西;三来根据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业内原则,老板又将挪窝了,新的窝点我尚不知道,这时候是离去的最佳时机,不会让老板多心。
  老板人还算好,没有为难我,临行前还给了我四千元路费,我没舍得坐飞机,坐火车硬座回到了成都,那是2004年底,我终于有了人生中第一笔五万元的存款。

  对相当多的人,五万什么也不算,但对2004年的我,几乎就是全部。然而五万终究太少,为避免座吃山空,我决定开一个简单的小火锅店。
  成都的发展可谓日新月异,一年半不见,川大南门那边比以前又繁华了一倍,“科华广场”已经霸气四射,我原打算在那里面找个铺面,但租金实在高得吓人,因此我选择了200来米之外的巷子。
  那里有个铺面正在转租,面积50平方,租金每月四千,勉强可以承受。那个铺面以前是卖鞋的,没怎么装修,因此转让费只要了五千元,我花2万元简单做了装修并买回桌子椅子,预交三个月房租之后,我的五万就只剩下1万3千来块,口袋重新变瘪,好在我有了希望,我把所有的希望小心翼翼地放在了火锅店上,2005年初它开张了。我取了个独特的名字:小煎熬。

  为什么要取这个古怪的名字呢,我有我的想法。火锅底料不是重在煎熬么,熬出好料,才有好味道。何况,生活不也是煎熬么,有时候,我们几乎以为前面没路了,但熬一熬,总会柳暗花明的。所以说,“煎熬”,这不是生活的最好写照么?而且让人过目不忘。加个“小”字,显得更可爱可亲。多么有意味的名字啊,我为这商号,很是得意了好久。
  但是,我没有预料的是,我的运气实在不好,第一次做火锅店,就陷入了“假口岸”,进退不得。为了多点客源,我不得不恢复了跟老同学们的联系,希望靠他们来维持我这火锅店最起码的经营。
  在这种情况下,方纵、石落、马前进……等人,才重新走入我的生活。

  只是我没有想到朋友们的变化竟然比川大南门的变化还大,尤其是方纵,他已经完全把肉麻当有趣了。第一次到我的“小煎熬”来,他便自得地告诉我,一年多不见,他已经睡过15个以上的女人。
  “都是些什么歪瓜裂枣呀?”我说,“陆敏就不生气?”
  “生气又能怎样?都老夫老妻了,何况,在家里,我绝对是模范丈夫。”
  在方纵看来,比证明他是模范丈夫更重要的,是证明他极有男性魅力,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证明他睡过的女人并非歪瓜裂枣。我估计正是出于这样的用心,他才把穆小鹿带到我这里来,并且趁着三分醉意,在“小煎熬”那狭小简陋的洗手间,做起他爱做的事来。

  穆小鹿是电力工业大学大三的学生,一个理工科女生,看起来一直都是清清纯纯的,甚至可以说略微有点呆板。所以那时我确实没有想到,他俩终于从洗手间出来时,穆小鹿似乎完全没什么羞涩,显得十分老练,以至我几乎产生一种错觉,觉得她很像个高级妓女。
  根据我做盗版影碟的经验,那些黄色影碟中的“援交女郎”,越是高级的长像越纯,如今这年头,只有低级的野J才会看起来风尘仆仆。
  在2005年,当时好一点的娱乐场所,比如XXX、XXX,都有陪酒的年轻女孩愿意出台,费用比较贵点,一个晚上800元人民的币,她们中的不少人看起来十分清纯。而那些夜晚街边的暗娼,则往往满脸风尘。

  记得一个夜晚,我从城东客运站坐三轮车回科华街,三轮车夫一路自告奋勇地喋喋不休,说哪里哪里的小姐最便宜,“比如郭家桥东边桥头,夜晚有时会有一些野鸡,搞一次只要45元钱”,记得那时正说着,三轮车就上了郭家桥,我突然看到三个40多岁甚至可能有50来岁的浓妆艳抹的妇女站在桥头,面带媚笑,冲着我们挤眼,弄得我几乎要反胃。
  但是,高档娱乐场所的小姐不会让你反胃,正如我在觉得穆小鹿并不反胃一样,相反,当那个夜晚,她丰满的身体搭着方纵一起走出“小煎熬”时,我竟然感到若有所失,却又不知道失去了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6

  在我相当长的记忆之中,方纵以前并不是这么淫贱的人,他一直是好色却比较羞涩的。我熟悉的那个他,素来恪守“君子好色,取之有道”的传统。比如他对我与夏潞的事,就很有君子风度。

  我们川大99级多数男生,都住在望江校区老校区四舍。我是法律系的,住四楼,方纵他们经管系住五楼。
  因为近,我天天都到方纵寝室串门,由于我性格随和开朗,和他们全寝的人都关系融洽,搞得比他更像是他们寝室的一员。
  我还喜欢搞恶作剧,比如大冬天的早上,去揭朋友们的被窝,让他们在寒气中像寒号鸟那样瑟瑟发抖。

  2000年12月的一个早上,我故伎重演去揭方纵的被窝。
  外地人可能不知道,成都的冬天是非常阴冷的。我喊方纵一起去晨跑,他不去。
  那是个星期天,他说还早。“还早还早,还早着呐。”
  我就去捣乱。揭开被子,我看到方纵被单上沾着一些新鲜的液体,显然他刚刚自慰。我当时感到一种类似于看到历史老师秘密那样的厌恶,但那时我已经长大成人,已经有过了为数不多但聊胜于无的性生活,觉得没必要对自慰太小题大做,于是很随意地吆喝方纵尽快穿衣服。方纵一点也没什么不好意思,他咧着嘴笑,像平时那般充满友情。

  是的,在前面我肯定这么说过,我说,在我们成都当年荒凉的郭家桥,每年春天,从巨大的法国梧桐树的枝叶间,都要飘出一种树上的绒毛,那种绒毛很扎眼睛,而我居然一直没被扎过……但是,我真的从来没有被扎过吗?难道我一次次揉自己的眼睛的时候,每一次都是因为风中的沙子吗?
  那时候,我还只是12中的一个高中生,自己以为挺大了,其实什么都不懂,尤其不懂得生活。
  我在树下走过的时候,那些春天,我怎么能够肯定我一定避开了那些狨毛?

  还是在我们成都当年荒凉的郭家桥,那些春天弥漫着狨毛的法国梧桐,一到秋天,叶子就变得金黄金黄,还会结出金黄的小球状果子,风一吹,果子便会从枝头落下来,掉在我们头上,啪嗒啪嗒,像雨打芭蕉。
  2000年10月,南方的金秋时节,我到四川音乐学院去看望夏潞,她在那里的“马头琴系”念“马头琴专业”。我喜欢川音,甚至于超过我的母校川大,因为那里有那么多美丽的女孩子,她们是成都的骄傲。
  我是多么的见色忘义啊。

  川音门外也有悠长的法国梧桐林荫道。我和夏潞沿着梧桐林荫道,会经过一个殡仪馆,我们麻木地从摆满花圈的门口走过,而后从九眼桥上散步跨过府南河。走到桥另一头的星桥电影院。
  九眼桥北桥头星桥街100号,有一座老成都人充满了感情的老电影院。在上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每当有“大片”上映,这影院就是一幅人潮拥挤、一票难求的火暴场面。但上世纪90年代末,这座老影院逐渐“门前冷落车马稀”了。仿佛一个被岁月遗弃的老交际花,满面沧桑,异常冷寂。

  但这恰好给了我和夏潞谈恋爱最便宜和舒适的场所,有时候,整个电影厅不超过10个人,我和夏潞坐在后排,如同坐在黑暗中的城堡里,安全而又带着年轻的小慌张。
  就是在那座破旧电影院里,我第一次让当时仅仅停留在接吻阶段的女朋友夏潞用手让我射精。

  那应该是一部粗制滥造的香港枪战片,电影里的那个男主角转身离去,他的警察女友厉声说,“不准走,再走我就开枪打你的头。”
  那是我永远记得的电影镜头——那个有些酷的男人,微微地转过来,说,“我有两个头,你打哪一个?”
  也就是在那个时刻,我轻轻抓住夏潞的手,第一次按在我的某一个头上,我心如鹿撞,却又是多么大胆啊。
  那天,距离我们高中快毕业的那天,距离我在盐市口远远地看着她,像一只绝望的蜥蜴远远地看着阴森城堡里仙子般的公主的那天,刚刚一年零四个月又八天。

  就是在那天之后一个来月,我终止了处男生涯,而方纵也中止了对夏潞的暗恋。
  他从高一就爱上了她,甚至是初三或者初一,甚至有可能,从小学起,他就爱她了。夏潞最初是劳动路小学的校花,而后是十二中的校花,再而后是川音的校花。
  从劳动路小学开始,暗恋和追求夏潞的人无数,谁也没料到最后却落入我这么一个如同慧星般闯入他们“劳动路小学朋友圈”的外来人手里。不过这也正常,无数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一个地方最美丽的姑娘最容易被异乡人盗走。

  可以确定的是,从高一开始,方纵断断续续给夏潞写了37封情书,夏潞对他采取的是置之不理的态度,她没有回过一封信。但或许出于少女对光荣与梦想的回味,她保留着所有类似的求爱信。
  那些情书后来都碾转到我手里——看完电影的那个晚上,夏潞仿佛认定了是我的人,然后把一纸箱的信都交给我,说,你烧了吧,我大致看了看,约摸有700来封,其中37封是方纵写的,很多连拆也没拆。
  我把其他的信都烧了,把方纵的信则捆成一札,退还给他。因为他毕竟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记得当时好像还说了几句话,大致意思是,我知道你喜欢她,但她不喜欢你,这是没办法的事,如今她已经成你嫂子了,你知道该怎么做。方纵说,不是嫂子,是弟媳。

  那之后方纵好长时间没谈恋爱,这对于他这样的花花公子有些稀奇。不了解他的人都说他变成了少见的禁欲主义者,了解他的人都说他如今可以不需要女人,可以自给自足——他每天自慰三次是寝室里的兄弟半开玩笑地透露的,我们都比较相信,因为他越来越身体虚弱。
  这引起了我们深深的忧虑,那时性知识还没有今天这般普及,我们还时常受到一些似是而非的民间传言的蛊惑,诸如在劳苦大众中流传颇广的“一滴精子抵十滴血”之类的说法,就令我们深信不疑。

  因此我们十分担心方纵在某一个清晨因自慰过度而精尽人亡。于是我自告奋勇经常喊他去晨跑,我想拉他通过锻炼身体抛弃淫念、摈弃手淫。成都的冬天是阴冷的,那天,我又喊他一起去跑步,他想罢工不去,那是个星期天,他说还早。
  “还早还早,还早着呐。”我就去揭被子。揭开之后,我看到方纵被单上沾着一些新鲜的液体。这,我前面已经说过了,但我没说另外还有一张照片——夏潞的单人照片,就在精液旁边。我当时感到一种类似于看到天文学老师秘密的厌恶,但那时我已经是一个男人,知道没必要对此小题大做,我冷冷地盯了方纵一眼,把那张照片没收了,然后很随意地吆喝他起床窝。方纵沉默不语,低着头看刚才照片跌落的地方,随后,他抬起头来,咧着嘴笑,像平时那般充满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7

  所以,对于友情,有时我真的无言以对。
  友谊就像一个竹篮,可以装很多锦上添花的东西,比如美酒、鲜花、青城山老腊肉、广汉缠丝兔……但是,却不可以装水。
  尽管多数时候我们不会觉察到水的重要,但水确实是我们生命中最需要的,然而,竹篮打水却从来只能是一场空。

  也许正因如此,从很早以前开始,在多数时候,我总是强调自力更生。能自己解决的就自己解决,尽量不向任何人寻求帮助,这已经是我的习惯。
  同时,我还习惯于不与任何人商量就做出决定,尽管,我知道这样并不好。

  我开小煎熬火锅店,就没有与任何人商量过。没有做任何市场调查,也从未考虑自己毫无做火锅店的经验,仅仅一时冲动,靠着盲目的自信,就砸了进去。而必然地,我在后来不得不为此承受损失。
  年轻的时候,人们总是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不去想这种判断到底是否站得住脚。多年之后,回望已经消逝的小煎熬,我明白那就是年轻的代价。

  记得当时,为节约开支,也由于个人兴趣,装修几乎全是我亲自操劳:画设计图、找工匠、买材料、监工……极其琐碎,而且累人。那些天,我每天都累脱一层皮。
  体力劳动很累的时候,我就用书和音乐来做调剂,为此,我特意到九眼桥旧书市场,用50元钱买回一堆廉价旧书和二手音乐碟。
  实不相瞒,我这人素来高雅不起,以听音乐为例,从来只听流行歌曲,如果叫我听歌剧,简直会出人命,剧还没完,我势必已经急死。但是,二手音乐碟里,流行歌曲碟要贵一些,为了用同样的钱办更多的事,我买回的多数是滞销的老柴、肖邦之流。
  书也如此,尽量买那些没人要的,比如诗集之类。有趣的是,我居然用5毛钱买到马前进自费油印的一本诗集,标题就叫《马前进八年》。

  我知道,从中学起,马前进的理想除了当英雄本色里的“小马哥”之外,就是出一本个人诗集。
  如今看来,他的后一个理想终于实现了,只是,我没想到他是用自费出书这种方式。

  我悄悄拾起地摊上满是灰尘的这本薄薄的书,就像拾起我们将近八年的友谊,我打开书,扉页上是一行字:“请诗坛前辈猛将兄指正”。

  在成都,就连我这种几乎不读诗的人,也是听说过“猛将兄”名头的,他的笔名就叫“猛将兄”,“兄”字是个后缀,不可欠缺。
  据说,猛将兄固然学历只是初中,但凭着天赋异秉,自学成才;固然本是诗人,业余写点音乐剧而已,却因剧本而坚挺。
  有一年,陈凯歌拍了部电影《霸王别姬》,猛将兄借助东风,写了个音乐剧《霸王别鸡》,居然还很是火了一阵。据八卦人士透露,差点上了央视戏剧频道,虽说终究没上,却被本地媒体一阵热炒,一不小心就成了成都文化名流。

  从此,猛将兄如黄河之水泛滥,一发不可收拾,经常在成都本地的市民报上写点狗屁文章,偶尔还上上成都本地的电视,逢到酒楼开张,还应邀写点对联牌匾,很是风光。
  此外,猛将兄广交天下客,任何时候,哪怕是夜晚十二点,只要有文化名人来成都,猛将兄总能不失时机地向记者透露:
  “我的好朋友史泰龙要来成都见我,可我很忙,就不见了”;
  “我的好朋友汤姆汉克斯据说要来中国,可惜这次不能来成都,只好下次把酒言欢了”;
  “我的好朋友乔丹前一阵悄悄来趟成都,还到我家赴家宴,但他不想让更多人掺和,这次家宴,只好恕不接待记者,就没告诉大家了,现在他人走了,可以向大家公布了”……

  哎,想不到,一年多不见,马前进竟然攀上了成都名人猛将兄,我不知道是该为马前进庆幸还是惋惜。也许,还是应该庆幸的吧,“小马哥”总算找到文化界了呀,其意义,简直不亚于地下党找到了组织。
  虽然,《马前进八年》被猛将兄遗弃或者不小心丢失,竟然碾转到旧书地摊上,我依然为“小马哥”欢欣鼓舞。

  看来我是老了,所以我变宽容了,确确实实不是愤青了。不得不承认,我的确改变了很多——以前只听流行音乐,而此时居然开始听老柴、肖邦;以前只读古诗,而此时起居然看从来嗤之以鼻的现代诗,那一堆地摊上买回的价格便宜得匪夷所思的现代诗歌集子里,我比较喜欢翟永明、欧阳江河以及柏桦、韩东、杨黎、何小竹的诗作。

  不妨摘录一首欧阳江河的《一夜肖邦》

  只听一支曲子,
  只为这一支曲子保留耳朵。
  一个肖邦对世界已经足够。
  谁在这样的钢琴之夜徘徊?

  可以把已经弹过的曲子重新弹奏一遍,
  好像从来没有弹过。
  可以一遍一遍地将它弹上一夜,
  然后终生不再去弹。
  可以
  死于一夜肖邦,
  然后慢慢地、用整整一生的时间活过来。

  可以把肖邦弹得好像弹错了一样。
  可以只弹奏旋律中空心的和弦,
  只弹经过句,像一次远行穿过月亮,
  只弹弱音,夏天被遗忘的阳光,
  或阳光中偶然被想起的一小块黑暗。
  可以把柔板弹奏得像一片开阔地,
  像一场大雪迟迟不肯落下。
  可以死去多年但好像刚刚才走开。

  可以
  把肖邦弹奏得好像没有肖邦。
  可以让一夜肖邦融化在撒旦的阳光下。
  琴声如诉,耳朵里空无一人。
  根本不要去听,肖邦是听不见的,
  如果有人在听他就转身离去。
  这已经不是肖邦的时代,
  那个思乡的、怀旧的、英雄城堡的时代。

  可以把肖邦弹奏得好像没有在弹。
  轻点再轻点
  不要让手指触到空气和泪水。
  真正震撼我们灵魂的狂风暴雨
  可以是
  最弱的,最温柔的。

  下面的落款是:1988,11,成都。这离我读到此诗的2005年,已经过去整整十六年多。我实在太喜欢这首诗了,以至于有几分庆幸——我与这个曾写出如此美好汉语的诗人,竟然同在一城,我们也许在相隔十六年的时空间隔里先后走过这座城市的同一个地方,先后吃过同一家小馆子,先后看过同一处风景——更绝妙的是,在所有那些时候,我们都彼此不知。
  这使我心里对成都陡然充满了温情,自从离开成都在全过转了一圈后又回来到成都,我比以前更爱这座城市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8

  2005年12月底,装修终于基本完成,我在火锅店里面用木板隔了个小小的储物间,放置我的一些东西,以及一张小小的弹簧床。摊上铺盖,这样我就没有必要再租房子,可以直接睡在火锅店里。
  因此,这个“小煎熬”不仅是我的火锅店,也是我的家,我对它感情自然非同寻常。

  没等墙面和吧台的油漆干透,我就搬进“小煎熬”住下了,原因是我以前在郭家桥南街3号院所租的房子到期了,房东严肃地拒绝了我继续租一周的提议。
  不过也无所谓,我可以和“小煎熬”更早地亲密接触了。
  只不过,我深刻体会了又一个简单的常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如果有,那必定通过另外某种形式的付出来补偿的,比如承受某些不爽。
  睡在“小煎熬”里的头几个夜晚,我每夜都会被浓郁的油漆气味熏醒,眼睛酸痛,眼泪汪汪,像鸦片鬼犯瘾了那样。每当这时,我就将“小煎熬”的音响开到最微小的程度,独自坐在黑暗里,听肖邦或者流行歌曲,同时不断反省自己。遗憾的是,最终我终究不能反省出什么。

  有些清晨,天快亮的时候,我总是完全失去睡意,早早走到窗前,看那阳光像花束一样慢慢地、慢慢地,在窗台上逐渐绽放开来。“小煎熬”里那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桌子与凳子,被那微弱的晨光扫过,仿佛一下子就拥有了灵性,陡然变得不平凡起来,闪着幽暗的亮度,就像当年夏潞头发的色泽。
  我突然觉得,是到了该把夏潞完全忘记的时候了,我不能让她老出现在我的生活幻影里,我应该还能爱上别的什么人。

  那段时间,还快马加鞭,招了两个服务员,一个洗碗工,一个厨师。川大南门那边人流量大,我只需要在火锅店门口贴出招聘启示,就很容易招到了人,根本不需要去劳务市场。
  而且,这还有个好处:来应聘的人,一般也租住在这一带,无需我提供住房。为了节约成本,服务员和洗碗工,招的都是大嫂。厨师是一个年轻小伙子,看着到很老实。

  2006年1月1日,我26岁生日这天,我的“小煎熬”正式开张了。由于当时没告诉任何曾经的熟人,所以,开张那天,既无花篮,也无熟客,显得十分冷清。
  我以前没做过生意,并不把这放在心上。没想到的是,如今连大嫂级的服务员都成了势利眼,她们一看你没有朋友,手里又紧紧巴巴的,立即就没了刚来应聘时的那种谦卑热情,陡然没把我看在眼里了,喊她们做事,也爱理不理的。

  我的火锅店从一开张起,食客就不多,生意就清淡。这条街离热闹的科华广场那么近,来来往往的人又这么多,为什么火锅店的生意就好不起来呢?我想过很多原因,想来想去,却想不出所以然。反而是一周后,一个来吃火锅的中年大叔,给我指点出了迷津——
  原来,做生意,是要扎堆的。

  川大南门一带的火锅店和“串串香”等餐饮类小店,都基本集中在科华广场与川大南门之间,以及科华广场里。人们的消费习惯是喜欢进行对比的,因此,同一类型的店子开在一起,便于消费者对比选择,聚集的消费者自然会多,而消费者一旦往这一片集中,自然大家都生意兴隆。
  我这条街,则基本不是吃饭的店子,有私人牙科诊所,有书店,有卖服装的,有卖建材的,还汇集了好几家小酒吧。所以,从开火锅店的角度讲,这条街是“假口岸”。而我之前浑然不曾觉察。
  大叔半开玩笑地建议:“不如你把火锅店改行成小酒吧算了,扎堆啊。”

  我在心底苦笑了一下,想,“哪还有钱去改造装修啊。”
  不过,对于酒吧,其实我是很熟悉的。我对成都就眼桥一带的酒吧演变,非常了解。
  成都曾经有一个生意特火的酒吧,叫“1216”,位于90年代中期川大东侧门外的培根路上。
  我进十二中读书时,正是培根路酒吧街最鼎盛之际。培根路起初仅仅是川大东侧门外普通的一条小街。1996年,川大与科大合并之后,原本最热闹的文化路校门被封,而东侧门依然开着,大量的人流开始从东侧门出入,培根路便一下子火了起来。
  那条路又小又挤又旧,并且有一个脏乱的露天菜市,但很具老成都的市井味道,何况离川大留学生宿舍楼很近,有大把老外晃来晃去。

  在第三世界国家,有一个普适的规律——老外多的地方,第三世界美女就多,第三世界美女多的地方,第三世界成功男士和伪成功男士就多,于是,所以很多酒吧应运而生。
  2001年,念大学二年级之后,我们几个就经常泡培根路的酒吧,逐渐了解了很多其中的“道道”:这条小街上,最早的一家叫“老房”。
  那家门面窄小的酒吧,所产生的效应一定是所有人都未曾想到的:“老房”的第一任老板是95年在川大读书的两个研究生,读研的三年也是开酒吧的三年,“老房”至少使他们挣了三十万,并且在97年毕业离开成都时轻松地以5万元转让出去。
  那时候的培根路除了“老房”等少量酒吧之外,更多的是茶馆。茶馆的生意也好,但利润毕竟不如酒吧,在“老房”暴利的榜样带动作用下,一家一家的茶馆开始转向,将铺面简单装修一下,换换风格,摇身一变就成了酒吧,其中包括一度号称培根路生意第一旺的“1216”酒吧,也是这么转型而来的。

  其实那时候的“1216”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特色,它之所以生意最好,仅仅因为它面积最大。
  培根路很短、很窄,酒吧普遍很小,每家一般只能摆8桌,也就装得下40来个人。2000年时,大概也只有了10来家酒吧,总座位量大约为600个,而每晚,来这里消费的人起码上千,所以,只要空出座位,立即会被填满,“1216”相对来说是培根路酒吧里最大的,大概能装得下70来个,所以,其每晚的营业额自然是最高的,逐渐声名赫赫,威震一方。
  所谓好花不常开,2003年之后,培根路逐渐被拆迁了,当时聚集在那里的小酒吧,大部分转移到了安顺廊桥一带,小部分没能在安顺廊桥那条街顺利租到店面的,便四处打游击,其中的几家,则转移到了我开火锅店的这条小街上了。
  这些最新的演变,起初我并不很清楚,但当我的火锅店开了两星期后,无意中认出近旁的那家小酒吧,竟然是美美开的,我就渐渐都知道了。
  美美是谁?美美就是当年培根路酒吧里的一只“小蜜蜂”。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9


  说起美美,也算是个自强不息的代表人物。
  1999年冬天,我和夏潞、方纵、马前进他们在培根路“老房”酒吧喝酒的时候,看到斜对面的那家茶馆正在被改装修成酒吧。老板是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自称是从凉山彝族自治州出来的。
  那时的她刚来成都不久,以前还未做过酒吧,完好地保存着一种凉山人特有的朴实与豪爽,或许正是她这性格优势,使她所开的那家“竖琴”酒吧,从一开张起就生意兴隆。她几乎和谁都聊得来,到不是她有什么学问,恰恰是她并无学问,却又能当一个不乏味的听众。
  2000年,我们经常去“竖琴”酒吧玩,渐渐发现,老板学着其他开酒吧的,也请了“小蜜蜂”,就是那种年轻靓丽的年轻姑娘,陪客人喝酒,玩骰子,当然,有时难免还会被客人摸一摸,至于尺度,就看双方如何把握了。
  人们往往以为“小蜜蜂”多数是女大学生来兼职,但其实,多数是没读过多少书、家境不太好的女孩子,她们多数背井离乡,从遥远的农村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学历低,又要生活,艰难可想而知。其中,一些长相好的,多数都渐渐进入这个城市的各大夜场,从事类似“小蜜蜂”这样的工作。

  美美岁数在她们姐妹中偏大,2000年,她看起来给人的印象就已经22岁左右了,起初,她话非常少,但渐渐熟悉后,她其实又很爱东说西说。在那貌似自卑的外表下,却又有着无限度向陌生人自吹自擂的习惯;而我是个分析狂,擅长从别人的自吹自擂中找寻真相的蛛丝马迹,并连接成线。没过多久,我通过被动地当听众和主动地当分析家,大致了解了美美的基本情况:
  2000年她其实就已经24岁了,她老家在很可能在四川,而出生却是在新疆,她或许从17岁起就走南闯北,或许有过一次浪漫主义的初恋,或许在初恋破灭后自暴自弃进而在全国各地从事过三陪或其他色情服务,或许曾经挣了一些票子,但却被一个小白脸儿给骗光了所有积蓄……其实,仔细想来,美美也是个可怜人,但命运对人总是不公,不会因为谁可怜就对谁有所偏爱。2000年,刚来成都不久的美美,开始了她人生新的努力。“我再也不会相信男人了”,这是那一年,她所说的话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句。

  那时的美美,时常流露出对“竖琴”老板的羡慕。她说,自己骨子里是个内向的人,并不很适合当“小蜜蜂”。
  “如果我是象我们老板这么开朗的性格就好了,那我就以后攒了钱,也开一家酒吧。”美美曾经这么说。

  她有所不知,即便“竖琴”老板性格不好,1999年开张的“竖琴”,也注定会生意火爆——发财最需要的不是你多么有能力,而是你能否有运气在恰当的时机进入一个恰当的区域乃至地段——那时候,培根路的酒吧没有不火的,开一家火一家,即便99年才开始创业,到2005年,传说“竖琴”女老板也完成了向“三百万级”富翁的转变。
  当然,百万富翁在如今这年头已经不算什么,据说成都由做小本生意发家为亿万富翁的人普遍成长于三个地方:
  一是荷花池,二是春熙路夜市地摊,三就是川大周边的文化路、共和路、培根路。
  遗憾的是,2003年,文化路、共和路、培根路全部被拆迁成一片废墟,“中海地产”在此修建“格林威治城”,虽然2007年竣工后这里依然无比兴旺,但对后来的淘金者而言,成本和门坎都提高了起码十倍。
  那种兜里揣着两三万元钱,就到九眼桥培根路开酒吧淘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因此,当美美这一批后来者终于攒足了启动资金时,决定开酒吧创业时,培根路已经远离了他们。于是美美他们把地点选在了川大南门外面一条小街,大约有五家小酒吧,“扎堆”开在了那里。
  美美的酒吧叫“清朗吧”。2006年,当我来到那条街开火锅店,再次遇到美美时,四年左右不见,她已经变得太多,几乎可以说 彻底地改变了。甚至就连名字也变了,她已经不再叫美美了,而叫洛洛。

  如今的洛洛找了个美国男朋友,多数时间,洛洛的美国男朋友威廉都不在,可是顾客每次去“清朗吧”,只要不是每天都去的常客,她都会用充满遗憾的夸张语气告诉对方:
  “唉,我们威廉刚回美国,要不你们就可以见见他了。”
  她还常常说,“我对中国男人,真的是很失望的。”我想起六年前,她最爱说的原话,本来是对所有男人都失望的。而六年过去,他已经对外国男人不失望了。

  所以,当在川大南门外的这条小街上,我与美美意外地认出彼此,我们起初是喜悦的,毕竟也算旧友重逢。但很快却变得微妙起来,因为如今的我们隔得那么近,仅仅隔着四、五家铺面,大约十多米的距离;却又隔得那么远,足足有四年的光阴。

  当然,既然是曾经能够的熟人,而现在又成了邻居,所以,我如过于冷漠,似乎也是不好的,因此,起初,白天的下午,空闲的时候,如果她酒吧恰好开着,我有时会过去看看她。
  令我无法理解的是,就连对着我这邻居,每次见面,她依然要用那夸张的语调说:“唉,我们威廉刚走,要不你们就可以见见他了”。
  两三周后,我终于有些忍无可忍,这娘们,还真以为威廉是王子,人人欲见之而后快,NND,就算是威廉王子,别人也不未必待见,何况是他这不着四六的“威廉”。于是,我略带嘲讽地说:“大家好像都特想见威廉啊?”
  美美稍微一愣,她是个江湖经验丰富、对他人态度特别敏感的人,旋即说:“唉,美国人嘛,不像头几年那样吃香了,不过,好多人都想和威廉说话,可以练习美式英语——尤其是那些女学生。” 美美像是埋怨又像是自豪地叹了口气,补充道,“你想都想不到,如今那些女大学生,一个比一个贱。”

发表于 2012-5-19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P;P;P;P;P;P;P;P;P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10

  或许,如今的女大学生,真的比十年前轻浮一些,草率一些,虚荣一些吧。一次在麦当劳,我旁边两个女生贯穿整个吃饭过程的对话,都是关于追求她们的一些成功男人开的是什么车,穿的是什么名牌。对话充满了没见过世面的自得和虚张声势的夸张,印象深刻的有:
  “唉,最近有个温江县的老板追我,他可懂行了,有次我给他说我同学穿了件鳄鱼衫,他就问,鳄鱼脑壳是往左边摆的还是往右边摆的,原来,往有一边摆的——他也搞忘往哪边摆的了——是台湾产的,在国际上被认为是歪鳄鱼;往另一边摆的,才是正宗的,法国产的才是正宗的!”
  另一个惊叫,“哇,他好懂哟!”
  “唉,可惜他是县份上的。”前一个谦虚地说。
  “县份上的也没得关系嘛,反正有钱就可以在成都买房子,不就是说话没得成都口音嘛,其实也没啥子好大关系嘛。”另一个善解人意地安慰。

  我在一旁,一再强忍住笑,但还是差点噎着。
  根据她俩的其他对话,我可以肯定她们是四川XX学院的大二学生。当时,我真的感到深深的失望,这些女大学生,看来真的是越来越让人无话可说了。
  但是,尽管如此,我依然不喜欢听到诸如“如今那些女大学生,一个比一个贱”这样的评语,关键是我不喜欢任何人用“贱”字来对待女大学生,毕竟,我也是从大学里出来的,许多年前我和我的女朋友也曾是大学生,我永远不喜欢那些在人格上污辱大学生的词语,那仿佛对我以及我的青春构成了某种挑衅。

  因此,当时我轻描淡写地顶了美美一句,“贱不贱,不在于是不是还在读大学,只要年轻,都有不懂事的时候嘛,你不也年轻过吗?”
  我这话一说出口,立即意识到,美美可能会理解成我讽刺她几年前,曾做过小蜜蜂。心中暗想不妙。可是,说出去的话如同泼出去的水,所谓覆水难收,是无可奈何的。果然,美美已经变了脸色,恨恨地白了我一眼,没再吭声。我刚想解释一下,却又担心会越描越黑,正在犹豫间,美美已经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当天夜晚,大约十点多,我的火锅店快打烊的时候,外面突然围了十来个人,个个身穿模仿香港黑社会的黑色西装。带头的是一个脸有刀疤、剃着板寸的人,大咧咧地指着我,手指一勾:“你,过来一下。”
  我硬着头皮走过去,心想,是祸躲不过,出去就出去。
  在北京当“京漂”的时候,立交桥下被十多个人围住打劫也不是没经历过,我一直记着另一个“京漂”这么跟我说的一句话——“当你心里害怕的时候,更要千万别露怯,因为你一露怯,对方就会加倍凶残。”
  这话是个朴素的常识,只不过多数人在害怕的时候就会忘记了。

  可能看我一副不惊不诧的样子,也可能他们本来只打算来吓吓我,那个刀疤脸吐了口烟,说:“哥子,我跟你往日无仇,近日无怨,只不过,有人要我捎句话来——都是在一条街做生意,别没事找事。以前的事情,不要到处乱说,大家就当从来不认识,否则,下次就不会这么客气了。”
  说完,他从西装下面掏出一把20多厘米长的砍刀,手一挥,就将我的一张火锅桌砍掉了一个角,又抬起两脚,踢翻我两罐液压气。
  随后,刀疤脸带着跟班,大摇大摆地转身离去。

  这场突发事件,使我终于下定决心必须与方纵恢复联系了。
  当时,“小煎熬”已经开张一个月多点了。做餐饮,一定要有朋友常常来照顾生意才行,而我尽管曾经在成都念高中、读大学,按理说与这座城市渊源极深,但因为断绝了与所有熟人的联系,几乎完全等同于一个陌生人到异乡开店。
  即使在生意始终清淡的时候,我依然打算独自撑下去,然而,突如其来的黑势力风险,使我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立即给方纵打了电话。我知道,他黑白通吃,对付这些只算是小菜一碟,而同时,他多年前欠的我的一个人情,也该还了。

  所谓方纵多年前欠的我的一个人情,就是2002年的时候,我帮他在川大北门旁红瓦寺的风之谷餐厅打架。
  那时候,他企图勾引风之谷的老板娘。我一直不能确定,那个美艳的女人是风之谷的老板还是老板娘?迄今我都记得她的样子,的确美艳不可方物,身材极好,高约一米六五,苗条,却不能说瘦,奶子像两个倒梨,突突的、翘翘的,一举一动勾人魂魄。
  从风之谷餐厅2000年初开张起,这个狐狸般媚惑的妖女,就把全九眼桥一带的男生及男教师们,勾得五迷三道。尤其令我义愤填膺的是,她尽管长着一张狐狸脸,但表情却永远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一看就是在伪装性冷淡,仿佛时时刻刻都在向全世界宣称:“我是无辜的,我没有故意要引诱那些臭男人,怪只怪全世界的男人都定力太差!”

  对于此女的背景,也是众说纷纭。首先,能在寸土寸金的红瓦寺片区,开面积高达200平米的时尚餐厅,原始投资起码在100万以上,她那么年轻一个小女孩,究竟是怎么搞到的钱。想来,无非有三个途径:

  要么,她出生富贵之家,父母多的是钞票,甩一扎出来给她在开“风之谷”玩儿。如今想来,这不失为一个合理的解释,奇怪的是,当年我们在读书时,几乎没有一个人愿意往这个方向去想,因为一这么想,就会嫉妒别人投胎技术怎么这么高明,心生失落,所以,大家都宁可不去这么想;
  要么,她在很年轻的时候便白手起家,自己挣下大把身家。这一点,即便今天我还是要排除。倒着推算一下,开酒吧那年,她最多20岁,不可能那么早就创造出空手套白狼的神话;
  再要么,就是有男人心甘情愿掏钱为她开了这“风之谷”。

  第三点,在当时无疑是最被广大男同胞采纳的解释。而各种不同版本的流言,也主要围绕这第三点展开。
  一个版本是:风之谷里面那个说一口半通不通的中国话的粗壮黑人男人,便是风之谷的老板。而那女孩只是老板娘。这个版本在初始阶段是主流观点,但是,仅仅过了几个月,便被推翻,新的版本是:一个神秘人才是那女孩真正的男朋友,而那个粗壮男黑人,不过是那女孩聘请的一个外国马仔、一个洋打工仔。因此,那女孩是风之谷的老板,而非老板娘。

  我们普遍采信后一种版本。一来几乎没人看到那女孩与黑人男人亲呢过,二来,我们在心里乃至潜意识中,都不愿意让一个异国的男人尤其是黑人能占有如此花魁。我们甚至给那男人取了外号,名曰“野猪王”,试想,区区一个貌不惊人钱包也仅仅够开一个餐馆的野猪王,竟能将美艳狐狸独自霸占了,广大光棍哪里肯服气?

  可能正因为普遍对野猪王不服气,所以不断有自我感觉良好的男生向美艳狐狸大献殷勤,企图取野猪王而代之。
  史家记载,当年秦始皇出巡,在尾随观摩的无数群众之中,有两个年轻人分别说了两句狠话。一个叫刘邦的嫩头青说,“大丈夫当如此”;一个叫项羽的青沟子娃娃说,“彼可取而代之。”这两句话,用在当年川大众男生看到野猪王与美艳狐狸双双出没于风之谷时,实在无比恰当。

  然而,可能缺乏战略部署,加上我国“攘外必先安内”的悠久传统,实际情况往往是:野猪王的寒毛尚未触及,那些争风吃醋的男生彼此之间已经头破血出。
  其中包括我们那位事事不甘人后的方纵。
  2001年国庆前后,方纵与电子工程系一个酷哥为美艳狐狸“刚才究竟是对谁笑了一下”大打出手。当时如果不是我仗义出手,方纵的下巴肯定已经被打掉。
  我和方纵寡不敌众逃出风之谷之后,看到仇家并没追杀出来,不禁长嘘一口气,方纵上气不接下气地拉着我的手说,“雷燎,记住,我以后一定帮你打一次架。”

  所以,我常常说,所谓友谊,不管穿上多么五颜六色的外衣,本质上也只是被美化的买卖,通常都是在等价交换,无非是在不同时期价格有不同算法,有时侯还得考虑利息或者折旧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10

  或许,如今的女大学生,真的比十年前轻浮一些,草率一些,虚荣一些吧。一次在麦当劳,我旁边两个女生贯穿整个吃饭过程的对话,都是关于追求她们的一些成功男人开的是什么车,穿的是什么名牌。对话充满了没见过世面的自得和虚张声势的夸张,印象深刻的有:
  “唉,最近有个温江县的老板追我,他可懂行了,有次我给他说我同学穿了件鳄鱼衫,他就问,鳄鱼脑壳是往左边摆的还是往右边摆的,原来,往有一边摆的——他也搞忘往哪边摆的了——是台湾产的,在国际上被认为是歪鳄鱼;往另一边摆的,才是正宗的,法国产的才是正宗的!”
  另一个惊叫,“哇,他好懂哟!”
  “唉,可惜他是县份上的。”前一个谦虚地说。
  “县份上的也没得关系嘛,反正有钱就可以在成都买房子,不就是说话没得成都口音嘛,其实也没啥子好大关系嘛。”另一个善解人意地安慰。

  我在一旁,一再强忍住笑,但还是差点噎着。
  根据她俩的其他对话,我可以肯定她们是四川XX学院的大二学生。当时,我真的感到深深的失望,这些女大学生,看来真的是越来越让人无话可说了。
  但是,尽管如此,我依然不喜欢听到诸如“如今那些女大学生,一个比一个贱”这样的评语,关键是我不喜欢任何人用“贱”字来对待女大学生,毕竟,我也是从大学里出来的,许多年前我和我的女朋友也曾是大学生,我永远不喜欢那些在人格上污辱大学生的词语,那仿佛对我以及我的青春构成了某种挑衅。

  因此,当时我轻描淡写地顶了美美一句,“贱不贱,不在于是不是还在读大学,只要年轻,都有不懂事的时候嘛,你不也年轻过吗?”
  我这话一说出口,立即意识到,美美可能会理解成我讽刺她几年前,曾做过小蜜蜂。心中暗想不妙。可是,说出去的话如同泼出去的水,所谓覆水难收,是无可奈何的。果然,美美已经变了脸色,恨恨地白了我一眼,没再吭声。我刚想解释一下,却又担心会越描越黑,正在犹豫间,美美已经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当天夜晚,大约十点多,我的火锅店快打烊的时候,外面突然围了十来个人,个个身穿模仿香港黑社会的黑色西装。带头的是一个脸有刀疤、剃着板寸的人,大咧咧地指着我,手指一勾:“你,过来一下。”
  我硬着头皮走过去,心想,是祸躲不过,出去就出去。
  在北京当“京漂”的时候,立交桥下被十多个人围住打劫也不是没经历过,我一直记着另一个“京漂”这么跟我说的一句话——“当你心里害怕的时候,更要千万别露怯,因为你一露怯,对方就会加倍凶残。”
  这话是个朴素的常识,只不过多数人在害怕的时候就会忘记了。

  可能看我一副不惊不诧的样子,也可能他们本来只打算来吓吓我,那个刀疤脸吐了口烟,说:“哥子,我跟你往日无仇,近日无怨,只不过,有人要我捎句话来——都是在一条街做生意,别没事找事。以前的事情,不要到处乱说,大家就当从来不认识,否则,下次就不会这么客气了。”
  说完,他从西装下面掏出一把20多厘米长的砍刀,手一挥,就将我的一张火锅桌砍掉了一个角,又抬起两脚,踢翻我两罐液压气。
  随后,刀疤脸带着跟班,大摇大摆地转身离去。

  这场突发事件,使我终于下定决心必须与方纵恢复联系了。
  当时,“小煎熬”已经开张一个月多点了。做餐饮,一定要有朋友常常来照顾生意才行,而我尽管曾经在成都念高中、读大学,按理说与这座城市渊源极深,但因为断绝了与所有熟人的联系,几乎完全等同于一个陌生人到异乡开店。
  即使在生意始终清淡的时候,我依然打算独自撑下去,然而,突如其来的黑势力风险,使我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立即给方纵打了电话。我知道,他黑白通吃,对付这些只算是小菜一碟,而同时,他多年前欠的我的一个人情,也该还了。

  所谓方纵多年前欠的我的一个人情,就是2002年的时候,我帮他在川大北门旁红瓦寺的风之谷餐厅打架。
  那时候,他企图勾引风之谷的老板娘。我一直不能确定,那个美艳的女人是风之谷的老板还是老板娘?迄今我都记得她的样子,的确美艳不可方物,身材极好,高约一米六五,苗条,却不能说瘦,奶子像两个倒梨,突突的、翘翘的,一举一动勾人魂魄。
  从风之谷餐厅2000年初开张起,这个狐狸般媚惑的妖女,就把全九眼桥一带的男生及男教师们,勾得五迷三道。尤其令我义愤填膺的是,她尽管长着一张狐狸脸,但表情却永远是一副冷漠的样子,一看就是在伪装性冷淡,仿佛时时刻刻都在向全世界宣称:“我是无辜的,我没有故意要引诱那些臭男人,怪只怪全世界的男人都定力太差!”

  对于此女的背景,也是众说纷纭。首先,能在寸土寸金的红瓦寺片区,开面积高达200平米的时尚餐厅,原始投资起码在100万以上,她那么年轻一个小女孩,究竟是怎么搞到的钱。想来,无非有三个途径:

  要么,她出生富贵之家,父母多的是钞票,甩一扎出来给她在开“风之谷”玩儿。如今想来,这不失为一个合理的解释,奇怪的是,当年我们在读书时,几乎没有一个人愿意往这个方向去想,因为一这么想,就会嫉妒别人投胎技术怎么这么高明,心生失落,所以,大家都宁可不去这么想;
  要么,她在很年轻的时候便白手起家,自己挣下大把身家。这一点,即便今天我还是要排除。倒着推算一下,开酒吧那年,她最多20岁,不可能那么早就创造出空手套白狼的神话;
  再要么,就是有男人心甘情愿掏钱为她开了这“风之谷”。

  第三点,在当时无疑是最被广大男同胞采纳的解释。而各种不同版本的流言,也主要围绕这第三点展开。
  一个版本是:风之谷里面那个说一口半通不通的中国话的粗壮黑人男人,便是风之谷的老板。而那女孩只是老板娘。这个版本在初始阶段是主流观点,但是,仅仅过了几个月,便被推翻,新的版本是:一个神秘人才是那女孩真正的男朋友,而那个粗壮男黑人,不过是那女孩聘请的一个外国马仔、一个洋打工仔。因此,那女孩是风之谷的老板,而非老板娘。

  我们普遍采信后一种版本。一来几乎没人看到那女孩与黑人男人亲呢过,二来,我们在心里乃至潜意识中,都不愿意让一个异国的男人尤其是黑人能占有如此花魁。我们甚至给那男人取了外号,名曰“野猪王”,试想,区区一个貌不惊人钱包也仅仅够开一个餐馆的野猪王,竟能将美艳狐狸独自霸占了,广大光棍哪里肯服气?

  可能正因为普遍对野猪王不服气,所以不断有自我感觉良好的男生向美艳狐狸大献殷勤,企图取野猪王而代之。
  史家记载,当年秦始皇出巡,在尾随观摩的无数群众之中,有两个年轻人分别说了两句狠话。一个叫刘邦的嫩头青说,“大丈夫当如此”;一个叫项羽的青沟子娃娃说,“彼可取而代之。”这两句话,用在当年川大众男生看到野猪王与美艳狐狸双双出没于风之谷时,实在无比恰当。

  然而,可能缺乏战略部署,加上我国“攘外必先安内”的悠久传统,实际情况往往是:野猪王的寒毛尚未触及,那些争风吃醋的男生彼此之间已经头破血出。
  其中包括我们那位事事不甘人后的方纵。
  2001年国庆前后,方纵与电子工程系一个酷哥为美艳狐狸“刚才究竟是对谁笑了一下”大打出手。当时如果不是我仗义出手,方纵的下巴肯定已经被打掉。
  我和方纵寡不敌众逃出风之谷之后,看到仇家并没追杀出来,不禁长嘘一口气,方纵上气不接下气地拉着我的手说,“雷燎,记住,我以后一定帮你打一次架。”

  所以,我常常说,所谓友谊,不管穿上多么五颜六色的外衣,本质上也只是被美化的买卖,通常都是在等价交换,无非是在不同时期价格有不同算法,有时侯还得考虑利息或者折旧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2-5-1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11

  于是,我给方纵打了电话。于是,方纵重新出现在我面前,连同马前进和石落,就像许多年前那样,他带着他俩,再次走进我的生活圈,又仿佛他们从来就没有离开过我的生活。
  但无论如何,他们都变了,正如我也早已经变了。

  沧海桑田啊,石落与米小佩夫妇,已经装修完他们的房子,并且按部就班地开始制造人类,米小佩怀孕已经两个月,尽管肚子还丝毫不见起伏,却已养成了没事就抚摸自己腹部的习惯。
  米小佩也是我们十二中的高中同学,大学读的是西南财大,也算是财大著名的校花之一。米小佩自小父母离异,母亲身有残疾,这注定了她不可能漂泊外地,而石落正是为了她,才回了成都。

  记得我离开成都时,他们还没买房子,仍然在四处转战。毕业后不到两年,不大的成都,东西南北都有了他们曾经未婚同居过的地方。
  他们最早是在财大光华村附近农民房子里租了个单间,大学毕业后第一个国庆,我去光华村看望他们,好不容易才找到了那个单间,它位于一幢农家自建的两层红砖楼顶违章搭建的第三层,仿佛公鸡脑壳上的肉包包,又如海洋上的一个孤独的小岛。
  当然,后一个比喻更具诗情画意,于是我就把此比喻说了出来,竟然意外地引得一片赞叹声,说我的想象力实在很富浪漫主义情调,“天生该当个诗人”。幸亏,我没被他们蛊惑。

  很长的时间里,我发自内心地鄙视诗人。所谓诗人,无非是社会的寄生虫,在诗歌可以骗钱骗女人的时候他们满脸红光,连酒糟鼻也变得如草莓一样鲜艳;在诗歌已经不能骗到钱也不能骗到漂亮女人的时候,他们就立即显出寄生虫的瘪三相来,有人曾略带夸张地说,在诗人眼里,连老母猪也是双眼皮,一头母猪便足以引起一大群诗人的骚动,令他们争着表现,猴急得上窜下跳,这就使诗人之间的角力显得十分卑贱,诗人几乎成为贱货的代名词,然而,不幸的是,成都的文化人恰恰以诗人居多。

  更不幸的是,我们的朋友马前进最终还是成就了他幼年便开始的理想,成为了一名诗人。
  眼睁睁看着自己最亲密的朋友堕落成诗人,实在令我们痛心疾首,却又深感无能为力。
  2006年春,马前进尾随着方纵石落一起来到我的小煎熬火锅店时,送给我的礼物便是一本《马前进八年》,我立即想起了他赠给猛将兄的那本,不禁有些心酸,然而我不能告诉他,我已经从旧书摊上买了这本书。
  甚至,仿佛为了给他面子,也为了找回消逝的岁月,我当即随手翻开《马前进八年》,翻到的那一页,恰巧是《风车》

  风车

  风车在两棵树之间转回
  梦里的水将我拥紧
  这些凄苦的日子里没有灯
  一个一个抚摸黑色的天使
  我的恐惧不能向你说
  我的幸福就无法表示

  一刀下去,那路线若即若离
  我以如何危险的姿势
  在离开地面三尺的上空行走
  每一个笔下的词语都是天使
  一种思想使我飞翔
  一种恩赐高潮般莅临

  接下来的夜晚没有情侣
  缺乏异性的歌声,和肉体
  一只纤弱的手摸索过来
  城外的河在黑暗中寻找方向
  我试图向你裸露的一切
  在这个形而上的夜晚
  风车在两棵树之间孤单地转回


  看着这首诗,往昔的日子扑面而来。马前进放弃高考到内蒙古转了一圈之后,从家中偷出的为数不多的盘缠迅速消耗殆尽,只好重回老家。
  他父母焦急万分,每天求神拜佛希望马前进能继续读书回归正途。马前进坚决反对补习一年,于是选择了折衷的办法:读个成教自考,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成了马前进衡量再三的选择,我们分析,其原因主要在于盛传川师大漂亮妹妹爆多,而且男女比例为1:3,这让貌似不在乎女人但其实非常憧憬爱情的马前进仿佛看到了曙光。

  是啊,诗人怎么可能不向往男欢女爱呢?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诗人更多情的动物吗?马前进作为一个诗人,尽管在高三夏天的游泳池里十分羞涩,但他那颗多愁善感的心,是早就跃跃欲试的了。
  然而,自考远比最初想象的困难,要花费大量的工夫,大大削减了风花雪月的时间。
  一般的本科生,是进大学困难出大学容易,而自考生,则是进大学容易出大学困难,要想拿到自考文凭,远比在大学里混日子的全日制本科生辛苦,这给了马前进当头一棒。

  同时,川师大也大并不像传说中那样遍地艳福。1999年的川师大,北校门外一片繁荣,较之于川大校外的培根路,固然稍微少点洋气,但在人声鼎沸方面决不逊色。从老成渝路拐进川师大北门口,是一条狭窄的马路,将近1000米距离,路两旁全是高大的梧桐,以及鳞次栉比的商铺饭馆。其中有家很有名的“春阳水饺”店,不仅水饺皮薄馅嫩,来来往往进出其间的小美女们也一个个皮薄馅嫩,不知是谁造出谣言,说“春阳水饺”有养颜之神奇功效,引得全川师的女生趋之若骛。于是,周遭的男生男士也不敢怠慢,纷纷往那小店里挤,想挤出几分艳遇。其中,就包括我们的马前进。
  成教院离“春阳水饺”很近,马前进占了近水楼台,自然老去吃水饺。然而,却并未“先得月”。每天确实都能看到很多漂亮女生,可马前进无从认识,就像一个焦急的鹬,对着蚌却无从下嘴。于是马前进将目光投回高中同学身上,尤其是米小佩身上。其实,高中阶段他就有些喜欢米小佩了,只不过因为胆小,没敢流露而已。

  大一的第一学期,马前进专门骑三个小时的自行车,从成都的东郊狮子山,来到遥远的西郊光华村,像一个风尘仆仆的用自行车环游全国的跋涉者那样,骑到了西南财大女生宿舍楼下。我们都知道,大一的新生,是喜欢在各大高校中流窜的,因此米小佩对马前进的造访,并没有考虑太多。
  多年以后,我告诉米小佩,马前进那次去财大,是想向她表白爱慕之情的。米小佩听了十分难以置信,她说,你知道吗,那次马前进大老远跑到财大,和她在草坪上坐了一个下午,自始至终谈论的只有一个话题——中东局势。
  他最开始谈伊拉克,她附和着他;一个小时后他谈科威特,她已经很疲倦了,但出于礼貌,只好继续附和;又过一个小时,他又谈起了伊朗,她终于疲惫不堪,懒得再附和。但是,马前进却丝毫不受影响,继续滔滔不绝。在谈完沙特阿拉伯之后,终于临近晚饭时间,马前进谢绝了米小佩请客的动议,“趁着天还没黑,得赶紧骑回川师去。”他一边说着,一边异常坚决地离开了光华村。这就是米小佩记忆中马前那次行程的全部。


发表于 2012-5-19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雷立刚 的帖子

不错的创业故事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5-20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威武!

发表于 2012-5-20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读了我好久啊。

发表于 2012-5-20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啦~!!!!!!!!!!!!!!!!!

发表于 2012-5-20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留印~~~~

发表于 2012-5-20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哦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