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人事局:
本人才苏学浅,读了贵局所发的 《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多扁,也查阅了《现代汉语词典》及其他资料,但是至今仍未读透你们表达的意思;
1,以下是百度百科对“岗位”和“职位”的解释:
岗位
"概述 原指军警守卫的处所,现泛指职位:坚守工作~。
岗位跟职位还是有明显不同的。首先,按照“职位”的定义,职位是组织重要的构成部分,泛指一个阶层(类),面更宽泛,而岗位则具体得多。职位是按规定担任的工作或为实现某一目的而从事的明确的工作行为,由一组主要职责相似的岗位所组成。职位是随组织结构定的,而岗位是随事定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因事设岗。 岗位是组织要求个体完成的一项或多项责任以及为此赋予个体的权力的总和。一份职位一般是将某些任务、职责和责任组为一体;而一个岗位则是指由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
岗位与人对应,通常只能由一个人担任,一个或若干个岗位的共性体现就是职位,即职位可以由一个或多个岗位组成。比如:制造型企业的生产部门的操作员是一个职位,这个职位由很多岗位的员工担任。如果具体到某个工序的,就是岗位了,比如钻孔操作员,操作员的职位可能由钻孔操作员、层压操作员、丝印操作员等岗位组成。"
职位
职位解释 是指承担一系列工作职责的某一任职者所对应的组织位置,它是组织的基本构成单位。
这里强调的是“组织位置”,也就是说,职位是组织的一个节点,因为组织工作(业务)层次的需要而存在。而岗位是工作(业务)流程的节点,因为具体工作(业务)流转的需要而存在。
一旦组织工作(业务)发生变化,可能增加新的职位(节点),或者撤销某个职位(节点)。而增加新的职位(节点),就意味着同时必须增加这个职位的岗位。否则,那就是个虚职,有职无岗是一种职位资源浪费;同样,撤销某个职位(节点)就意味着同时必须撤销这个职位的岗位,有岗无责可等同于“因人设岗”,这既是对组织的不负责任,也是人力资源管理事务中最典型的
2,公告中既然有“3、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应聘须形成竞争,应聘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特殊岗位,经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对招聘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 那我只有理解为是按学校排名,即如果某一学校某一岗位只招聘1人,那就只录取报考校考生的第1名,与其他不相关;
3,但是遗憾的是公告中又有 “6、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期满后,各岗位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下同)。 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的最低笔试成绩分数线在公布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该分数线又是什么线呢? 划线标准是什么?
4,我现在理解有3种录取方式
A,按录取公务员方式录取:即录某一“职位编码”后只招聘一人,那录取报考该“职位编码”第一名,若招聘2人即录取前两名,依次类推;也就是录取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的第一名,若招聘2人即录取前两名,依次类推;
B,按去年招考方式录取:录取报考某一学科所有考生中的前若干名,如“小学科学”,全县共招聘8人,录取前8 就好了;
C,按你们的意思还可以有第三种录取方式:“划线录取”,你现在先按照你们未提前公布的“划线方案”划线,我只有把这个“划线方案”理解为类似高考招生的投档比例1:1.2; 如“小学科学”,全县共招聘8人,你们可以先按比例让前9.6人即10人进行资格复审,再录取8人。 如果不按1:1.2,按1:1.3或1:1.4划线,那可能就..................
5,请谨慎使用C方案:如“小学科学”,8所学校各招聘1,县共招聘8人,由于报考某一学校该学科的第一名分数很低没在你们划定的分数线内而没被录取,他既不会“心服”,也不会“口服” ;
如果采用B方案,录取前8名,尽管考某一学校该学科的第一名没被录取,但是他也只是“心服口不服"而已!
个人见解,请网友拍砖,也请贵局回复用 通俗易懂的语言回复“到底如何排名如何录取?”
谢谢
一考生
2012.5.9 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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