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俯瞰陵洲◥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新兰街一在建电梯公寓小区(欧洲映像)二期工程(十八层),在没有完善各类法定手续的情况下违法修建,导致临近居民楼出现塌陷、裂缝。迫于无奈的群众请求执法队制止开发商违法行为,得到的回复却是“我们管不住开发商”,而之前面对群众上访,市、县相关部门承诺的是:“如果再开工,让我们住户拨打执法大队的举报电话,他们会立即前往现场处理”( 四川新闻网眉山4月19日讯)
好一句“我们管不住开发商”把所有的责任推的一干二净,既然已经认定开发商的行为属违法行为,缘何说管不住?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当今法制社会的基本要求,既然职能部门已经明确认定该开发商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那么就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从严从快处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你们却来一个“管不住”,任其违法行为得以继续。试问:如果你们都管不住开发商违法行为了,哪还有谁能“管得住”呢?你们又把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置于何处?法律在将来还能对社会群体的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吗?执法的都管不住违法的了,哪已违法的还会忌惮法律吗?只会更加肆意妄为,现实也的确如此:你们认定了开发商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该开发商似乎从来就没打算停止他的违法行为。是你们让法律在仁寿县成了一纸空文,成为了160万仁寿人眼中的笑柄乃至全国人民的笑柄。
不知道是什么因果关系让你们“管不住”让你们如此的“为难”。作为政府执法部门,面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你们应该是理直气壮的,而不是体现得如此的狼狈不堪 ,任由开发商继续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开发商背景太深,你们不敢管?还是你们早已习惯。国家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就是拿给尔等肆意践踏的?亦或者你们与开发商之间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存在?
小小开发商居然也敢挑战法律的权威,是谁给他的胆子,还不是你们的“管不住”。“管不住”彰显的是开发商的嚣张和你们的窝囊,更显你们的无耻,一句“管不住”就把人民群众利益抛之脑后了,简直忘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为人民服务。“做官”做到你们这份上也确实悲哀了,连个违法行为都管不住,真不知道你们除了浪费纳税人的钱,还能干什么,还能管住什么?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既然你连违法行为都管不住,你还有脸皮说你是在为民做主吗?对国家、对整个社会、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讲,管不住违法行为的政府部门,要来有何用呢?与其丢人现眼的说“管不住”,还不如尽早卷铺盖滚蛋,省得老百姓骂你们“混蛋”。当然,或许你们已经早已习惯被骂“混蛋”了。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但市、县相关部门让我们看到的是漠视人民群众利益,情系开发商,为开发商谋利,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玩小人伎俩,面对群众合理的上访,又是表决心又是下承诺的,等到真正开发商继续违法施工,你们一个个就都成了软柿子---管不住了,是当真开发商厉害,还是你们无能呢?
政府部门应该把群众利益放首位,对于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不仅要管,而且要大胆的去管,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否则,只会让法律沦为一纸空文、只会助长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甚至损害政府部门自身形象以及在老百姓心中地位,这都是得不偿失的。(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