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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新闻] 评:漠视百姓利益 管不住违法行为的政府部门,要来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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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1 00:54 |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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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俯瞰陵洲◥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新兰街一在建电梯公寓小区(欧洲映像)二期工程(十八层),在没有完善各类法定手续的情况下违法修建,导致临近居民楼出现塌陷、裂缝。迫于无奈的群众请求执法队制止开发商违法行为,得到的回复却是“我们管不住开发商”,而之前面对群众上访,市、县相关部门承诺的是:“如果再开工,让我们住户拨打执法大队的举报电话,他们会立即前往现场处理”( 四川新闻网眉山4月19日讯)


    好一句“我们管不住开发商”把所有的责任推的一干二净,既然已经认定开发商的行为属违法行为,缘何说管不住?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是当今法制社会的基本要求,既然职能部门已经明确认定该开发商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那么就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从严从快处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你们却来一个“管不住”,任其违法行为得以继续。试问:如果你们都管不住开发商违法行为了,哪还有谁能“管得住”呢?你们又把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置于何处?法律在将来还能对社会群体的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吗?执法的都管不住违法的了,哪已违法的还会忌惮法律吗?只会更加肆意妄为,现实也的确如此:你们认定了开发商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该开发商似乎从来就没打算停止他的违法行为。是你们让法律在仁寿县成了一纸空文,成为了160万仁寿人眼中的笑柄乃至全国人民的笑柄。


   不知道是什么因果关系让你们“管不住”让你们如此的“为难”。作为政府执法部门,面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你们应该是理直气壮的,而不是体现得如此的狼狈不堪 ,任由开发商继续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开发商背景太深,你们不敢管?还是你们早已习惯。国家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就是拿给尔等肆意践踏的?亦或者你们与开发商之间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存在?


   小小开发商居然也敢挑战法律的权威,是谁给他的胆子,还不是你们的“管不住”。“管不住”彰显的是开发商的嚣张和你们的窝囊,更显你们的无耻,一句“管不住”就把人民群众利益抛之脑后了,简直忘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是为人民服务。“做官”做到你们这份上也确实悲哀了,连个违法行为都管不住,真不知道你们除了浪费纳税人的钱,还能干什么,还能管住什么?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既然你连违法行为都管不住,你还有脸皮说你是在为民做主吗?对国家、对整个社会、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讲,管不住违法行为的政府部门,要来有何用呢?与其丢人现眼的说“管不住”,还不如尽早卷铺盖滚蛋,省得老百姓骂你们“混蛋”。当然,或许你们已经早已习惯被骂“混蛋”了。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但市、县相关部门让我们看到的是漠视人民群众利益,情系开发商,为开发商谋利,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玩小人伎俩,面对群众合理的上访,又是表决心又是下承诺的,等到真正开发商继续违法施工,你们一个个就都成了软柿子---管不住了,是当真开发商厉害,还是你们无能呢?

   政府部门应该把群众利益放首位,对于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不仅要管,而且要大胆的去管,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否则,只会让法律沦为一纸空文、只会助长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甚至损害政府部门自身形象以及在老百姓心中地位,这都是得不偿失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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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1 10:36 |
;P “管不住”

发表于 2012-4-21 1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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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1 13:50 |
这个事件应该把当地县委县政府建设局规划局 拉几个官员下马才能解决的到!

发表于 2012-4-21 20:52 |
老板背景很强大!

发表于 2012-4-21 22:43 |
:L明明是开发商违法了,却无人去管、无人能管、无人敢管,长此下去,估计仁寿“乱整”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了,反正法律在这也不顶事。

发表于 2012-4-22 14:45 |
:L所有的人员全部到北京去上访!  到时再看看 当地部门是否又能管得住上访户不喃? 可能到时候所有上访人员会被管得住,而且还能管进“疯人院”

发表于 2012-4-25 00:00 |
:lol  有道理!既然不管事,直接把 规划局 建设局 撤消了!占着茅坑不拉屎!

发表于 2012-4-25 00:01 |
:L  不对,还要加2个单位,! 县委 县政府  也是装聋做哑! 也一并撤消算求!

发表于 2012-4-25 09:40 |
:L  国家养了一群废人

发表于 2012-4-25 20:05 |
有图有真像。

发表于 2012-4-28 09:32 |
;P   好多部门都是虚设的,意义不大,支持撤消!

发表于 2012-5-1 17:35 |
管不住;P

发表于 2012-5-7 09:53 |
:L  的确,这样的相关部门设置来是多余的,应该早点取缔。

发表于 2012-5-7 11:09 |
仁寿父母官不管  难道眉山市的父母官也装聋作哑?????难道真印证了那句话天下鸟儿。。。。

发表于 2012-5-16 20:57 |
:L  县,市,省纪委应该介入调查,彻底调查为什么相关部门要违反相关文件做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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