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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谋,请出来澄清两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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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6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道理讲,我们既非媒体采访、也不是权力公器,不能强制让你说明什么情况,但既然此事因网贴而起,在论坛引起轩然大波,针对纸媒的报道,作为网友,我们希望你澄清两个事实:

1、《华西都市报》报道:昨晚,李友谋在电话向记者表示,此帖确是那家食品厂一个股东喊他转发的,“具体啥内容都没看完,袁某以前是做什么的我都不晓得。”

该贴转发是否是所谓的股东转发,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你转发了该贴?

2、《华西都市报》报道:方警官介绍,李友谋曾给当地一家食品厂股东借了10多万元钱,后来食品厂破产倒闭,而食品厂破产案就在嘉陵区法院审理。当时嘉陵区法院院长正是袁某。有股东认为利益受损正在找机会“报仇”,刚好从论坛上发现袁某的网帖。

该描述是否属实,发贴、转帖是否出于报复之目的?

作为舆论监督,网友当义不容辞;你作为当事人的一方,请履行一个澄清的义务。

针对纸媒的报道,本人将进行一个全面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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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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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审核通过,请进!

发表于 2012-3-16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揭露还是传谣呢?是报复还是监督呢? 真有意思,所谓的真话,难道就是几个人碰头在茶坊先说好,然后去发帖?

李某都自爆发帖前茶坊碰头一事了,去看吧,哈哈。

发表于 2012-3-1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应该讲清楚
发表于 2012-3-16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将请律师回答一切问题。我只相信事实胜于雄辩
发表于 2012-3-16 1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我的人生将受到最严厉的打击,希望广大网友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并没有任何的结论,我们相信一切人,但是同时也质疑一切人。
发表于 2012-3-16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李友谋:请  出来   澄清两件事情”,广大网友看看,这有什么准备?我希望申请人生保护!!

 楼主| 发表于 2012-3-16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都是南充百姓 的帖子

智商有问题吗?

另外,你的人生没有办法保护,只有人身能保护。Is that clear?

发表于 2012-3-16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被拘的事越来越清楚了,《华西都市报》报道说:

“方警官介绍,李友谋曾给当地一家食品厂股东借了10多万元钱,后来食品厂破产倒闭,而食品厂破产案就在嘉陵区法院审理。当时嘉陵区法院院长正是袁某。有股东认为利益受损正在找机会“报仇”,刚好从论坛上发现袁某的网帖。方警官介绍,李友谋和王剑波曾在一家茶楼碰面,李说起自己转帖被拘一事。”

GZCS也说:“ 茶楼会面共有四人,全过程录音,我是其中-人,内容:求***,调查偷情帖内容真实性……”(链节地址:http://www.mala.cn/thread-4174019-1-1.html ,第4楼GZCS的点评)

李友谋也说:“华西***采访的我,话是这样说的,但他只录用了部分采访内容,“我读书时语文最差,阅读能力就更差”没有录用,和莽娃见面:是因为南充市公安局网监执法程序不合法,我想找人诉说 ”(链节地址:http://www.mala.cn/thread-4174324-1-1.html,第12楼,李友谋以网名“都是南充百姓”的点评)

从上面看得出,GZCS、李友谋、莽娃儿在李友谋转贴后,的确在一起碰了头。而李友谋清楚股东找他转贴的动机,但为什么莽娃儿发的贴子里,没有说出这个动机呢?有可能李友谋根本没把真实情况告诉莽娃儿。

看来莽娃儿真的被李友谋、GZCS推进去了。坐等GZCS、李友谋两个莽粉高潮。另外,请GZCS公布录音内容,以正视听。

发表于 2012-3-16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啥内容都没看完,袁某以前是做什么的我都不晓得。”
不会吧,,偷情两个字这么显眼也没有看到。:lol
不要说,自己认不字,只会打字就OK了。

发表于 2012-3-16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友谋、GZCS,你们如果是正义的,就出来说嘛。我们支持你们!!!!
发表于 2012-3-16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南充百姓 发表于 2012-3-16 12: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将请律师回答一切问题。我只相信事实胜于雄辩

律师说的,就能是事实吗?
发表于 2012-3-16 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GZCS是否就是那神秘股东?

发表于 2012-3-16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如何,请李某人经常冒泡,再者请你一定坚持实事求是。

发表于 2012-3-16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注意,《华西都市报》并没有采访莽娃儿一方。记者不是报道,是官方的传声筒。

发表于 2012-3-16 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南充百姓 发表于 2012-3-16 12: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将请律师回答一切问题。我只相信事实胜于雄辩

朋友,你也应该给网友讲讲啊。

支持你的,也想弄清楚,事情真相。
发表于 2012-3-16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111112113 发表于 2012-3-16 17: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注意,《华西都市报》并没有采访莽娃儿一方。记者不是报道,是官方的传声筒。

李友某算得上一方吧。
发表于 2012-3-16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木成林 发表于 2012-3-16 16: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论如何,请李某人经常冒泡,再者请你一定坚持实事求是。

我们也强烈要求李友某实事求是。不要为了自己一己私利,将莽哥拖下水。
发表于 2012-3-16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南充百姓 发表于 2012-3-16 1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人:“李友谋:请  出来   澄清两件事情”,广大网友看看,这有什么准备?我希望申请人生保护!!

就叫你出来澄清一下,也是为莽哥澄清,为何不可?为何感到人身受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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