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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丹棱事故急救中心强行收取暴力天价“800”元停车费!(丹棱 交警大队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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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天前,两辆车在眉山市丹棱县域内发生车祸,A车(浦江人),B车(外地人),在丹棱、浦江路、106线交汇处,B车正常行驶,A车高速行驶冲撞上B车,车祸发生前A车未采取任何刹车制动行为,致使B车被撞翻车,B车上人员受到不同程度伤害。事故发生后,请丹棱县交警队查看现场,随后伤员送往医院,两辆车被扣留,拖往“停车场”。这样,待事故解决后已经是10天后,在一个挂有两个牌子的地方取车,“丹棱县凤乐物流有限公司”、“丹棱县事故急救中心”,不知道这个停车场到底是属于物流公司,还是属于急救中心,或者是丹棱交警队?这是一个不规范!随后在交停车费取车时,停车场管理人更是喊出“800元/辆”的天价,而且没有正规发票。更不规范的是,只叫B车车主交停车费,而把车钥匙交给A车让其直接开走,不用交任何费用。我们不得不说“停车场是A车主开的啊!”。在一番交涉和理论后,停车场管理人执意收取800元停车费,还有附加的拖车费、“背车费”,否则不放车!由于B车主继续取回车辆进行维修,在很不情愿的情况下交停车费800元,停车场管理人员没有正规停车发票,只是用旧的餐饮发票来代替,在B车主的要求下在发票上盖上了“丹棱丹棱县凤乐物流有限公司”的公章。
     请问:事故车辆的停放跟物流公司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丹棱交警队只是给丹棱县凤乐物流有限公司的停车场冠名丹棱县事故急救中心,而且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他们还是一样的乱收费!丹棱县凤乐物流有限公司的停车场有没有合法的营业许可证,收费标准又是根据国家哪条规定收取如此的天价??

     请丹棱县政府、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查实!不要让来过丹棱的人觉得丹棱是一个如此不依法依规、只会乱收费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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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11-8-16    感谢 眉山市 丹棱县交警大队 对此事件的调查回复,回复函如下:
原文请查阅本贴 第8楼

网民朋友:
    您反映的所谓“天价”停车费问题,丹棱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所谓“天价”停车费问题
    丹棱县交警大队查明:

   ①反映人车辆在8月2日发生交通事故后,丹棱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出警并勘测了现场,由于反映人车辆损坏严重,无法行驶。民警即电话通知凤乐停车场的施救车来对车辆进行施救,出动了吊车,将受损车辆施救到凤乐停车场。8月13日,该事故经调解已妥善处理完毕。  
   ②停车场收取了停车费200元,吊车费和背车费600元,共计收取了800元。经查,凤乐停车场三证齐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事故另一辆车未收取费用的问题
    经查,事故另一辆车车主与停车场老板是亲戚关系,凤乐停车场是私人企业,作为亲戚可以不收取他的费用。
    8月16日11时,丹棱县交警大队已对反映人进行了电话回复,反映人对事故处理已无任何异议。

                                                                 丹棱县交警大队
                                                                 201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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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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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3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ZF\JC哈杂种些,日他的吗哟

发表于 2011-8-13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高皇帝远啊

发表于 2011-8-13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L:L
发表于 2011-8-13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黑!太黑了!

发表于 2011-8-14 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看开些,强盗的儿子,什么事情都可能干的出来。

我曾经遇到一位,他去一无证修理厂修车,结果把车越修越坏,要求赔偿。修理厂不干,他报警了,结果,交警把他的车开回了交警大队,进行审问,审问到天快黑的时候,放人。他刚走出交警大门,就被修理厂来的一帮人给打了一顿,住进了医院。修理厂反告他是违法运营车辆,车就这样被扣了起来,人也住进了医院。等出院后,车也没了,这个冤案是典型的修理厂勾结交警一同完成的,事后调查,修理厂和其交警队某官员是朋友关系。但事情既然出了,冤案已成定局,总要解决吧,然后他多方上访上告,上告了3年,老婆孩子都指望他一个人开车赚钱养家呢,可车都没了,怎么养家,只好到处借钱。最后给出的结论是,的确当时抓错人了,要车可以,自己去取,你想啊,放了三年的车,几乎都锈死报废了。至于这三年的损失,和当时修理厂打人的赔偿,一概没有结论。
所以说,兄弟,看开点,为了一家人往后的日子,忍了吧。
有时候忍,也是一种对人生的豁达。

这个世界真正有力量的都是柔软的,

比如水,柔软无形,却能滴水穿石。

比如舌头,尝百味而能知进退。

所以,请保护好你自己(别被恶人打击报复)。

有些黑暗面的世道,我们亲身经历了,黑,有他黑的理由。
也许那地方的人上辈子都是挖煤的。

亏点钱,你该感到幸运,至少,还有我,给你说了这许多真心话,哈哈

发表于 2011-8-16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是事实啊

发表于 2011-8-16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您反映的所谓“天价”停车费问题,丹棱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所谓“天价”停车费问题
丹棱县交警大队查明:①反映人车辆在8月2日发生交通事故后,丹棱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出警并勘测了现场,由于反映人车辆损坏严重,无法行驶。民警即电话通知凤乐停车场的施救车来对车辆进行施救,出动了吊车,将受损车辆施救到凤乐停车场。8月13日,该事故经调解已妥善处理完毕。②停车场收取了停车费200元,吊车费和背车费600元,共计收取了800元。经查,凤乐停车场三证齐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事故另一辆车未收取费用的问题
经查,事故另一辆车车主与停车场老板是亲戚关系,凤乐停车场是私人企业,作为亲戚可以不收取他的费用。
8月16日11时,丹棱县交警大队已对反映人进行了电话回复,反映人对事故处理已无任何异议。

                                                                 丹棱县交警大队
                                                                 2011年8月16日

发表于 2011-8-1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个龟儿子交警  啥子停车费200  你豁老子

发表于 2011-8-19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凤乐停车场三证齐全,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为什么没有正规停车发票,只是用旧的餐饮发票来代替,有偷税的嫌疑。

发表于 2011-8-19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人企业经营停车场可以不用停车发票是丹棱特色吧?

发表于 2011-8-22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怪你生不逢世 要是乱世 你一定是英雄 等吧到65岁就报复有的人!!!!

发表于 2011-8-22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观天下 的帖子

所以啊,最近国家要民生啊,以前是官逼民反,民反就是没民生,已经很严重了,现在知道比不知道好。

发表于 2011-8-25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假了 ,我以前还是在那里出过事,他们的收费一定是 和 交警挂起勾的。丹棱县一个交警中队没有施救车还要让一个停车厂去施救。你们感觉有什么问题

发表于 2011-8-25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丹棱的交警是这样的 ,啥子停车收费800,豁老子没停过车所。 啥子正规停车厂没有正规发票呢?豁劳资,一定在偷税吧

发表于 2011-8-26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回复真牛!!!!!!!
佩服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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