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之一:在什么都以经济为主的社会,医院是否还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我个人比较怀疑,某些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某些医护人员的道德素质是大家有目共睹的。现今的医护人员还把自己的职业当作一个救死扶伤的职业来看待的很少了。有多少医护人员在认真对待病人、有多少次是在认真分析病情、有多少辅检是为了判断病因、有多少药是对症治疗的、有多少医生不收红包(特别是外科、产科),当然,还有多少死去的病人本来是可以挽救的。现在人们看不起病,难道医生就没有责任?医院就没有责任?因此,病人和病人家属不信任医院、不信任医生,闹也就是必然的了,去过不是很大的医院的人都应该明白的。
原因之二:现在是和谐社会,一切都要和谐,有了群体性事件,要尽快解决,不然要追究领导的责任,给你一个期限必须解决,不然就自己收东西走人,哪个当官的不怕,而哪种解决方式最快呢?当然是给钱了,打发闹事的回去。因此就形成了一种习惯,只要出了事,无论责任在谁,只要闹,都能拿到钱。所以倒霉的只能是那些单位企业了,特别是那些政府能直接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出了事有人闹不给钱能解决的,好像是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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