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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灾区政府如此执行上级政策(青川县自来水公司和库区水厂改制小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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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版主注:2011.1.5

收到青川县自来水公司和库区水厂改制小组关于此事的回复如下:

青川县自来水公司部分职工反映青川水务体制改革有关问题,青川县委、县政府以及国资、人事、劳动保障、水务、建设、法制、群工局等部门已作多次现场解释和回复。

        

广府发〔2009〕27号文件主要是对水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部署。对于原有的涉水企业,广府发〔2009〕27号文件也明确规定:要“组建水务投资公司”,将“国有涉水企业进行整合,履行水务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进行统一经营管理”。青川也正是这么操作的,不存在违背广府发〔2009〕27号文件精神的问题。水务局是全县涉水行政主管部门,如果把水务投资公司划归水务局管理,必将导致政企不分。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水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对涉水企业的改革,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适合本县县情的改革方案。青川府办发[2010]104号文件,是经过反复研究,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的,完全遵循了水务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广府发〔2009〕27号文件精神,完全遵循了上级政策。                           

                        

                           

青川县自来水公司和库区水厂改制小组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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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灾区政府如此执行上级政策

广元市委、市政府:

青川县政府在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中,从《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广府发【200927号)》(网上可查)、广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青川县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广编发【200986号)》(见附图)到(青编发【200935号)文件、(青川府办发【201055号)文件再到(青川府办发【2010104号)文件(见附图)。通过青川县政府三份文件的过渡就把上级的文件精神彻底改变了,造成上下级文件精神相违背。

国家水务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实现城乡水资源的统筹规划、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科学保护。任务是将各级水利、环保、国土、规划和建设等部门的涉水单位划归水务局管理。而青川县却将自来水公司划归国资局下属的恒兴公司管理,明显违背上级文件精神。

(广编发【200986号)文件是青川县政府自己报上级并批复的文件,为什么又拒不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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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广编发【200986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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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7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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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府办发【201010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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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7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2010年11月16日青川县自来水公司18名职工写给青川四大班子的联名信。 2010.11.16.jpg

发表于 2010-12-17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2010年12月1日自来水公司职工写给广元市委书记罗强的联名信。

发表于 2010-12-17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们给这四位领导写的信是起不了作用的
看到县办公室的通知就很明显了

发表于 2010-12-17 17:4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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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10年12月1日写给市委书记罗强的联名信.

发表于 2010-12-17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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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 002..jpg
这是2010年12月8日第二次写给罗强书记的联名信.

发表于 2010-12-17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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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饭碗就丢了!

发表于 2010-12-17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我很焦虑


    请问你说的是什么通知?

也请你看看(广编发【2009】86号)文件。

[发帖际遇]: ★平常星★购买健康保险,年底分红获得小米椒9个.

发表于 2010-12-17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平常星★


    上行问题有人看有人问么,把问题整成下行的看看。
    另外事业单位员工也该属公务员的吧?不懂公务部门政策,里面有关注民生的么?

发表于 2010-12-17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编发【2009】86号)文件是青川县政府上报广元编委批准同意的。青川县政府为什么不执行自己报上级批准的文件呢?那么,我公司32个事业人员编制到哪去了?我们当初的事业人员身份是合法取得的,凭什么没有政策依据就被不明不白被取消了?

发表于 2010-12-17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乱  单位靠不住?

发表于 2010-12-17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2010年12月8日第二次写给罗强书记的联名信.
★平常星★ 发表于 2010-12-17 17:48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联名信有用吗?
发表于 2010-12-17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单位靠不住?这个事情还真说不清

发表于 2010-12-17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团结,不要各怀鬼胎,要是那样的话,还是早点融入河蟹社会算了!

发表于 2010-12-17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 (238.77 KB)

2010-12-17 12:22

发表于 2010-12-17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制方案是不是应该先要征得被改制单位职工的同意方可执行呢?
对愿意转签合同的职工是不是也应该有补偿呢?
哪能凭一纸通知就随便决定和改变了为单位贡献大半生的职工命运呢?难道这些职工就只值这几个汉字的钱?
中国不是讲法制的社会吗?建议学习研究下《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吧!
生活安定,老有所养,才算和谐社会哈。

发表于 2010-12-17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你们有相同的经历,正因为单位的人不团结,才被改制!

发表于 2010-12-17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川县政府为何如此欺上瞒下不可理喻

发表于 2010-12-17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川县政府不是人民的政府,天高皇帝远,他们想咋搞就咋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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