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公安局 关于《致罗保福局长》一帖的回复 广大网民朋友: 2010年11月4日,网民“一路坏人”在本论坛发表《致罗保福局长》一帖,反映“春光苑,本来多可爱的地方。有了网吧一天上学放学好多娃娃在那里去耍,去看。一天多晚才回来,那里离2小有200米吗?望宝福局长你老人家好久整个皮尺去帮忙量看看哟!该关你老人家就逗个硬砍砍要得不哟!”。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网吧”一直是文化、工商、公安、电信等部门多头管理。根据网吧管理相关规定,文化部门负责网吧的选址设立、手续审批以及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等(包括未成年上网);公安机关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负责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黑网吧)活动;电信部门实施网络监督管理。 根据这些规定,网民“一路坏人”反映的情况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保福副县长也不分管该项工作,望楼主理解。 同时,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主动协调配合文化、工商等部门,严查严纠,加大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净化网络环境;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严打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社会大环境。欢迎广大网友监督。
特此回复 平昌县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