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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位于荣县双石镇的宅基地拆迁后,我家(爷爷、父亲、叔叔各购买了一套)在双石镇购买了城乡统筹试点房.在购买试点房准备水电气入户时,被双石镇政府要求交纳水电气户头费,每户交纳户头费近9000元(其中,水:1600元/户;闭路:580元/户;气:3900元/户;电650元/户;配套费:2000元/户,总计8730元),我家一共需缴纳了近2.8万元的户头费。如果不缴纳户头费,水电气就不能入户。被逼无奈的我们只好想镇政府缴纳了户头费。镇政府在收取户头费后没有开具正式发票,仅给了一张盖有镇统筹办公室印章的收据。双石镇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作为一个临时机构,未通过物价部门核准、公示、备案,向购房户收取水电气等户头费属于乱收费。
事后,我们对此提出了异议,并向荣县物价部门反映。2009年6月26日9时12分,荣县物价局(电话:0813-6201903)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我做出了答复,答复很可笑:其工作人员称,这种收费不合法,但合理,所以,物价部门不予处置。
请求相关部门查处,并返还向我们违法收取的费用。
-------------------------------------------------------------- 版主注:2010.11.1
收到自贡荣县政府收到群众呼声协查函后立即责成双石镇进行调查,现将双石镇统筹办关于此事的回复刊登如下:
四川新闻网群众呼声:
10月25日有网友在“四川新闻网群众呼声”反映“双石镇农民集中联建房收取户口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07年6月8日在双石小学,镇村代表及联建户召开了联建户大会,经会议讨论通过,确定此工程属农民集中建房,水、电、气、闭路的管线安装属专线,需要建房户分担安装费用。 二、水、电、气、闭路的管线安装收费是经农民联建户大会通过和水、电、气、闭路的收费单位全权委托给双石镇统筹办统一代收。已收取141户的相关费用,还有71户未收取,待建房户全部收取完毕后进行详细结算公布。 三、收费标准:由荣县物价局已核定的收费标准,由水、电、气、闭路的收费单位提供给双石镇统筹办。 四、等全部收取完后公布,接受联建户监督。
双石镇统筹办 201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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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我不虚你 请问 “我不虚你 ”,这个事的事实依据是否齐全?如果齐全,留下一个联系方式,我 ... zhangyunzhi 发表于 2010-10-27 11:09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已转至荣县双石镇政府,请待回应 王娅平 发表于 2010-10-27 11:37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斑竹,辛苦了 我不虚你 发表于 2010-10-27 14:09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2009年,位于荣县双石镇的宅基地拆迁后,我家(爷爷、父亲、叔叔各购买了一套)在双石镇购 ... 我不虚你 发表于 2010-10-27 10:49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请荣县相关部门查处并答复建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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