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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泪投诉:蓬安县委,县政府行政不作为??房产商吸购房户的“血”(蓬安房管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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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6 19:39 | |阅读模式


蓬安县的房产开发商为什么现在还在收取水,电,气初装费。蓬安县委,县政府,县房管局,规划和建设局,物价局你们都干什么去了???我们伟大的祖国,伟大的共产党没有亏待你们,你们拿着高工资,坐在舒适的办公室里能不能稍微为老百姓做点事情,下去查查,管管这些不法开发商。你们不为老百姓着想也应该为上级政府和部门负责吧。不要把南充市政府和省上的规定“当成摆设”。我们同在南充这一片蓝天下生活,你们这些行政部门不要人为地把蓬安搞成一个”特别行政区”。真的太怪了省,市明文规定不准再收取水电气初装费这么几年了,可南充市一类县------蓬安就不执行。到底是开发商太“牛”,还是行政部门怕“牛”或者是你们都有利益分成。在此恳请四川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督促他们依法行政确实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真正体现和谐社会,法制社会的优势。查查,管管蓬安行政部门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违规行为。投诉蓬安县【东风未来城】楼盘违规收取水电气初装费及其它配套费用。。期待你们公平正义的答复。还蓬安购房户一个公平,一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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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10.11.1


收到蓬安县规划和建设局、蓬安县房地产管理局、蓬安县物价局关于此事的回复,如下:

     感谢广大网民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你所反映的代收水电气费问题,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并积极研究处理意见:对2010年9月8日后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实行一费制,一律不准代收水电气费,目前已得到纠正;对2010年9月8日前代收了水电气费的情况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上级文件在我县得到正确全面的贯彻执行,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蓬安县规划和建设局 蓬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蓬安县物价局


                                                                 20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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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10-18 11:46 |
哪个楼盘在收?请楼主补充清楚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8 12:37 |
蓬安县《东风未来城》楼盘违规收取水电气初装费政府部门不管不问。2008年的文件到现在蓬安都不执行是啥子政府,邹平书记,袁菱县长你们太让蓬安人民失望和痛心。欢迎各位领导和记者朋友实地调查。挖出蓬安房产市场的黑幕!!!!

发表于 2010-10-18 13:04 |
不准收初装费了?我晕。我一直不晓得。着敲了。

发表于 2010-10-18 23:14 |
呼吁什么呢,直接向法院起诉嘛。

发表于 2010-10-19 00:18 |
都市明珠也要收一万的水电气初装费.....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9 08:05 |
请四川省纪委下来实地调查清楚把蓬安这些腐败分子送进牢房吧,蓬安人民再也由不得这些贪官胡来了,共产党的政策在蓬安执行不了这是谁的悲哀!!!!!!。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3 15:00 |
在目前的这个社会,有一首顺口溜:把当官的挨个拉出去枪毙,可能有冤枉的;隔一个枪毙一个,可能有漏网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3 22:46 |
社会主义法制社会蓬安县领导你想违法违规当全省乃至全国老大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5 21:39 |
同志们啊,共产党啊,这么久了就没有一个明白的党的行政部门站出来主持公道,完了,完了什么都完了。。。。。。。。!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10-26 11:11 |
帖文反映情况已转至蓬安县建设局,请待回复
得到最新进展称,目前已停止收取初装费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6 16:58 |
回复 11# 王娅平


    谢谢你的支持,期待蓬安县建设局的公平公正答复。

发表于 2010-10-27 14:21 |
我们那里叫入户费,还不给发票。

发表于 2010-10-27 14:21 |
类似这样的费用早已明文取消。收费是违规的,涉嫌贪污。

发表于 2010-10-28 16:02 |
我是去年买的,也被“敲诈”。这就是中国的特色。
发表于 2010-10-29 18:05 |
回复 1# 官方讨厌者


    感谢广大网民对政府部门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你所反映的代收水电气费问题,相关部门十分重视,并积极研究处理意见:对2010年9月8日后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实行一费制,一律不准代收水电气费,目前已得到纠正;对2010年9月8日前代收了水电气费的情况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上级文件在我县得到正确全面的贯彻执行,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蓬安县规划和建设局      蓬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蓬安县物价局

 楼主| 发表于 2010-10-31 09:48 |
谢谢   蓬安县规划和建设局      蓬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蓬安县物价局。我们拭目以待你们的方案落实。不要再出现落实时间上的无底洞!!!

发表于 2010-10-31 16:33 |
不准收初装费的文件,早在2008年底就下发。到现在了,居然还在收取这个费用。
不能不说,县住建局不作为。行风评议如果为优秀的话,那将是一大笑柄。
年度绩效考核,住建局的等级如果在一等的话,更是笑话

发表于 2010-10-31 21:49 |
回复 16# 县房地产管理局


    能回复就值得肯定,支持 100429161068835f95fa97a34e.jpg 希望彻底落到实处。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11-1 15:17 |
感谢蓬安县规划和建设局 、蓬安县房地产管理局、蓬安县物价局对网友反映情况的回复
感谢楼主对群众呼声的信任和支持
继续关注进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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