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5.12”灾后重建款是谁贪污了?
谨呈四川省人民政府灾后重建办、省纪委:
我家住四川遂宁市射洪县太乙镇帽匠垭村6组。由因“5.12”地震我家住房已成危房;无法居住。当地政府已拍了照片,且批准我在原基改建,并立为重灾户。根据当年房建房政策,①我首先写了原基重建申请。②我已被批准重灾重建户。③“5.12”重建户政策补贴原则,1—3人重建补贴款是16000元/户,4—5人重建补贴款19000元/户,6人以上重建补贴款22000元/户,我家农村人口是7人,已上户6人完全符合农村6人以上户,重建补贴款应该是22000元/户。可是我家重建户建房成功后,已由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当地政府只给补贴款5000元/户,这比起重建政策补贴标准还差17000元。钱到哪里去了?再加重建第二年由当地政府又给重建户补贴3000元/户材料补贴款。
以上事实证明,我家“5.12”重灾户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我家重建房已被正式批准享受国家政策救灾补贴款共计25000元/户(22000元+3000元),我实际领到5000元,我家应享受重建救灾款所差20000元/户, 是谁贪污了?我请示四川省政府及省纪委救灾办负责领导督查此事,且严到底,我全家深表感谢!!!
呈上
敬礼
灾民周全方身份证号码:51092219511024519X
电话:13408154429
201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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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10.9.21
遂宁市政府收到群众呼声协查函后,责令遂宁市民政局对贴文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并予以回复,如下:
遂民〔2010〕243号
签发人:施瑞昶
遂 宁 市 民 政 局
关于对四川新闻网贴“我家5·12灾后
重建款是谁贪污了”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有关
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
射洪县太乙镇帽匠垭村6组村民周全方在四川新闻网上发了题为“我家5·12灾后重建款是谁贪污了”的贴子,反映未足额领到农房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在收到市政府领导对此件的重要批示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2010年9月17日下午,我局会同射洪县政府办、县民政局相关人员对周全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周全方在网贴中反映的主要问题
周全方反映他家在“5·12”地震后被确定为重灾户,根据当年建房补助政策,6人以上每户补助2.2万元。加上第二年当地政府给每户重建户的材料补助0.3万元,他家6口人应享受重建补助2.5万元,但他家实际领到0.5万元,请督查还有2.0万元是谁贪污了。
二、关于灾后重建户和维修加固户审批程序和补助政策
根据省政府“5·12”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和维修加固的政策规定,射洪县制订了《射洪县“5·12”地震灾后农房重建工作方案》、《射洪县灾后农房维修加固工作方案》,明确了 “5·12”地震灾后农房重建户和维修加固户的申报、审批程序和资金补助标准。重建户的审批程序为户报、村评、乡镇审核、公示、县民政局审批。维修加固户的审批程序为户报、村评、公示、乡镇审批。补助标准: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农房重建按照1-3人1.6万元/户、4-5人1.9万元/户、6人及以上2.2万元/户,困难农户1-3人2万元/户、4-5人2.3万元/户、6人及以上2.6万元/户的标准严格执行。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特殊党费”援助灾后农房重建政策规定,对农房重建户中的一般户补助0.3万元/户,低保户补助1.0万元/户。维修加固补助分轻微受损、中等破坏、严重破坏分别按每户补助1000-2000元、2000-4000元、4000-5000元标准发放现金。农房重建和维修加固补助资金的兑现方式:在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组织验收组对重建户和维修加固户完工验收后发放补助资金。
三、周全方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结果
周全方,现年59岁,家住四川省射洪县太乙镇帽匠垭村6组,家庭人口6人(一个母亲,夫妻二人,三个小孩),2008年“5·12”地震房屋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调查组查阅了太乙镇帽匠垭村农房重建户申报和审批的原始材料及报省财政厅、民政厅审批的农房重建户台账,查阅了太乙镇农房维修加固户的审批资料及相关档案,走访座谈了太乙镇民政办、国土所及镇村经办人员和部分当地群众,并到周全方家实地调查和详细询问了周全方本人。通过调查发现:
1、该户经个人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批确定为农房维修加固对象。在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规定的2008年11月30日重建户申报的最后期限内上报的太乙镇帽匠垭村农房重建户台账中,没有周全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名单。在县灾后农房重建办的重建户公示、审批资料和重建户补助资金兑付名单中,也没有周全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名字。在查阅太乙镇“5·12”灾后农房维修加固农户申请、公示、审批档案发现有周全方的名字,相关资料显示周全方系“5·12”灾后农房维修加固户,只能享受农房维修加固补助政策。
2、该户实际领取维修加固严重破坏等级补助资金5000元。通过查阅太乙镇财政所维修加固农户资金兑付原始资料,周全方分两次共领取了农房维修加固补助资金5000元,第一次于2008年12月20日领取315元,第二次于2009年10月21日领取4685元,周全方本人确认属实。
3、经走访座谈,并到周全方家实地调查,虽申报批准的是农房维修加固对象,但周全方之后却自主重新修建了房屋。因未申报且未被批准纳入农房重建范围,因而该户不能享受农房重建补助政策。
4、太乙镇、帽匠垭村在对灾后重建政策宣传解释方面不够到位,造成周全方误解。对此,市民政局、射洪县政府要求太乙镇认真总结,继续做好灾后重建政策宣传,及时解决受灾群众反映的问题,坚决查处在灾后重建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善始善终将灾后重建工作抓好抓实,让上级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特此报告
附:射洪县政府《关于对四川新闻网贴“我家5·12灾后重建款是谁贪污了”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报告》(射府〔2010〕137号)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网贴 调查核实 报告
遂宁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0年9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