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的“4+X”系统治理的“X”就是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纪委监察机关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精准发现,加强对扶贫领域的问题查处。 (一)宣传造势全覆盖。一是通过宣传栏、悬挂标语、发宣传单、开坝坝会、发短信、建微信群等形式,广泛宣传系统治理工作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让群众知晓系统治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二是利用现代媒体数据量大、方便快捷、形象生动的特点,运用微信平台、党务村务公开、大数据、ITV系统,晒惠民项目落实情况,接受群众查询。实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无死角、群众知晓率达100%。
(二)线索摸排全覆盖。一是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设置专门的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以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编织无死角式监督网。二是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坚持问题为导向,加强与扶贫、审计、财政、民政、检察等部门联动,组成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督查小组,通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形成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线索摸排机制,拓宽线索来源渠道。
(三)监督巡察真逗硬。对各部门单位执行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贯彻落实上级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进行精准监督,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开展巡察。
(四)惩治问责零容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履责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通过利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强化党员干部“扶真贫、真扶贫”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咬耳朵、扯袖子等方式进行教育提醒;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铺张浪费、挥霍扶贫资金,以及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所在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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