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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巴州区代课教师,咨询区委、区政府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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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7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州区代课教师,咨询区委、区政府几个问题
区委、区政府领导,我们是巴州区落聘代课教师,2017年11月11日我们在《四川麻辣论坛》发帖,表达我们对巴州区在解决代课教师过程中,不全面准确地执行省、国家政策规定的看法,提出我们合理合法的正当要求。帖子发出后,巴州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再次用反复使用的答非所问的"老帖”(连时间都未作改动)给以搪塞,以此来应对“有信必复,有问必答”的信访要求,真让我们啼笑皆非,一种被愚弄被耍笑的感觉油然而生,至此,我们再次向区委、区政府咨询三个问题,希望能得到合理解释,并能按省、国家政策规定解决我们所要求解决的问题。     一、巴州区落聘代课教师,为什么享受不到省、国家政策?
四川省办公厅[2012]184号文件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政策措施,保证在2012年底前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不得再产生新的代课教师。”这一表述明确规定了2012年底前中小学校所聘教学人员均为“代课教师”,从时间节点上把应该属于妥善解决的代课教师对象确定了下来,非常清楚地划定了这个时间范围内的代课教师,应该同等享受省、国家妥善解决代课教师政策,巴州区没理由违背上级规定,再擅自另定一个时间作为巴州区解决代课教师的地方政策,把本属于同类性质的代课教师分成两类,剥夺了2005年元月以后至2012年底前的代课教师享受省、国家政策的权利,这样做我们是无法理解和接受的。我不禁要问,同在蓝天下,为啥出现了东边日子西边雨的不公平现象?为啥把上级政策中所确定的原则问题随便加以更改?这恐怕是制定地方政策所不应该的。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坚持着眼长远,以人为本,建立机制,通过择优招聘、转岗使用、辞退补偿、纳入社保、就业培训等多种途径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这五种途径中,其中把择优招聘放在首位,毫无疑问这是强调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择优招聘是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况且这也是国家新形势下选人、用人的制度要求。巴州区不加选择的将一干人等以划时间段的方式来决定招辞,从政策起始点上就走偏了,招聘过程中虽然也进行了测试,但那仅只是走走过场,既没选优也未劣汰,况且2005年后的代课教师,早就被一道时间杠子远远地隔离在了测试场外,让我们失去了参与公平竞争的机会,这样做既不科学又违背政策原则,大有刻意排出2005年元月至2012年底前的代课教师,享受省、国家政策的故意,这是出于什么目的?《指导意见》对择优招聘的具体要求是:"对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老师应纳入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在组织公开招聘时要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教育教学经历和实际水平,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代课年限较长、表现良好、教学质量较高的代课老师,适当给以政策倾斜。对于被评为地市劳动模范的代课教师,可以直接考核招聘为公办教师。"《指导意见》中的这段话,具体阐释了择优招聘应坚持这样几个原则:一是招聘对象要"具备教师资格",不是学校所聘一切人员皆属招聘对象;二是“年限较长,表现良好、教学质量较高”的代课教师,“适当给予政策倾斜";三是地市劳动模范,可以直接考核招聘为公办教师。综上所述,谁见了以时间段来决定招辞的说法?时间较长、表现较好,教学质量较高的代课教师,也仅强调"适当”给予政策倾斜,没有规定要搞一刀切,也没有规定把时间较长的全聘全转,时间稍短的辞退拿入社保,巴州区的作法与上级政策规定相不相符显而易见。再则请看2014年巴州区所招聘的代课教师中,有一个是地市劳模吗?既然不是这样,那为何要把那个时间范围内学校所聘的一切人员,都变相当作地市劳模打包给以招聘?为什么制定这种厚此薄彼的招聘政策?为什么不让我们同享省、国家政策呢?
让我们再来共同重温《指导意见》的两段阐述,看巴州区招聘代课教政策与国家政策的距离究竟有多远。《指导意见》指出:"采取多种举措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坚持着眼长远,以人为本,建立机制,通过择优招聘、转岗使用、辞退补偿、纳入社保、就业培训等多种有效途径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妥善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是一项非常复杂、关联度高、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置,加强舆论引导、坚持多做少说,避免炒作,防止形成社会热点,要深入细致地做好代课及相关群体的思想工作和政策解释,确保平稳顺利实施,对代课教师特别是被辞退的代课教师要给予更多关怀,关心他们的实际困难,帮助解决好后顾之忧。”再看巴州区的招聘政策:2004年底前招聘入编,2005年元月后辞退纳入社保,什么择优招聘、转岗使用、辞退补偿、就业培训、帮助解决后顾之忧等政策闻所未闻,况且纳入社保先以进机保为幌子,诱导代课教师盲目签了约,相关领导反而还以此为话柄说什么:字是你们签下的,表示你们是同意了的,问题是给你们处理好了的。请领导们注意这样一样事实,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保险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这不是政府给落聘代课教师的优惠政策,况且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事宜,何止仅是社会养老保险。有点辩识能力的人不难看出,巴州区在执行国家招聘代课教师政策上,就是在有选择性的为我所用的执行,其中奧秘只有领导们能解。对此,我们有这样一种看法:不执行上级政策规定就是行政不作为,断章取义执行上级政策规定就是乱作为,不知我们的认识是否妥当在此讨教。
二、代课教师招聘过程中的种种垢弊,是对"平等、公正"的践行还是践踏?
巴州区在解决代课教师招聘过程中怪象频出,归结起来就是一个"不平等",“不公正"。表现一,省、国家政策明明规定,"对具备教师资格的代课老师应纳入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巴州区则把不具备教师资格的门卫、勤杂工、甚至将与教育毫不相干的服务行业的自由职业者,强拉进妥善解决代课教师范围转为公办,却把符合教师资格的代课拒之门外;表现二,政策规定妥善解决代课教师的对象是"中小学”代课教师,巴州区却将私立幼儿园的领办者大张旗鼓的招进了教师队伍;表现三,地方政策强调连续工龄,间断则视为不合格对象不予招聘,事实上那些走了又来来了又走的代课,最终还是被招转成了正式教师;表现四,地方政策不是有一条硬杠子"2004年以前的代课招聘入编,2005年以后的代课纳入社保"吗?然而那些2006年还在学校读书的人,2007年才从非教育行业来学校代课的人,也成了合格对象顺利地招为了正式教师;表现五,同等学历,同时参加代课,工作还没有落聘者优秀,可是优秀的却被淘汰,二流工作业绩的人却被转了编得到了"褒赏”,这不是乾坤颠倒黑白不分吗?以上五种表现不是空穴来风,更不是无中生有,是实实在在存在于招聘过程中的真实事实。请问领导,这些怪象代表的是“平等、公正”吗?是对"平等、公正"的践行还是践踏?我们希望能得到一个有说服力的回复。
三、我们的合理合法诉求,为什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这与"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彰显党的为民宗旨”要求相符吗?
2014年由于巴州区解决代课教师的地方政策不科学、不公平、不公正,更严重的是脱离巴州区的实际,有悖省、国家政策,致使我们这批落聘代课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事后我们曾数十次推荐代表,向市区相关领导、有关部门表达我们的诉求,十多次向市区相关领导、有关部门呈送信件,诉说我们的不满和委屈,三次在《四川麻辣论谈》平台发帖表达心声,但这些都以泥牛入海无消息的结果而告终,其间虽然有两次回复,可都是拿本就有缺陷的地方政策来说事,这怎能慰藉其心平复其意?这样来对待我们的殷殷期盼,能“彰显党的为民宗旨”吗?政府一直持这样一种态度,让我们只能作这样理解:小众不足忌惮,小事何以上台面。但请领导们注意这样一个事实,120多名落聘代课教师身后,有家人、亲戚、朋友、同事、还有一大批关注孩子老师的家长,更有整个教师队伍都在看着事情的发展与结果,这可不算“小众”,而是成千上万的"大众”;我们请求在省、国家政策范围内,享受与其他代课教师同等权利,这可不是小事,对我们个人而言就是天大的事,对我们家庭而言就是头等大事!对教育而言又何尝不是件实事?“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总书记语重心长的话,是说给全党、全国各级政府和领导们的,同样也是说给巴州区政府和领导们的,请领导们正视我们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我们所要求解决的编制问题,把"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指示真正落到实处,我们将在三尺讲台努力舌耕,为巴州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早日达标,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在此,我们再次郑重表示:
一、不接受2014年区委、区政府解决代课教师的方案,不接受对我们不公正的处理。
二、同是符合  省、国家代课条件的代课教师,就应理所当然的享受同等待遇,强烈要求解决我们的编制。
三、我们迫切期盼,漫长的合理诉求能得到圆满解决,不能再漫无止境的延续下去。
四、我们合理合法的诉求,若得不到妥善解决,我们将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权利。


  巴州区2012年以前全体落聘代课教师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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