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玩过家家觉得加班好炫酷,整个人都很厉害的感觉。等到长大真的上班了,一听到加班全身都不对,电影约会旅行聚餐,绿树小花大海初雪统统与我无缘,关键是!我就是最近话题中的那个“被加班”!因为我当时就是被公司从不加班的名号给忽悠进去的。
我是如何从一个不愿加班的傲娇女沦为一个几乎天天“被自愿”加班的IT狗的呢?最初招聘时,我就是看上这家公司不加班,HR笑眯眯对我说我们从不加班的你放心,在我们这里都没有加班费这一说呢。工作了一个月发现这里确实没有传统意义上的加班,只有每天给你巨额的任务,让你不得不被迫加班。公司每到六点就会劝大家回家,然后就出现了这样的画面:百分之八十的人头也不抬地说我做完再走,百分之十五默默带着文件回家做,还有百分之五特开心,欢呼今天自己效率高,那样子真像个200斤的孩子。我刚来那会不懂,觉得6点就有人劝你回家好温暖,这公司真好,只是觉得那些不回家的太敬业了,自己最初几周东西也总做不完,都是七点才下班,那会还以为是偶然现象,或者是自己效率低。一年下来发现,这TM就是常态!突然觉得公司是匹披着羊皮的狼。加班费倒是真的没有,因为人家从来都没有喊你加班呀。
一大波感同身受的网友...
我们加班也就忍了,但是那样辛勤劳动给点回报不过分吧?辽宁省人社厅12333劳动关系处说: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员工自愿加班,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这样我们这种没有被明确指定加班却又实实在在在加班人真的很委屈。其实能理解相关部门的这种政策,倘若任何加班都可以领加班费,那些工作拖沓,赖在单位的人,会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而这对于工作效率高的同事,也并不公平。毕竟,决定一个人工作能力的指标是质量和效率,而不是工作时长。但是这需要一种标准来衡量这个工作量大小是否合理,你要是一天让我做正常人两天的活又不算加班,这就欺负人了对吧。
有关部门说遇到这种不合理加班可以通过收集证据来证明自己被加班了,从而获得相应报酬。但是这也不过是说说而已,首先证据怎么收集,什么样的才算有效证据。第二等怒维权成功了,估计你也该换工作了~
有的企业加班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由于老板与员工的不平等,员工牺牲自身利益拼命工作显示自己的工作热情,新来的员工看到前辈那样拼命生怕自己丢了饭碗从而也拼命工作,就这样代代相传,一个公司加班成为了理所应当,没人再去维护自己的利益。但这其实是一种超级不合理的现象呀!最终的受益者只有老板而已!大家有没有什么点子来防止这种“被加班”?为了我的明天,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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