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上班前看到这条新闻标题,我真的是想一口唾沫星子喷到辽宁人社厅的脸上。你给我说自愿加班不属于加班,单位无需付加班费。谁脑子有病嘛,自愿加班,有那个时间我不去逛逛街,和朋友撸个串,在家敷个面膜,睡个美容觉,非要欠的荒的跑到公司加班。一看发这篇通告的人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家里也没有人加班。
每年临近年底的时候,我就总觉得自己的工作做不完,明明公司规定6点就可以下班,可是我还是要做到快7点才能离开公司。按理来说,我认为这是加班,毕竟我是在下班时间后还在为公司工作,可是我却从来没有收到过加班费。其实也不光是我一个人,好像除了领导以外,大家都要工作到7点才会离开公司。更何况忙一点的部门有可能到7点半才会下班。大家仿佛已经习惯了这种工作模式,渐渐地从一开始的成天抱怨,到了现在的默默工作。
之前我一直奇怪为什么没有收到过加班费,现在我算是知道了,所以我以前的那些加班都是属于自愿的是吗?可是凭良心讲,我真的不是自愿的在加班的,如果不是年底工作量的突然加大,我是不会选择延长我的工作时间的。
我看到也有许多的网友对这件事愤愤不平:
其中也有那么几条帮着人社厅的说话的,我非常怀疑他们不是压榨我们的公司领导,就是人社厅派来的间谍。还有那些说什么是我们工作效率太低的,我真的是想把我的工作交给你,你来做一做,我倒是想看看你的工作效率有多高。况且,如果只是我一个人这个样子加班,你可以说我是工作效率低,活该!可是公司里的人都在加班,你也能说是整个公司的效率太低吗?那不如把我们所有人都解雇,再去重新招一批工作效率高的人来。
况且,说什么变相延长工作加班的需要证据证明。你让我到哪里找证据证明,公司会给我机会让我找到证据嘛!这种和拿着身份证还要去去公安局开证明有什么区别,根本就是在为难我们。
我感觉这个网友说的很形象啊,这个和学生自愿买辅导资料其实是同一个道理的。说是自愿购买,但是班级讲课又要用,就必须买。说是自愿加班,工作量完不成,不但不会有加班费还会被扣工资。
其实说不好听点,这种所谓的自愿加班真的是工司在变相的剥削我们。一开始也许我们会反抗,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又需要这份工作来养活自己,我们会慢慢的向现实低头,开始接受这种所谓的自愿加班。
其实,这位网友的观点也真的也是我的观点。虽然我在进行自愿加班,但自愿与被自愿真的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也许现在公司这样的剥削可能会让我们给公司带来一时的利益,可是如果这样长时间的自愿加班,也许我们会失去一开始的活力和对工作的热情,只是日复一日的工作着。我想着对公司和我们个人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吧!
想一想,其实谁一开始工作的时候不是及其的热爱着公司并且拼尽全力的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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