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威远县县长马炬在威远县院呈送的《以春雨工作室为载体,全力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报告上作出肯定性批示。 马炬县长批示:“春雨工作室”很好地发挥了关爱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作用,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希望继续努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悉,威远县院于2013年12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履行“捕、诉、监、防”一体职责,2017年3月,为进一步将本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专业、规范、创新方向持续发展,创建了春雨未检工作室。“春”象征着希望,“雨”给人以滋养之意,“春雨”取自唐代杜甫诗《春夜喜雨》,取其“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之寓意,用宽严相济的方式,像春雨一样悄无声息的滋润未成年人的心田,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工作室成立以来,深入贯彻新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相关规定及高院和省市院相关文件精神,注重抓好办案力量、办案制度、办案效果和社会氛围四个保障,扎实推进各项未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及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撰稿人:欧定均 金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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