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闻爆料欢迎围观:广安市驾校“四证”全无霸占良田任性开工“生米煮成熟饭”谁来管?
近日,在广安市广花路与花溪路交叉口东南50米处一处施工现场,多台推土机24小时全天候加班加点违法作业在近40亩的良田上施工。导致当地民怨沸腾,村民纷纷谴责广安市驾校及其开发商眼里根本就没有法律法规。一个“四证”全无的驾校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动工开建,对于广安市驾校在现有良田的基础上造成“既成事实”和先来个“生米煮成熟饭”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地有关部门就像看惯了风花雪月一般熟视无睹。
广安市驾校在该校东南50米处的对面直接租用了当地农民的土地新建考场,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具了解既没有取得用地手续,又没有土地使用证,就已在动工,并用混凝土硬化场地了,而且占地面积巨大,达到40余亩。不知道当地国土部门是否知情,还是在装睁眼瞎?,没有人监管,更没有人对此违法修建进行制止,而是放任自流地任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
党中央三令五申,强调保护良田的“红线”。但是,根据我们走访了当地老百姓,广安市驾校正在修建的占地40亩考场属于良田土地,没有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证中的任何一证。广安市驾校其土地使用是租用的农民的土地。根据有关规定,要用混凝土对场地进行硬化就必须要取得合法的用地手续,并要是商业用地才能够修建,不能没有在取得用地手续的条件下就开始违法违规进行开工建设,更不能一边修建一边报批手续,这都是不合法的,都是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耕地破坏损毁的认定条件和程度划分方法,破坏损毁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其他耕地10亩以上的,须负刑事责任。
土地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共涉及三个条款,四项罪名: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第三百四十二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四百一十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其内容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土地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制裁方式。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没收,即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限期拆除;责令履行义务,即责令限期改正或治理,责令缴纳复垦费,责令交还土地等。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呼吁:对于广安市驾校如此胆大妄为地、如此大面积的损毁耕地,欲在现有良田的基础上造成“既成事实”和先来个“生米煮成熟饭”的违法犯罪行为,希望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切实负起主体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不仅要努力提高违法犯罪成本,而且要加大追查力度,彰显法律威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任务全面落实,切实履行起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义务,对于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