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国,儿童和青少年遭遇性侵的事件不少发生。对儿童实施性侵在德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据德国联邦政府相关机构的统计,2015年德国报案的性侵儿童及青少年事件超过12000起。不过,这些案例大多发生在家里,尤其是亲友和熟人之间。
那么,德国如何监督和防范儿童性侵行为的呢
德国联邦政府专门设有防范儿童性侵独立专员一职,地方青年局负责监督监督调查。
在德国,对儿童犯有性侵不仅犯法,而且是重罪。德国刑法第176条规定,对14岁以下儿童以及少年进行性行为,属于犯罪,量刑在6个月至10年之间。
德国2012年就出台了联邦儿童保护法规定,其中内容有,幼儿园的雇主必须向有关监督部门立即上报那些对儿童以及青年的身心健康有负面影响的事件。
在德国幼儿园中,发生的性侵案例并不多,进入公众舆论的被告多半是男性。今年年初,一名幼儿园男性老师性侵女童案宣判,被告获刑2年半。
今年11月,德国联邦家庭儿童与青年部推出新修订的《保护儿童免于性侵的保护条例》,在刑法、法律程序、受害者受到保护的权利、对受害者提供咨询与协助以及数字媒体5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要求以上领域在加强防范性侵上进行实质性合作。
一旦有人告发幼儿园出现弊端,地方青年局等相关监督部门和人员就开始调查。比如,《时代周报》追踪的一个案子里,家长把诉状送到了法院,司法机构进行了两年的调查,列了长长的一个园方"犯规"的清单,但因为证据不足,法院无法立案。不过,这个幼儿园的相关4名老师已被解职。
在另一个案例里,一名幼师被孩子告发说强迫儿童吃饭,家长报警后,青年局和警方都开始调查,要求相关幼师罚款2000欧元,遭到拒绝后,法院开始受理该案。不过此前这名幼师已被开除。
在我国监督防范和管理虐童事件的部门似乎不少,但似乎又没有具体部门负责,一旦幼儿园发生虐童事件之后,那些“不少的部门”都出来说话,都来“亡羊补牢”,都要求“严肃处理”。不少案件明明是监督不力,管理有漏洞,但最终只处理几个虐童教师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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