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交钱走人后 犯大案被外地警方抓获 出事系因一起涉毒案。2016年4月15日,黄某等人因吸毒被西湖派出所抓获,派出所“罚款”65000元后放人。 曾常明回忆了当时的情况:“副所长曾某打电话请示我,说在吸毒人员身上缴获毒品8克,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但3人证实是吸毒的。我说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话你就按程序办。下午曾某说3个吸毒人员每人都愿意接受罚款1万5,我说罚这么多钱敢不敢,在场的曾某和辅警都说不怕,我听后默许。” 他承认,这件事里,他分到1200元。 但实际上,涉毒人员给的不是45000元,而是65000元。曾常明说,过了十多天,他听外面传,西湖所抓了几个吸毒人员罚了6万多,他很生气地质问曾某为什么是6万多,这时曾某才承认他和辅警又多要了2万元。“我说这样容易出事,你将罚款退了,但他当时同意,但一直没退。” 派出所副所长曾某也承认私下里留下2万元没告诉所长曾常明,但称钱都用于做线人费了。涉毒人员黄某则作证说,在现场他看到辅警将他妻子交给他的钱中的2万元,直接装到右裤袋里了。 但谁也没想到,2016年5月2日,黄某等人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徐闻县公安局抓了。黄某等人这次犯了大案:黄某涉嫌运输冰毒2000多克,海洛因370多克;钟某、米某涉嫌运输冰毒29843.1克、海洛因3068.1克。 在看守所期间,黄某将西湖派出所收钱放人的事说了出来。 曾常明说:“我打电话质问曾某,为什么还没退款给人家,曾某说他的钱还没筹齐,其他人分的钱也没收齐,我说能筹多少就多少,剩余的我先出,先还钱。后来我自己拿出4万元,由曾某将6.5万元退给黄某妻子。” 但事情还是闹到了上级单位湛江市公安局的督查部门。 事发后雷州市公安局法制大队长吴某作证说,其之前不知道基层派出所存在不录入警综系统私下处理的案件。 湛江市公安局于2016年6月8日将案件线索移送湛江市检察院。当天,检方对雷州市公安局西湖派出所、曾常明涉嫌单位受贿罪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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