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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南江县招办为难高考报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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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我们是南江县户籍的考生家长,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相关政策要求,2018年要享受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回原籍报考,我们县近百名学生需回南江县招办报考。但是南江县招办却故意设卡,要求我们学生开学籍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给我们考生造成极大的困扰,同样是巴中市考生为什么其他县区不需要开无违法犯罪证明,请问南江县其他学校报考的考生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没有?
     根据《招生考试报》宣传的文件,参加普通高考考生报名条件: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同时,我们学生也查阅了《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均未要求合法报名考生让公安机关出具考生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根据上述文件材料要求,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还可以出来报考?南江县招办的领导直接是在怀疑司法机关的工作能力吗?我们考生家长认为,这就是南江县招办在改进的工作作风,衙门作风,不知道什么叫为考生服务,就是直接给学习很紧的考生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请巴中市教育局、巴中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核实反映情况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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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南江县教科体局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1月16日回复,内容见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南江县招办为难高考报名学生》一帖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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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16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事情,教育局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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