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裁量权具体运用的指导,根据《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区食药监局认真落实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 一是明确案例范围。编撰发布的案例为已办结的典型行政执法案件,特别是易发生行政执法偏差、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 二是落实部门职责。案件承办机构以行政执法文书和行政执法案卷为根据,负责行政执法案例的初选、编撰、报送工作。局法制部门对提交的案例,组织专业人员从实体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的遴选、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发布,同时负责指导案例的清理、调整与更新工作。 三是积极推进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已编撰“XX公司将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给不具有资质的经营企业案”、“XX幼儿园无证经营”两个指导性案例,并通过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指导性案例对违法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落实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促进了行政执法裁量权公平、公正使用,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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