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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不隶属于一个系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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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5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什么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看到的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和地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不一样?其中市社保局的政策关于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为: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属非城镇户籍人口或城镇无业人员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按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由社会保险机构通过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单位职工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结婚证明;
  (二)本人身份证;
  (三)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准生证明;
  (四)定点医院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流产医学证、专家鉴定证明和节育手术证明;
  (五)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有关凭据;
  (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而某些地方的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却不是这样规定的,三甲医院报1500元,不是三甲医院的只报750元。
请问上级的政策和下面的政策为啥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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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5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的网友?您们怎么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6 07:31
觉得楼主没有表述清楚,不懂得究竟想说什么?

发表于 2017-11-6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的政策应该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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