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海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6村村民王某某与其孙子溺亡的情况说明
10月31日,蓬安县海田乡6村村民反映,该村村民王某某(61岁)与孙儿(2岁多)溺亡在自家承包的鱼塘内。接警后,兴旺派出所干警、海田乡政府工作人员、村干部等多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乡党政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搜救上岸的小孩已经溺亡。乡村干部及派出所干警继续组织搜救另一落水者,直至晚上19时左右未果,鉴于天色已晚,避免次生事故发生,征求王某某亲属同意后,决定求助专业搜救队伍,最迟在次日天亮时继续组织搜救。 乡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多方联系,寻找专业搜救队伍。晚上21时许,蓬安县应急救援协会回电说,愿意义务帮助搜救。乡村干部协助星夜赶赴现场的救援队开展工作,经过25分钟左右的搜救,将溺水人员王某某搜救上岸,但遗憾的是王某某已经身故。 乡村干部帮助将逝世人员王某某抬回其家中安放,连夜到原中华乡街上去帮忙置办丧葬用品,当晚购回棺材后,将逝世人员王某某和孙子进行了妥善安置。目前,王某某之孙子已入土为安,逝者亲属择日为逝世人员王某某安葬。 乡党委政府成立了工作组处置善后工作,并组织乡机关干部捐款2300元,对逝者亲属进行了慰问,将捐款交到了逝者亲属手中。 感谢网友对本事故的关注,乡党委政府将继续协助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蓬安县海田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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