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姓网友爆料蓬安公众号:死者(爷孙两人)在离自家房屋100米左右,新改善翻修挖好近一年的堰塘淹死的,在31日上午大概10:00-11:00点多左右发现此事件,小孩被先打捞上来,老人尸体没找到,最后联系了蓬安县应急救援协会才在当晚大概11点多才打捞上来,在当日下午县里与乡里负责安全相关领导也到达了现场。经了解死者王某在菜地摘菜时,随行孙儿不幸落水于菜地旁边水塘,王某情急之中下水去救,结果双双溺水死亡。
================================ 老人葬礼现场
目前小孩已经埋了,老人还没有下葬,家里正做道场,其他消息蓬安公众号持续关注。
死者家属王先生与妻子婚后第一个孩子,两夫妻目前都30多岁了,家中母亲50多岁身体也不好,还有心脏病,常年多病吃药住院。妻子会理发但身体一直不是很好,因城内铺面租金贵,就在杨家镇上开了个理发店。老公就在店里打下手。全家就靠理发店挣的钱开支。 未安装防护设施的预留孔位 死者媳妇郑女士讲:
鱼塘是我家承包的,堰塘都修好一年了,护栏都没安装,看嘛!堰塘上面打的孔就是按护栏的,其它地方修的堰塘都有,就我这堰塘没得,如果有个护栏,我家孩子和他爷爷估计也就不会出此事了! 我现在身体这样咋办嘛!医生都建议当时生小孩时我身体体质都差,至少要等7-8年身体恢复才能生育,现在我这一大家人都身体不好,负担又重,我们咋办呀!
死者儿子王某说: “出事水塘目前是我家在养鱼,但在一年前,该水塘由政府相关部门出资做了塘埂建设,”他悲痛地告诉身边事说,“都一年多了,我们也去找村乡两级反应多次,要求建设方做好塘边护栏设施,但都不来气。假如有护栏,我儿子也不会掉入塘里,我儿子不掉入塘里,我父亲也不会下水去救,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不幸了。”
对于塘埂是不是要由当时建设方修护栏,死者王某的儿子肯定地说,“要修的呀,硬化的塘埂上隔几米已预留下安装护栏的洞口,其他的塘都有弄护栏的呀,就我家门前的这个塘没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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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个人观点
从现场图片看来水塘边既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又未设立护栏、隔离网等安全防护措施,导致未成年小男孩不慎落水身亡。 事发地明显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水塘的所有者、建设方、管理者(实际使用人)均有过错,应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小孩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对此承担次要责任。 另一死者,小孩的爷爷在紧迫的情势下跳入水塘救孙子,从情理上是可以理解的,但其做法不值得推崇,如果能大声呼喊附近水性较好之人是更恰当的选择。其作为成年人对跳入水塘救人的危险性应当具备完全判断、识别能力,故对自身身亡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其死亡因救人以及水塘安全隐患而发生,水塘所有人、建设方、管理者应对此承担次要责任,同时被救者(监护人)应从人道主义角度在合理范围内对其进行一定补偿。但本案有特殊之处就在于两死者是爷孙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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