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白云99:
您好!感谢您对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注。我中心一直秉承“管理好公积金,服务好缴存人”的根本宗旨,以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为目标,以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为动力,出台了“本地购房贷款总额和面积不设上限、同一套住房又提又贷、父母为子女买房、延长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0年”等一系列政策,满足了不同缴存职工的需求。根据您在麻辣社区所留言,现我中心回复如下:
按照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批复》(巴住公管委〔2014〕6号)规定:职工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中心也开通了申请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业务,不清楚您为何不能办理,若需详细咨询,请按区域拨打以下电话:市中心贷款受理科:0827-5268687;市中心归集科:0827-5285958;通江管理部:0827-7236885;南江管理部0827-8268565;平昌管理部:0827-6231157;恩阳管理部:0827-3369622。
感谢您对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以来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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