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146|评论: 7

[群众呼声] 请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看一下[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0-21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您好。
      冒昧的用网络的方式(麻辣社区)和您交流互动。公积金的初衷是解决民众购房居住的问题,是一件好事,是民生工程,原本值得点赞。但,部分职工买了住房公积金却不能使用,为难了职工。比如:张某某凭借几年省吃俭用买了一套房子,给了首付款,剩下的款项因住房公积金还没有下来只能商业贷款,十多万的首付款,房贷利息也为十多万,为难了咱民众;两年过后公积金终于下来了,也交足了半年的硬性条件,那么此时民众却不能将购买房屋的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原本收入就不高的民众还得背负利息很高的商业贷款。问题到此也陈诉清楚了,那么敢问公积金中心,广大职工买的公积金在这种情况下能发挥什么作用,为民服务的民生工程又怎么去体现。
        烦请将以上问题解疑释惑,回复为盼。谢谢。


===============================
编辑备注:巴中公积金中心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0月25日回复,内容见2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7-10-25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空白云99:
      您好!感谢您对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关注。我中心一直秉承“管理好公积金,服务好缴存人”的根本宗旨,以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为目标,以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为动力,出台了“本地购房贷款总额和面积不设上限、同一套住房又提又贷、父母为子女买房、延长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0年”等一系列政策,满足了不同缴存职工的需求。根据您在麻辣社区所留言,现我中心回复如下:
      按照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的批复》(巴住公管委〔2014〕6号)规定:职工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中心也开通了申请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业务,不清楚您为何不能办理,若需详细咨询,请按区域拨打以下电话:市中心贷款受理科:0827-5268687;市中心归集科:0827-5285958;通江管理部:0827-7236885;南江管理部0827-8268565;平昌管理部:0827-6231157;恩阳管理部:0827-3369622。
      感谢您对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以来的支持和理解!
满意(0)
不满意(0)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回复

发表于 2017-10-21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6个条件。

  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

  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

  5.申请商转公时,确保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之前申请人没有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转公贷款额度应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和原商业性购房贷款余额内,才能被受理。而商转公的贷款利率则是按我市住房公积金的现行贷款利率来执行的。

  融360建议有意向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市民,在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之前,要先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包括与原来贷款银行之间签订的商业性购房贷款《借款合同》原件;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余额证明或原贷款还款清单,此证明需要原贷款银行盖章方可生效。材料齐备后,即可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商转公贷款的申请。

转贷要点

  原商业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无逾期还款记录

  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必须自提取之日起继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已在市资金中心进行了登记备案的正规、合法的住宅开发项目

  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必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房屋产权属共有的,产权共有人应出具同意抵的证明并办理公证

  转贷借款人婚姻状况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房产合法权属公证书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1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以官方的名义回复,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7-10-2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以官方的名义正式回复,谢谢。

发表于 2017-10-21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钱交首付,能不退住房公积金交首付
发表于 2017-10-30 0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加V认证的就是官方的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