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物价局:
请问农民在县城菜市场卖菜为什么要区别收费,虽然占用的摊位是一样的,但是收费的会根据你卖的东西便宜还是贵进行收费,举例:加入你卖的是一般的菜,收费3-5元不等,要是你卖的是竹笋之类所谓“贵”一点的东西收费就是10元,很多老百姓卖菜都不是长期固定的,收费10元是不是太贵了?加入你们去餐厅吃饭,同样是一碗面,农民就收5元,城里人就收10元,你们干不干?菜市场应该是老百姓进行物品交换的地方,他们卖点小菜不容易,请思考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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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青川县发改局于10月18日回复,内容如下:
关于农贸市场摊位收费问题
楼主:
您好!您反映的“农贸市场摊位收费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我县县城有3个农贸市场,鑫源农贸市场、北井坝农贸市场、上坪农贸市场,均为属于政府拍卖经营权、由业主自主经营。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42号)和《四川省定价目录》(川发改价格〔2015〕704号)文件规定,农贸市场摊位费未列入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畴,而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自主经营、自行定价。
目前,我局已责令农贸市场经营业主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农贸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
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支持。
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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