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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问巴中市税务局领导:下面这个房租你们征收过所得税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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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2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职工月工资超过3500元你们就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吧?

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房屋租赁所获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征收内容的财产租赁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两种情况计算,房租租赁所得的收入以一个月为单位进行计算:
  • 房租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房租收入一准予扣除项目费用-修缮费用-800;
  • 房租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房租收入-准予扣除项目费用-修缮费用]×(1--20%)。


请问巴中市税务局领导:下面这个房租你们征收过所得税吗?是不是该征收呢?(求助信来源于巴中麻辣论坛,这可是房主自己写的,应该是真实的吧?全家9人的生活全来源于房租,税务局领导你说一月应该是多少呢?你征收所得税了吗?)请你们公开回复一下,以表示在征收所得税问题上你们也是平等的,不是看人下菜,更不是徇私舞弊。谢谢;如果局长认为征收所得税麻烦,就请你把职工工资的所得税一同都免了吧。我们都高呼你万岁,万万岁。



给政府的一封求助信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
我是申请人文维礼,全家共9人,全家无固定收入,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全家生活来源全靠被法院违法查封的门面租金度日,现又患上严重癌症,生命垂危,巨额医疗费无力支付,家庭属特别困难户,由于申请人对执行生效的巴中市江南公证处公证的《房地产抵押借款合同》,合同编号;金山民借201300031号合同的所设霸王条、款公证,申请人不服执行公证文书不服,依法向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诉讼的事实及理由:
1,公证书显失公平。
2、申请人不是借款人而是担保人,在法律意义上讲是笫三方反担保关系, 不是适格的乙方,应在合同上显示丙方。金山担保公司才是担保人,应当承担本案的连带责任。
3,公证书开脱了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所以金山担保公司才是适格的丙方。在本案中应当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4、被申请人在本案中涉嫌“非法集资”与巴中市江南公证处,金山担保公司有说不清的殊连关系,公证程序违法。     具此,申请人依法向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7)川1903民初3536号,本案正在审理之中。申请人文维礼患有严重癌症,生命垂危,请求法院裁定对本案暂缓执行,待审结后恢复执行。敬请政府对本案关照,望恩准,此乃不甚受恩感激!!!
此  致
敬 礼

                                申请人: 文维礼
吴跃荣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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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巴州地税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0月13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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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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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3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说话讲良心”网友:
     首先,感谢你对巴州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你反映的“下面这个房租你们征收过所得税吗?”的问题,我局正在进行调查核实,但由于线索模糊,不能及时核查到所反映的门市位置、所有人等信息。为便于调查,请你提供更为详实的信息。我局联系电话:0827-5220314。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地方税务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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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2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同城电商 发表于 2017-10-12 09:32
楼主总是能发现一些细节

我打工一月挣几千块钱的辛苦钱,却每月都要交所得税,一分不能少。这些房老板,一月收那么多房租,却不征收所得税,这还平等吗?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税务局局长,你说是不是这样的?

应该交的税不交、逃税确实可耻,

应该收的税不收,不收税更可耻;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2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 文维礼、吴跃荣也该帮助政府回忆一下,你自己是不是缴纳了房租所得税。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3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文维礼10月11日回帖放话“”过0天听风声“”,我们到是要看他到时搞出个啥名堂?

发表于 2017-10-13 14: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0-13 14: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文维礼其人,起步于后坝西城拆迁,捞得苐一桶金。后来,开发川剧团之对面之酱园厂,也是抓住了机遇,但是,税务局答复似有不妥,对民众置疑应认真负责。其实,文维礼搞了那些工程,政府历历在目,百性那里知道?税务局答复如此之豪迈,何如给社会公布一下文先生纳锐帐单?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3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巴州区地税局:

你们的回复太逗了,根据文维礼自己发帖反映的情况:“”具此,申请人依法向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7)川1903民初3536号,本案正在审理之中。“”你只要到巴州区人民法院查看一下文维礼向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17)川1903民初3536号,这个案子,文维礼一定把法院查封的具体房子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啥信息都摆在哪里的。看你们回复的“”由于线索模糊,不能及时核查到所反映的门市位置、所有人等信息。“”。你们难道连忽悠都不会吗?
按照你们的逻辑推理,难道向公安机关报告刑事案件,就要报案人把整个案件调查清楚,还要把作案人抓来交个公安局才行?难道还要我到巴州区人民法院去把文维礼反映的房子在什么地方,每年收了多少房租,交没交所得税给你们查清楚吗?你们每月领工资咋不喊我来帮你们领?纳税人交税养你们到底是干什么的?你们的回复连尾巴都没有掩盖住,漏洞百出;实在是太可笑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文维礼怎么就不正面回答一下呢?到底你缴纳所得税没有,该不该缴纳所得税?

作为上网的普通老百姓,我们也敬请文维礼对此事情关照,望回答,也不甚受恩感激!!!

发表于 2017-10-14 20: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5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文维礼,,家庭属特别困难户,全家共9人,无固定收入,全家生活来源全靠门面租金度日,现在门面被法院查封,文维礼以网名17781915319在论坛发帖请求政府帮助。我们网民认为:既然就门面出租的租金能够解决全家9人基本生活,有这么多门面出租的特困户实属奇葩,我们打工每月工资超过3500元就被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就想问一下税务局对文维礼的房租是否依法征收了所得税。就这么简单一回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文维礼确实不简单,他注册的网名是17781915319 ,就是以这个网名发帖《给政府的一封求助信》,反映“”全家9人,家庭属特别困难户 ,全家基本生活来源全靠门面租金“”。这个文维礼可能就是   四川春华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老板?因为下面这个个帖子也是17781915319发的,你说这通知的楼主难道不是四川春花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老板吗?
         通     知
公司各认购房户主:
      本公司由于过去几年,因管理不善,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大家带来不便,给你们造成损失和担心,在这里表示致歉!敬请各预订房户放心,我公司在政府富民政策的支持下, 凡在本公司交预订房款的,我公司尽快给各预订房户兑现房产,保证尽快入住。彻底解脱您们的后顾之忧,最终达到您们的满意和认可。
本公司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因原施工规划改变,不能完全按《预订合同》约定的楼层及房号入住,经研究决定,敬请各预订房户务必从即日起至20日止,带上本人身份证、《认购合同》、《收款收据》等有效证件(据),前来我公司法务部登记,并核对楼层、房号及交款金额,请大家放心。敬请你们相互转告,按时核实,配合我们尽快完成核查工作,为你们垫定早日入住而努力!
特此通知
               
            四川春华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5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5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惊叹巴中的特别贫困户有这么多房出租,巴中真富裕呀,巴中政府的精准扶贫真的好牛逼;

发表于 2017-10-15 11: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0-15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有点矛盾,别人办理双证时该交的税都交了,不然使用期限也不会给你限制。而且门市那些租出去,别人租户办了营业执照就要根据他的营业种类定税。  如果真的按你这么理解门市出租出去 自己还得给税务交个人所得税,那他们花几十万上百万去买门市干什么?还不如存银行定期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5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一点都不矛盾,比如一个人投入500万元钱开店做生意,免不了缴税吧;另一个人投入500万元买门市出租,所收取的房租跟做生意利润差不多,你说这出租门市的该不该缴税呢?巴中的实体店为什么倒闭?其原因就是门面租金太高,经营一年赚取的利润除去税收后就不够门面租金,然出租门面的却不依法缴税,这合理吗?有门面出租的真大爷呀,尽都是税务局长的爹。

以前的银行存款利息也要交所得税,现在暂免征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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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需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储蓄存款在1999年10月31日前孳生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1999年11月1日至2007年8月14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至2008年10月8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储蓄存款在2008年10月9日后(含10月9日)孳生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楼主| 发表于 2017-10-15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地方税务局,你们知道巴州区法院的地址吗?你到巴州区法院一问就清楚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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