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火影忍者99网友:
你好!关于你在麻辣社区想咨询的“国家对危房改造的补偿标准到底是怎么样的?获得补偿的条件有哪些?
补偿具体金额是多少?如何申请危房改造国家补偿?”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对象认定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区扶贫移民局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区残联商区扶贫移民局或区民政局联合认定为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依据上述部门认定的4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369号)制定简明易行的评定办法,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对经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逐户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附件2),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完成录入工作后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台账。区住建局将会同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复核确认后,报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扶贫、民政、残联部门审核确定。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中央、省、市、区建房补助政策的对象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二、补助标准
根据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扶贫移民局、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做好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川建村镇发〔2017〕65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分类补助标准: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D级危房按照2万元/户作为资金测算标准;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C级危房和其他三类重点对象危房按照1.3万元/户作为资金测算标准。
三、操作程序
(一)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身份和房屋有关信息材料(户籍、身份证、低保金领取证或优抚金领取证或残疾证等符合改造补助对象的相关资料、现危房照片、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二)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符合改造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三)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应上门逐户进行核查确认。经核查符合条件的,公示后报区住建局审批。
(四)审批。区住建局接到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后,会同财政、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抽查复核,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张榜公布。
(五)验收。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农户、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开展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要责令限时整改。同时,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区住建局在乡镇验收的基础上,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改造后的住房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并出据住房质量安全鉴定报告和达标认定书。
(六)拨付。对竣工验收合格的改造户,区级财政部门要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到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发放补助资金。
(七)挂牌。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后,要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标识牌,注明农户身份信息和实施年度。
感谢你对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巴中市恩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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