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规:街边路边摆摊合法化
日前,国务院公布《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办法》的一大亮点是放宽了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范围。按照之前的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而现在除了“销售农副产品”之外,又多了“日常生活用品”和“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此前,许多城市为了所谓的“市容”“卫生”,对于路边摊贩严厉打击,也以无照经营的名义,关停了很多小店,比如名噪一时的“阿大葱油饼店”。
允许摊贩在指定地点和时间做生意,降低了民众创业的门槛,可以激活市场活力,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落实。这是一股城市创新经济的源头活水,能量不能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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